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房屋拆除监理督导 土地整备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望牛墩分局2023)



东莞西站望牛墩单元土地整备项目第二批次房屋拆除监理督导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西站望牛墩单元土地整备项目第二批次房屋拆除监理督导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27MB2D246812303241109

项目业主: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望牛墩分局

服务机构:

东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东莞西站望牛墩单元土地整备项目第二批次房屋拆除监理督导服务

合同编号:

441900127MB2D246812303241109

合同总金额:

¥61,16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3月2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3月29日至2023年06月30日

服务内容:

按我镇要求完成东莞西站望牛墩单元土地整备项目第二批次房屋拆除监理督导服务

合同附件

东莞西站望牛墩单元土地整备项目第二批次房屋拆除监理督导服务合同.pdf
东莞西站望牛墩单元土地整备项目第二批次房屋拆除监理督导服务合同.pdf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望牛墩分局 2023年04月12日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协议书第一部分委托人(全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望牛墩分局监理人(全称):东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东莞西站望牛墩单元土地整备项目第二批次房屋拆除监理督导服务;2.工程地点:东莞市望牛墩镇3.工程规模:30580平方米;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3825000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黄有敏,身份证号码420601196710090018注册号:44011279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30580平方米×2元/平方米=61160元。包括:1.监理酬金:61160元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2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2023年3月29日始,至2023年6月30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月日止。年一(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日始,至年E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3年3月29日。2.订立地点:望牛墩镇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两份,监理人执两份。3监设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鲜莞住所:住所:东莞市南城区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花园D座202A室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2307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南城支行账号:账号:2010022619000023806电话:电话:22881888传真:传真:22810678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5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癌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8(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20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解释1.2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条件。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1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全过程监理,保质量、保安全,达到合格工程要求。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国家住建部、广东省住建厅,东莞市住建局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范及标准_。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_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1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七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十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22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2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监理费开始计费工程拆除完成80%时,30天内支付30580元,第二次支付监理费按工程拆除完成后30天内支付50%即30580元。非监理人员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费按17000元/月收取延期费用。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23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十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司法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24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25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26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1//3.其他人员/1/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20m2进场2.生活用房140m2进场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现场监理人员办公室、办公桌椅、纲络、27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2.工程勘察文件//1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15.施工许可文件/6.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1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拆除监理督导 土地整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