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摩托车棚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2023)



顺德人民医院龙洲路侧摩托车棚建设工程(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顺德人民医院龙洲路侧摩托车棚建设工程(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7977070022301110059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顺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顺德人民医院龙洲路侧摩托车棚建设工程(工程设计)

合同编号:

4406067977070022301110059

合同总金额:

¥22,666.81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2月0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3月15日

服务内容:

本项目位于顺德区伦教街道,拟对顺德人民医院龙洲路侧摩托车棚进行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74.07万元,中选单位需为本项目提供工程设计的服务。

合同附件

H-2022-SZ-095-顺德人民医院龙洲路侧摩托车棚建设工程.pdf
H-2022-SZ-095-顺德人民医院龙洲路侧摩托车棚建设工程.pdf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2023年04月19日

甲方合同编号:顺伦建(设计)合【2023】02号乙方合同编号:H-2022-SZ-095市政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顺德人民医院龙洲路侧摩托车棚建设工程(工程设计)工程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设计资质等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证书编号:A244015730)发包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设计人:广东顺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3年2月2日2023国家测绘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土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甲方)设计人:广东顺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顺德人民医院龙洲路侧摩托车棚建设工程的_工程设计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顺德人民医院龙洲路侧摩托车棚建设工程(工程设计)1.2工程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1.3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摩托车棚。1.4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740745.33元。第二条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2.1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2.2工程设计阶段: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2.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工作、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提供全套施工图蓝图8份)、及各设计阶段的修改,跟进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设计变更管理,现场施工的配合工作,参与项目验收,协助完成规划报建、施工报建、配合完成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工作;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须按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进行,图纸须满足施工图阶段、各专业报批报建要求的设计蓝图,并满足顺德招投标和工程施工要求。第三条设计依据3.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选通知书文件3.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1)工程范围电子图:(2)该片区控制性规划;(3)相关设计资料(如道路坐标、高程、雨污水接入点标高等):(4)现状地形图(电子版)。3.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部、省和市的相关设计规范、规定第1页共14页及要求。注:以上标准具体条款有不一致时,以标准高、要求高的为准。第四条乙方人员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要求及时间序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要求号报建图需符合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1方案设计及报建图8相关报建要求施工图需符合审图机构的审方案确认通过后15个日历天2施工图及审查合格书8查要求,并可通过审查,获得出好施工图审查合格书3各种设计图电子文件1与相关设计图同时提交格式为CAD及PDF(带电子章)第五条合同费用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如下:1、本项目建安费740745.33元。2、设计收费基价:200万工程造价设计收费基价为9万。设计费率为4.5%设计收费基价=740745.33×4.5%=33333.54元3、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①基本设计收费=设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下浮率专业调整系数:1(附表二:套用市政工程),复杂程度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下浮率20%。③设计收费=33333.54×1×0.85×1×(1-20%)=22666.81元第六条支付方式6.1本合同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款次序付款要求与时间付款比例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设计费暂定价的20%第2页共14页第二次付款出最终审定的施工图招标控制价后10日内支付费用至设计费结算价的90%第三次付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支付申请15个工作日内设计费结算价的余额6.2每次申请付款,乙方应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给甲方。6.3如因甲方原因,如因甲方原因,施工图提交一年后,甲方仍没能出具招标控制价的,则按签定的合同价作为设计费结算价。设计费支付完毕,不影响乙方履行相关的施工跟踪、技术支持等后续服务职责。注:由于建设单位的开发计划使工程需进行分段(片)实施时,设计费仍按设计范围内的整体工程费用进行计算和支付。6.4乙方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第七条工程设计要求7.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7.1.1对甲方的要求甲方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甲方提出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要求应当符合法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违反法律、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甲方鼓励乙方使用可靠的创新技术和新材料7.1.2对乙方的要求(1)乙方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甲方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第3页共14页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乙方应就推荐性标准向甲方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甲方采纳乙方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甲方承担。(3)乙方在工程设计中应当采用合同约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7.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7.2.1甲方的保证措施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7.2.2乙方的保证措施乙方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7.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7.3.1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7.3.2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7.3.3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7.3.4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节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木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计。7.3.5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专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7.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7.4.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2.2款(乙方违约责任)的约定第4页共14页承担责任。7.4.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甲方承担。第八条保密8.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反映甲方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8.2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权属于乙方,甲方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8.3双方应保护本项目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该方应负法律责任,对方有权索赔。8.4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8.5在不损害对方利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申报奖项、制作宣传印刷品及出版物时使用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8.6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第九条甲方9.1甲方权利9.1.1甲方对乙方的设计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设计成果予第5页共14页以审核及验收。9.1.2甲方对乙方无法胜任工程设计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9.1.3甲方拥有乙方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9.1.4甲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乙方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9.2甲方义务9.2.1甲方应向乙方明确设计任务及技术要求。9.2.2甲方应提供开展工程设计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9.2.3甲方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许可、核准或备案。甲方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有关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9.2.4甲方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9.2.5甲方应对乙方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设计合同价款及费用。9.2.6设计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9.2.7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9.2.8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十条乙方10.1乙方权利第6页共14页10.1.1乙方在工程设计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10.1.2乙方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10.2乙方义务10.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料。10.2.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乙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工艺、土建、设备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等。10.2.3甲方对于乙方主要乙方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乙方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甲方所质疑的情形。甲方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乙方员的,乙方认为甲方有理由的,应当撤换。10.2.4乙方应按设计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设计工作。10.2.5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10.2.6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乙方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乙方不得进行违法分包。10.2.7乙方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10.2.8乙方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甲方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10.2.9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负责第7页共14页解决。10.2.10乙方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甲方继续提供后期服务。10.2.11乙方开展工程设计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10.2.12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两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参加施工中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在两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10.2.13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的确认11.1.1不可抗力是在订立合同时不可合理预见,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发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癌疫、洪水、骚乱、暴动、战争以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其他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11.1.2不可抗力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收集不可抗力发生及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当事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1.2不可抗力的通知11.2.1遇有不可抗力发生时,甲方和乙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除补充合同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损失情况。11.2.2除补充合同对期限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结束后2天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11.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11.3.1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甲方和乙方人员伤亡由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第8页共14页(2)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1.3.2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十二条违约12.1甲方违约12.1.1甲方违约情形(1)合同生效后,甲方因工程停建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2)合同生效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形。12.1.2甲方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甲方因工程停建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则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款项;如果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若完成计划工作量不足50%(含50%),则甲方应支付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50%,若乙方已完成计划工作量超过50%的,则甲方应支付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100%。(2)甲方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并给予乙方合理赔偿。双方可在补充协议内约定甲方赔偿乙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甲方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2.2乙方违约12.2.1乙方违约情形(1)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合同当事人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3)因乙方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4)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12.2.2乙方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或乙方按照补充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若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本合同项下设计工作,则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仍未能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第9页共14页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致的一切经济损失。(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的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不另行收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与实际损失部分设计费的数额相等。(3)因乙方原因造成成果资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时,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甲方有权根据损失程度向乙方追讨赔偿。(4)乙方发生其他违约情形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内约定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金额。第十三条合同解除13.1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发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设计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设计人可以解除合同;(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己无必要;(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7)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8)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对应比例的合同价款后解除合同。第10页共14页13.4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13.5合同解除后,发包人除应按第12.1.2项的约定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期限内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设计人支付由于非设计人原因合同解除导致设计人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争议解决14.1和解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4.2调解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就争议请求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4.3仲裁或诉讼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原告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合同生效15.1本合同自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5.2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合同即告终止。1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16.1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16.2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第11页共14页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16.3乙方应派驻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服务费已包含于设计费中。16.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6.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中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佛山市顺德区签订。第十八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第十九条附件19.1《营业执照》复印件19.2《资质证书》复印件(本页以下无正文)第12页共14页(签署页)甲方(发包人)盖章乙方(设计人)(盖章):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发展中广东顺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地址: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政通路7号电话:0757-22227852电话:时间:年月日时间:2023年2月2日第13页共1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摩托车棚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