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采购合同公告(大邑县民政局2023)



大邑县民政局2022年大邑县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四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1292022000116-1

二、合同名称:2022年大邑县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四次)

三、项目编号:N5101292022000116

四、项目名称:2022年大邑县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四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邑县民政局
地址:四川省大邑县东街264号
联系方式:18108085448
供应商(乙方):大邑县心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大邑县西岭镇社工站
1(项)
¥150,000.00
¥150,000.00
采购数量满足采购人要求,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等均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合同金额: 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13日至2024年01月13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2年大邑县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合同.pdf2022年大邑县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合同.pdf
大邑县民政局
2023年04月19日

2022年大邑县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1292022000116履约地点:西岭镇签订地点:大邑县民政局签订时间:2023年1月13日甲方:大邑县民政局乙方:大邑县心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大邑县民政局2022年大邑县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项目编号:N5101292022000116)的《碳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碳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采购信息单位:项总金额(元):150000单价(元):150000数量:1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大邑县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营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2000116包十二包号服务范围大邑县西岭镇辖区内二、服务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承接项目的机构依托西岭镇现有阵地,进行阵地维护及氛围营造。建立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联动机制,调配服务力量、配置服务资源、协同村(社区)社工室,以居民需求为主要导向、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特色服务等专业服务。助力本辖区的民生服务工作。按县民政局安排部署,做好民政领域的其他工作。-1-扫描全能王创建(二)合同周期1.项目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第一年服务周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13日止。3.若经甲方评估,乙方项目最终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可终止项目合作。(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乙方按照项目响应文件内容提供服务,梳理社工站案例、特色亮点形成经验结并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2篇经验文章。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期次支付金额(元)收款人支付说明160000大邑县心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提供等额发票后,根据县财政局资金实际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40%。260000大邑县心鑫社会工作服务中项目中期(项目实施满6个月),由乙方提供项目中期自评报告,并经甲方评估合格后,乙方提供等额发票后,根据县财政局资金实际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40%中期款,330000大邑县心鑫社会工作服务中项目结束后,由乙方提供项目末期自评评估报告,并经甲方评估合格后,乙方提供等额发票后,根据县财政局资金实际到位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尾款。-2扫描全能王创建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成交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相关工作,并将完成的工作情况提交给甲方初步审核,审核资料包括:(1)成交乙方已提供全部服务及完整的文档资料(2)工作完成情况报告。2.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组织评估验收;3.验收标准:根据甲方发布的《大邑县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评估指标》进行评估验收;4.其他未尽事宜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六、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执行情况。3.根据服务工作开展进程,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协助及协调支持。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根据乙方的《其它响应文件》,委派文件中对应的的工作人员驻点参与项目的运营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人员。4.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3-扫描全能王创建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存续期间获得或收到对方的相关材料信息、专业知识、过程文件、项目信息、财务信息等其它表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保守秘密,未经保密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本合同双方之外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本保密条款在合同有效期内,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九、违约责任(一)违约1.甲方在乙方正常开展项目工作期间,不能提供协议要求的经费支持,以及无理于预乙方正常工作,视为甲方违约。2.乙方在收到项目款后未能按约定及相关管理要求完成项目工作,视为乙方违约。3.若因不可抗力(括自然灾害、政策变动、合同签订时项目完成的基础条件发生变更等)造成项目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不属于上述违约情况。(二)处罚1.若甲方在乙方免责的情况下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已支付项目款项不予返还.2.乙方如因实际情况需要延迟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或者结合实际情况需变更项目书内容的,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超过10个工作日未作书面申请且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费用10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5%的违约金。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更换项目驻点人员或未进行驻点服务的,根据项目督导通报、中期评估报告、末期评估报告,按照每次2000元进行扣款。4.乙方应按期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任务,若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甲方有权视其具体情况扣减项目经费或拒绝支付剩余费用或追回前期所拨付经费。5.乙方服务未达到项目要求,应按照甲方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甲-4-扫描全能王创建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未拨付的项目款不予支付,已拨付但尚未发生的项目费用需由乙方返还,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金额5%的违约金。如因质量问题等原因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十、争议解决方法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解除或终止1.甲方如未按时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经费和相关支持,经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履行。2.乙方利用政府购买项目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执行中涉及合作经费或服务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后方可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共6页,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附件1、项目竞争性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扫描全能王创建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晋原街道和顺东巷123号地址:1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大邑新城支行账号:1001300000704024账号:电话:1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年1月13日签约日期:202年1月-6-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