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通信业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精河县人民法院2023)
一、采购人名称: 精河县人民法院
二、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精河县人民法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751101000001917353
五、合同编号: 11N010289696202315406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博州电信基础通信业务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3941.47
3941.47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精河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依克拉木·艾合买提江
联系电话: 13565501703
传真: /
地址: 新疆精河县新二路1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运行维护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289696202315406).pdf关于其他运行维护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289696202315406).pdf
合同合同编号:11N010289696202315406采购单位(甲方):精河县人民法院服务单位(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博州电信基础通信业务服务---1项3941.473941.47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3941.473941.473941.473941.473941.473941.473941.47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叁仟玖佰肆拾壹元肆角柒分叁仟玖佰肆拾壹元肆角柒分叁仟玖佰肆拾壹元肆角柒分叁仟玖佰肆拾壹元肆角柒分叁仟玖佰肆拾壹元肆角柒分叁仟玖佰肆拾壹元肆角柒分叁仟玖佰肆拾壹元肆角柒分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三、服务条款三、服务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30092581090221112131/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通信业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