深圳市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2023)



【初始合同】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BADL2022000425-A
二、合同名称:【初始合同】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BADL2022000425
四、项目名称: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商务大厦2座3单元
联系方式:13560746152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铁二路南山建工村14栋
联系方式:135568586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对甲方无法完成的部分常规材料及搅拌站部分原材料,根据相关检测规范、标准进行样品检验检测,并出具不少于一式三份的检验检测报告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780000
合同金额:178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为一年,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2-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4-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备案承诺书-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合同.pdf合同备案承诺书-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合同.pdf

招标代理合同-常规材料.pdf招标代理合同-常规材料.pdf

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合同.pdf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合同.pdf

SCTC-Jcl-2023-008深宝在建事务合字(20302券(010)号B)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合同甲方: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乙方: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签订日期:22023年2月22日合同登记2023年7月23日2023年7月23日扫描全能王创建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合同甲方: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乙方: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根据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编号BADL2022000425-A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确定_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为中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根据甲方工作安排,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无法完成的部分常规材料(主要包含建筑工地部分常规材料(如:防水材料、电线电缆、给排水管件、安全防护用品等材料)及搅拌站抽检的部分原材料等材料),根据相关检测规范、标准进行样品检验检测,并出具不少于一式叁份的检验检测报告。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即甲、乙双方合作自2023年2月22日起至2024年2月21日止。合同履行期限满后,甲方可根据乙方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续签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可续签两次(即总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3.1本项目中标折扣率为0.8,合同期内支付上限为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元整(小写¥1780000.00元),本项目服务费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综合单价已包含现场取样、服务成本、法定税费、服务企业的利润及员工五险—金等一切费用。第1页共8页扫描全能王创建3.2本项目检测费用按实际完成并已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项目规定的单价*折扣率*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期间所委托的常规材料检测单价参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发布《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粤建检协【2015】8号文)中规定的单价*折扣率执行。未在上述文件中出现的检验项目单价按国家发改委、省、市物价部门发布的收费标准*折扣率执行。3.3支付方式3.3.1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进度支付费用:3.3.2乙方需向甲方提交书面收款账户,甲方按合同约定将相关费用转入指定账户中;若乙方要求更换收款账户,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签章确认允许,不得擅自变更收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3.3结算资料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核通过后,乙方应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3.4提示付款:乙方有义务提示甲方按时付款,如乙方为履行该义务或提交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则甲方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3.5乙方收款账号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燕南支行银行账号:443066120012015041188账户名称: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3.3.6如因财务审核或者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导致甲方延迟支付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质量要求乙方需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且在合作期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对第2页共8页扫描全能王创建完成的试验检测技术成果负全责。第五条时限及成果要求5.1乙方对于甲方自行送检项目,应在接到检测样品后,立即开始试验检测工作并于完成试验检测工作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少于一式叁份的检验检测报告;乙方应按期交付检测报告给甲方,并于每月月底报送一次汇总的检测结果。当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要求时,可在委托时进行说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5.2若乙方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在发现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5.3人员要求:乙方应提供完成本服务项目的人员组织架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人员:5.3.1项目负责人员1名,负责项目总体统筹;5.3.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负责方案制定,报告审批等工作;5.3.3项目技术人员5名,负责见证取样,试验操作,报告编制及审核等工作;5.3.4项目造价结算人员1名,负责合同签订,结算申请等工作。第六条检测样品的运输与保管甲方负责将检测样品送至乙方检测场所,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检测后的样品进行留样。第七条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责任7.1甲方指定的取样、送样人员应保证样品取样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7.2在委托取样类样品检测前,甲方应填写检测委托单,委托单采用乙方现有样式。7.3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修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7.4甲方对委托检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工作日内随时可以查询检测数据。第3页共8页扫描全能王创建7.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费用。第八条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责任8.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检测服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到项目开展取样及检测;8.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评估认可证书及其附表的复印件。8.2乙方承诺与被检测工程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如有,应当在进行检测前书面告知甲方。乙方承接的其他单位委托的与甲方委托任务相关的检测项目,应当在检测前书面告知甲方。8.3按期完成甲方委托,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并按期提交检测报告和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建立检测台账,按甲方要求报送检测相关数据。不允许将检测任务进行转让或分包。8.4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立即通知甲方。8.5乙方应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规范规程、检测标准,保证检测的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8.6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8.7对甲方的信息进行保密。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遵守职业准则,严守保密制度。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数据资料,仅可在履行本合同项目时使用,不可做他用、不得擅自复制、流传、披露。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得或者接触到的任何数据资料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长期。8.8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公正、科学、准确”的行为规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立即停止其检测业务:8.8.1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8.8.2转包检测业务的;8.8.3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8.8.4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第4页共8页扫描全能王创建事故或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8.8.5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8.8.6使用不当的标准、检测方法错误等,导致出具的检测报告数据和结论错误的;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8.8.7未单独建立“不合格台帐”、不按月上报不合格统计报表的,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8.8.8在甲方采取“平行检测”、“留样复测”等方法抽查中,出现检测数据和结论偏离或错误,而乙方不能提供客观证据表明无差错的,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8.8.9甲方抽查乙方检测资质、人员资质、检测设备和环境等与检测要求或事实不符的,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8.9乙方违反本条8.2、8.3、8.5、8.7、8.8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全额退还甲方所有已付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检测鉴定费用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维权支出费用)应当予以赔偿。第九条违约条款9.1乙方应当按时交付检测报告,每延误超过5天,则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检测总结算费用1%的违约金;若延误期限超过15天,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检测总结算费用20%的违约金。9.2若乙方将检测任务进行转让或者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检测费用,同时乙方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检测总结算费用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维权支出费用)。9.3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履行保密义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检测费用,同时乙方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检测费用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维权支出费用)。第5页共8页扫描全能王创建9.4未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履行义务时,乙方构成违约,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检测总结算费用3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维权支出费用)。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0.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变更本合同。10.2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不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双方应及时协商,尽快修改有关条款。10.3乙方出现第八条、第九条所述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0.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后立即解除,乙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接收通知的地址。10.5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乙方应当继续按甲方要求完成合同解除前已经进行抽检检测但未出检测报告的内容,并在出具合同解除前已经进行检测的所有检测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汇总检测结果以及检测报告交付给甲方。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叁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第十一条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论证解决。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第6页共8页扫描全能王创建到的甲方及其他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检测成果、评估报告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工作人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工作人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13.2乙方仅可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维权支出费用)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3.3保密义务期限为本合同终止后十年。第十四条其他14.1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检测法律法规,并接受检测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如乙方被检测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有严重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14.2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完成委托工作。如因乙方专业技术问题或乙方的失误导致检测结果出现错误发生检测质量事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4.3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提交虚假报告、接受企业赔赔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求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14.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修改或补充文本与本合同文本由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本为准。14.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第7页共8页扫描全能王创建(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公章)以沉方,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商务大厦2座3单元Q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公章)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铁二路南山建工村14栋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燕南支行账户:443066120012015041188第8页共8页扫描全能王创建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深圳市房屋安全和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我公司于2023年01月10日就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项目编号:BADL2022000425)组织了项目评审工作,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规则并经采购单位确认,贵单位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结果如下: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预算金额(最高支付上限)中标折扣率服务期限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1项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元整(¥1,780,000.00)0.80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履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供应商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约,续期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合同总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请贵单位尽快与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联系,并据此通知在法定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单位联系人:赖工0755-85901317;中标单位联系人:李秀波0755-86958849;代理机构联系人:鲁工0755-21000402。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01月16日扫描全能王创建附件4:合同备案承诺书宝安区财政局:我单位于2023年1月16日收到常规材料检测合作项目(项目编号:BADL2022000425)中标通知书,于2023年2月22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所提交备案合同与公告合同完全一致,且在公示期内未受到社会质询。提交虚假资料属违法违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单位法公章):王E月40306深宝住建事务合字(20221)第(127)号B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合同书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二〇二二年/月合同登记2022年11月162022年11月16甲方(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彭浪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6MB2D9572XT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商务大厦2座3单元电话: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98481587E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深圳北站西广场北区A1单体2001电话:0755-210004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之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下称本项目)的招标工作事宜进行了充分、友好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如下台同:第一条总则1.1甲方将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委托乙方代理。1.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招标程序,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整个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权威性。1.3甲乙双方本着积极协作、互相配合的精神,共同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及提高本项目的投资效益。1.4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做好本项目的保密工作。第二条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2预算金额:178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捌万圆整)2.3招标范围:序号采购内容预算金额(万元)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178注:详细需求清单和需求由甲方向乙方提供。2.4采购方式:公开口邀请口竞争性谈判口单一来源口询价口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第1页共5页3.1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且资金已经落实。3.2指定专人与乙方处理本项目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参加招标采购的全过程。3.3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所需的采购清单,主要技术规格参数、技术需求,主要商务和服务需求(包括交货(付)时间、方式、地点、付款方式等),以及其他与招标文件相关的资料;3.4及时审核并确认招标文件(包括评标办法)、评标报告,确认招标时间安排等内容;3.5协助乙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答疑工作;如果项目需要现场踏勘,协助乙方组织相关人员到场介绍等相关事宜;3.6依法依规派员参加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工作;3.7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名单;3.88协助解决乙方招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第四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4.1负责组织、安排和执行招标的有关工作;4.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写、制作、发售、解释经甲方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61394.3招标文件送审,在相关法定媒体上发布经甲方确认的招标公告;4.4发售招标文件;4.5组织招标澄清、答疑会(如需要);有限公司司4.6编制、发送澄清或修改文件(如需要);4.7落实开标和评标等有关的招标事务;4.8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会议;4.9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事宜,按规定标准向评审专家发放酬金;4.10组织接收投标文件,审查投标商资质;4.11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及招标结果确认函;4.12根据甲方确认的中标人名单,发出《中标通知书》;4.13负责处理招标期间的质疑或异议问题并将质疑材料送监管部门备案(如有);4.14评标结果公示的同时,向甲方发出《招标结果通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4.15有义务敦促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并及时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4.16有义务协助甲方督促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4.17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第2页共5页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4.18不得接受任何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4.1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委托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4.20承担以上乙方工作内容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法定常规的招标公告网站费用、编制招标文件的相关工本、资料、材料费、评标会务费、评标工作餐费、专家劳务及差旅费、交易费、公证费、招标公告刊登费、保险费、交通费、税费等。4.21在采购活动中乙方应主动遵循相关采购活动的回避原则。第五条收费标准本项目评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深财【2018】27号文收取代理费)均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届满,中标通知书发放且甲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三个日历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全额支付。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类别金额(万元)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00%1.50%1.50%100-5000.70%1.10%0.80%500-10000.55%0.80%0.45%1000-50000.35%0.50%0.25%5000-100000.20%0.25%0.10%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允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合同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招标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第3页共5页应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签订书面终止合同。第七条违约责任7.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委托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招标代理项目转让或转委托给第三方组织实施的,乙方构成违约,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应收中标服务费20%的违约金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应收中标服务费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7.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或出现收受、索要服务费、回扣、好处费、礼金等情形时,乙方构成违约,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应收中标服务费20%的违约金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应收中标服务费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7.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未能按要求执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7.4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项下有关规定按时、按质和按量履行义务,如有2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履行或整改并要求乙方承担应收中标服务费10%的2违约金;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因追究乙方责任而发生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7.5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应收中标服务费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八条其他8.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因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所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3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填写的地址、电话为甲乙方日后相关文件和司法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以特快专递(付清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3日为有效送达。如以快递方式寄出,一方拒绝签收,视为送达。8.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5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委托工作完成、或本项目采购终止、或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为止。第4页共5页(以下无正文)甲方: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事务中心(盖章)乙方: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盖章)达定代表人大法度代购或授校代表(签字)2022年/月1日4030G签约地:深圳市宝安区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常规材料检测合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