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人民政府2023)
一、采购人名称: 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 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501101000001072226
五、合同编号: 11N0101851252023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工程设计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490000
49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燕
联系电话: 15109991977
传真: /
地址: 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工程设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1851252023201).pdf关于工程设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1851252023201).pdf
合同合同编号:11N0101851252023201采购单位(甲方):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人民政府服务单位(乙方):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中国城市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工程设计服务--品牌:1项490000.00490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490000.00490000.00490000.00490000.00490000.00490000.0049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肆拾玖万元整肆拾玖万元整肆拾玖万元整肆拾玖万元整肆拾玖万元整肆拾玖万元整肆拾玖万元整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1、乙方提交初步成果,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196000元整)。2、乙方提交经甲方确认通过后的成果,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6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肆仟元整(小写:294000元整)。三、服务条款第一条项目地点: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上胡地亚于孜村第二条项目名称、范围:2.1名称: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上胡地亚于孜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编制项目2.2范围: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上胡地亚于孜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编制2.3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后至项目最终成果提交。第三条依据3.1国家及伊宁市有关城乡规划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3.2甲方提交的与规划设计项目行政审批要求相符的政府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s当地政府对本规划项目的指示、批示、会议纪要;s其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本次更新设计项目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要求等;s其他;3.3由甲方提供的能满足规划方案所必需的基础资料(含电子版文件)。3.4其它第四条编制阶段1/3规划编制工作周期约为60个日历天,不包括法定假日。设计阶段阶段工作内容时间工作成果第一阶段提交初步成果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汇报文件,包括乡村振兴五大方面的振兴思路,初步拟定乡村振兴项目库第二阶段提交最终成果提交初步成果后40个日历天内正式的文本和图集成果文件第五条成果要求5.1内容与深度: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上胡地亚于孜村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5.2规划成果:《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上胡地亚于孜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文本(含图集)。5.3规划成果提供方式纸质本《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上胡地亚于孜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规划》文本(含图集)五本,电子文件一份(刻盘)。第六条验收的标准和方式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要求完成规划设计成果后,交由甲方初审,并由甲方组织上会评审。评审完成后向甲方提交评审通过后的最终成果。第七条费用本合同项目的费用为含税价(大写)肆拾玖万元整(小写:490000元整),税率6%,税额(大写)贰万柒仟柒佰叁拾伍元捌角伍分元整(小写:27735.85元整),不含税金额(大写)肆拾陆万贰仟贰佰陆拾肆元壹角伍分元整(小写462264.15元整)。上述费用仅为本合同对规划项目要求,并按照双方商定的内容、深度要求所对应的费用。若增加服务内容,规划设计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八条支付方式8.1乙方提交初步成果,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196000元整)。8.2乙方提交经甲方确认通过后的成果,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6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肆仟元整(小写:294000元整)。8.3乙方收取相应款项前,应向甲方提供正式等额发票,因乙方未提供发票造成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8.4实际拨付进度以财政专项经费到位时间为准。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或主张权利。8.5乙方应保证本协议合同载明的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准确、有效,若指定收款的账户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第九条双方责任9.1甲方责任9.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9.1.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本合同约定设计经费。9.2乙方责任9.2.1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城乡规划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符合国家规定深度及本合同要求的规划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规划设计文件质量负责。9.2.2乙方对规划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规划设计错误造成的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规划设计费。9.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的设计费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非因乙方原因解除或终止的除外。9.2.4乙方交付规划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应参加有关上级的规划设计审查会议,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修改、补充。第十条保密2/3乙方应保护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双方均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获悉的一切有关对方的经营和技术信息,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继续长期有效。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本合同自甲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2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北京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楼1单元15层1501电话:,电话:1581100203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伊宁农村商业银行吉里于孜支行账号:,账号:81301001201012059346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