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慈溪市公安局2023)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一、合同编号:11N41968894020227001 

二、合同名称: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005274330282202211 
四、项目名称: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南二环东路1408号
   联系方式:0574-63331516 
   供应商(乙方):慈溪市鑫天车辆救助服务中心 
   地      址:慈溪市宗汉街道新塘村 
   联系方式:138058157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拖车服务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176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具体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具体磋商文件。服务时间:一年,一年期满后经招标方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年服务标准:具体磋商文件。  

    2.合同金额(元):1764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2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拖车采购合同.pdf拖车采购合同.pdf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采购编号:005274330282202211甲方: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乙方:慈溪市鑫天车辆救助服务中心签订日期:2022年12月30日甲方(采购人):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乙方(成交供应商):慈溪市鑫天车辆救助服务中心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拖车服务采购项目经过竞争性碳商,确定(中标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万肆任元(¥1764000元)。序号车辆类型拖车时间段成交单价备注1蓝牌汽车类车辆、拖拉机7:00-19:00176.4元/次2蓝牌汽车类车辆、拖拉机19:00-次日7:00205.8元/次3黄牌汽车类车辆7:00-19:00225.4元/次根据施救难易程度价格可适当浮动4黄牌汽车类车辆19:00-次日7:00254.8元/次根据施救难易程度价格可适当浮动5二、三轮车辆全日78.4元/次二、服务期限:一年,一年期满后经招标方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年。三、验收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内容进行验收。四、费用支付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给供应商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费用,扣除服务过程中应扣的款项。(2)采购人支付前,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3)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致使中途合同终止的,乙方应退还全部预付款,拒不退还的,甲方将采用法律手段进行追缴。五、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一)下列文件一起组成本合同文件:1、本合同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如有);2、成交通知书;3、碳商文件及其澄清、补充、修改(如有);4、成交文件及其补充、澄清、答疑文件(如有);5、双方来函(如有)。(二)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六、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即17640元,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提交。完成其合同义务后30天内无息予以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履约保证金形式: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七、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八、违约责任(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可视乙方违约,取消服务合同的情形:1、乙方有额外计取报酬或费用行为的。2、乙方未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协议要求开展工作的。3、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的。(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可视乙方违约,拒付全部服务费用的情形:1、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三)乙方应诚信履约,如发现实际履约情况与本合同不符的,或因乙方违约致使服务合同取消的,甲方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今后财政部门对乙方如有处罚措施或乙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所受到的限制,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与甲方无涉。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应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各保存一份。乙方(盖章):甲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合同签署日期:2022年月30日合同签署地址:慈溪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拖车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