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户外广告牌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片区管理委员会2023)
一、采购人名称: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片区管理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 乌鲁木齐浩瀚海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片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011101000002001940
五、合同编号: 11N01020164X20231643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户外广告牌 文化氛围营造 宣传栏 展板 内页 门牌 宣传画 折页 条幅 封面 亚克力UV平板喷 PVC平板喷 亚克力雕刻 PVC雕刻 喷绘 写真 节日灯
详见附件
项
1.0
5850
585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古丽米拉·居买
联系电话: 18999925900
传真: /
地址: 天山区延安路50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20164X202316432).pdf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20164X202316432).pdf
边瑞社区宣传牌(公益广告)制作合同合同边瑞社区宣传牌(公益广告)制作编号:11N01020164X202316432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片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乌鲁木齐浩瀚海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浩瀚海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浩瀚海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浩瀚海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户外广告牌文化氛围营造宣传栏展板内页门牌宣传画折页条幅封面亚克力UV平板喷PVC平板喷亚克力雕刻PVC雕刻喷绘写真节日灯--设计类型:根据客户要求,版面大小:根据客户要求,颜色:根据客户要求,使用材料:根据客户要求1项5850.00585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5850.005850.005850.005850.005850.005850.00585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伍仟捌佰伍拾元整伍仟捌佰伍拾元整伍仟捌佰伍拾元整伍仟捌佰伍拾元整伍仟捌佰伍拾元整伍仟捌佰伍拾元整伍仟捌佰伍拾元整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甲方收到乙方制作的宣传品后,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甲方收到后。按本合同约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三、服务条款三、服务条款一、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3、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二、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1/2甲方义务: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乙方义务: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三、违约责任: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四、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南路支行账号:,账号:65001619700052505354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户外广告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