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2023)



水湖镇南孔村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

 

 

合同编号:
2022ACCGZ00239-011

合同名称:
水湖镇南孔村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
2022ACCGZ00239

项目名称:
水湖镇南孔村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2100300471X5

中标人(乙方):
安徽环旭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343777727L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850.805588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1月09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09日

代理机构: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5分13秒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2-11-09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2-11-0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2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2-11-0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3分

附件: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履约保函.pdf
履约保函.pdf
水湖镇南孔村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施工合同.pdf
水湖镇南孔村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施工合同.pdf

履约信息详情

主体代码:
91340100343777727L
主体名称:
安徽环旭科技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
法人
主体角色:
招标人

交易项目编号:
2022ACCGZ00239
交易项目名称:
水湖镇南孔村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

标段编号:
2022ACCGZ00239
标段名称:
水湖镇南孔村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

合同金额(元):
8508055.88
合同结算金额(元):
8508055.88

合同工期(天):
60
实际工期(天):
60

合同签署时间:
2022-11-09 09:24:26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2-11-14 09:25:08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附件:

水湖镇南孔村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水湖镇南孔村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  
2022ACCGZ00239  

标段编号:
2022ACCGZ00239  

招标人(甲方):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中标人(乙方):  
安徽环旭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850.805588万元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水湖镇南孔村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工程滞后  

主要人员: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3年01月16日  

 

2023年04月30日  

 

合同条款 :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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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54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3-04-17

附件:

水湖镇南孔村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施H合同发包人: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安徽环旭科技有限公司日期:年月已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安徽环旭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水湖镇南孔村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水湖镇南孔村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2.工程地点:长丰县水湖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发改服(2022)112号。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5.工程内容:水湖镇南孔村土地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的道路、排水、景观绿化、亮化及一座小型污水处理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月1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_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伍拾万捌仟零伍拾伍元捌角捌分(¥_8508055.88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马成帅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_日签订。本合同于0年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科技发包人:(公章R承包人:(公章)1法定代表人或共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准备。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3.9永久占地包括: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套(含竣工图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管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详见县内有关文件规定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附件10:预付款担保(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附件11:支付担保(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指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付款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后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附件12:暂估价一览表12-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55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附件13: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水湖镇南孔村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安徽环旭科技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0)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2)本合同正副本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_日59附件14: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致: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名称)本人作为拟委任的施工项目经理,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二、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及标准。三、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四、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五、施工中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六、建立、健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记录。七、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义务。八、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九、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项目经理:,(签字)日期:,年月日汇友相互全国统一客户服务HeroMutual官方网站:No.0000111854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凭证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合同保险单号我方意无条件地、不可撒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理约保证保险壹拾柒万零壹佰陆拾贰元整(¥170162.00).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方达成5.因本保险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诉讼或件载委员会件载6.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险合间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综管辖和制服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之日起生效。7.本保险自我方法定代表人HeroMutus保险人发财产相签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成其要的代理(签字朝阳区东富盛大厦1座2层201政编码1001014008189666010-864008012022年11月08日中标通知书安徽环旭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于水湖镇南孔村增减挂项目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项目编号:2022ACCGZ00239)招投标中,经评定,被确定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捌佰伍拾万捌仟零伍拾伍元捌角捌分(¥8508055.88元)。质量标准:合格标准。中标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马成帅重要提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法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依法公开合同,并附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2022年11月01日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公开提示函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公开工作,维护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现就合同签订、公开相关工作提醒提示如下:一、合同签订1.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提交。2.招标人和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二、合同公开合同须在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公开工作。(招标人打开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插入CA锁登录,找到项目信息,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操作完成后,及时通知中标人进行操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置点一期附属配套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