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781750831202310801
二、合同名称:第七师胡杨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B7S[2023]39
四、项目名称:第七师胡杨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光明路8号
联系方式:0992-6687281
供应商(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联系方式:010-5832522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七师胡杨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48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周期技术支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材料编制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服务时间:2023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周期内。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2.合同金额(元):148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4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园林城市合同.pdf园林城市合同.pdf
合同登记编号:技术服务合同(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项目名称:第七师胡杨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咨询服务委托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受托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乙方)签订地点:新疆省(市)胡杨河市、县(区)签订日期:年月日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日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填表说明“合同登记编号”由技术合同登记处填写。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属技术服务,此条款填写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和范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效益情况,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属技术培训,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六、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第七师胡杨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市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29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等法律法规办法,以及新疆维音尔自治区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编制第七师胡杨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咨询服务,其内容、深度达到有关要求。(一)规划范围本次申报范围为胡杨河市现状建成区,申报面积为4.02平方公里。(二)主要内容1、城市自体检报告。包括国家园林城市18个指标自体检及佐证材料报告。2、国家园林城市自评结果及依据资料。3、遥感报告。城市建成区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和测评报告,主要内容是在利用遥感技术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基本指标形成评测资料和报告。4、示范项目报告。结合城市园林和建设现状、从16类示范项目中选取四个最能体现城市公园建设成果的示范项目,编写示范项目报告。5、协助制作创建工作技术报告影像资料(5分钟)或图片资料、集中体现创园工作的成效及特色亮点。6、其他相关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支持、申报材料编制等工作。司专、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负责本次规划编制工作。2)甲方:负责提供本次规划所需的基础图纸,并配合乙方收集各种资料、数据,委派专业人员配合乙方工作;负责按期支付规划费,负责及时组织座谈会、技术审查会。注:本合同书标有*号的合同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1-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古胡杨河市履行。最终向甲方提交成果包括城市自体检报告、示范项目报告等申报材料,提供电子文件光盘5张,纸质成果5套。四、验收标准和方式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今第146号)、《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公园设计规范》标准,采用甲方组织专家评审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一年。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超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技术内容,如增加内容、修改和调整内容等,都不属于保证期范围内,需重新委托。因甲方原因推迟或延误验收时间,由甲方与乙方进行协商,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履约工程中发现乙方服务质量问题,返工或补救措施费用应当有乙方承担。2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总报酬(技术服务报酬,大写):人民币壹佰蜂拾捌万伍仟元整(148.5万)。(二)支付方式:分期支付,乙方应提供税务发票第一次支付50%,74.25万,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按甲方财务流程支付。第二次支付30%,44.55万,时间:上报兵团住建局阶段成果通过后一周内支付,按甲方财务流程支付。第三次支付20%,29.7万时间:最终成果提交,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全部完成后一周内支付,按甲方财务流程支付。本项目不需要展约保证金。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违反本合同第一、二(1)、三条约定,乙方应承担4以下违约责任:按实际损失退还部分或全部经费。(二)违反本合同第二(2)、四、五条约定,甲甲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按实际损失赔偿违约金。-3-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仲裁程序解决。双方同意由胡扬市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八、其它未尽事宜如下: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入现场开展工作;2.工作时间安排;自合同签订起,项目整体工作周期约为40个自然日第一阶段:前期调研及资料收集研究(约5个自然日)第二阶段:相关研究及申报材料编写(约15自然日)第三阶段:申报材料编写与相关技术服务(约10个自然日)第四阶段:编制最终成果并提交(约10个自然日)3.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且合同展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盖章(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之日终止。5、本合同一式壹拾份、甲方伍份、乙方伍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联系(经办)人(签章星(签章星(签章星(签章星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住威单位公章年月日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票号名称(或姓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完(签章)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完(签章)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完(签章)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完(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签章)(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受联系(经办)人张斌(签章)张斌(签章)张斌(签章)张斌(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委人(乙方)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5号北京市车公庄西路5号邮政编码100044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电话010-58325220传真010-58325200010-58325200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国兴家园支行北京银行国兴家园支行北京银行国兴家园支行北京银行国兴家园支行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号01090947600120111003670010909476001201110036700109094760012011100367001090947600120111003670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5印花税票粘贴处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经办人: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年月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