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匾/宣传品制作 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恰县乌恰镇人民政府2023)
一、采购人名称: 乌恰县乌恰镇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 乌恰县金汇广告科技传媒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 乌恰县乌恰镇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701101000002070516
五、合同编号: 11N0104904102023106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牌匾/宣传品制作
详见附件
次
1.0
18786
18786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乌恰县乌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罗小波
联系电话: 13379700189
传真: /
地址: 乌恰县玛纳斯东路28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490410202310602).pdf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490410202310602).pdf
合同合同编号:11N010490410202310602采购单位(甲方):乌恰县乌恰镇人民政府服务单位(乙方):乌恰县金汇广告科技传媒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乌恰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恰县金汇广告科技传媒中心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恰县金汇广告科技传媒中心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恰县金汇广告科技传媒中心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KZWQX[2023]622号广告牌匾/宣传品制作--增值服务:安装拆卸运输,生产机器:国内机器,生产工艺:按需制作,制作时效:按需时效,原材料:环保材料1次18786.0018786.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8786.0018786.0018786.0018786.0018786.0018786.0018786.0018786.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万捌仟柒佰捌拾陆元整壹万捌仟柒佰捌拾陆元整壹万捌仟柒佰捌拾陆元整壹万捌仟柒佰捌拾陆元整壹万捌仟柒佰捌拾陆元整壹万捌仟柒佰捌拾陆元整壹万捌仟柒佰捌拾陆元整壹万捌仟柒佰捌拾陆元整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KZWQX[2023]622号广告宣传服务118786.00一般公共预算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三、服务条款(一)、双方责任与权利甲方的责任和权利: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方可定稿。乙方的责任和权利: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牌宣传品制作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并为甲方资料1/2保密。2、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二)、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需一次性将货款付给乙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克州乌恰县原地税局西侧门面房2号电话:,电话:1871993093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恰县支行账号:,账号:10766425080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牌匾/宣传品制作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