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用车租赁采购合同公告(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2023)
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2023年业务用车租赁项目(A包)
发布时间: 2023-04-21
一、合同编号:ZKGSF(ZB)-20230055(A) 二、合同名称: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2023年业务用车租赁项目(A包) 三、项目编码:HB2023024540220002 四、项目名称: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2023年业务用车租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河北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中心、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石家庄市兴苑街58号 联系方式:郭强 供应商:河北地勘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33号格瑞大厦511号 联系方式:白华0311-8307104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业务用车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车辆在石家庄市备车,全省范围内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950876.00 合同金额:1950876.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车辆在石家庄市备车,全省范围内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3-04-21 八、合同公告2023-04-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3年业务用车租赁项目(A包-河北省内)-车辆租赁合同2023年业务用车租赁项目(A包-河北省内)-车辆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4-21 采购人:
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河北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中心、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2023年业务用车租赁项目(A包—河北省内)车辆租赁合同河北·石家庄2023年4月甲方(承租方):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乙方(出租方):河北地勘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公司)河北润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河北建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2023年业务用车租赁项目》招投标文件要求,现就甲方向乙方租赁业务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需求(一)技术基本要求1、排量:轿车1.8L及以下,MPV、SUV/越野车2.5L及以下,其他车型适情况而定。2、车价:轿车新车价格18万元及以下,SUV/越野车新车价格10-30万元,其他车型视情况而定。3、车龄:5年以内,纯电动汽车年限为2年。4、里程数:15万公里以内,特殊车辆可浮动。5、车型级别:B级,中型及以上车型。6、燃油类型:汽油、混动,客车也可使用柴油。纯电动汽车满电续航里程不得低于400公里。7、变速箱:自动挡,客车可使用手动挡。8、其他必要装具和装备:行车记录仪、灭火器、安全三角架、随车工具。9、保险:三责险200万元、乘车人员责任险每座10万元(核载人数)。10、驾驶员:对应车型三年以上驾龄、年龄55岁以下,-1-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11、自有车辆:不少于30辆。(二)车型具体要求1、客车:主要用于大规模调研、学习、培训等汽油车/柴油车、车龄5年以内、里程15万公里以内、常规外观颜色,按实际需求人数确定。推荐车型:考斯特、宇通等。2、轿车:主要用于巡查、走访、公务等用车缺失时。汽油车/混动车、车龄5年以内、里程15万公里以内、黑色外观、纯电车巡航不得少于400公里。推荐车型:帕萨特、迈腾。3、业务用车(1)SUV/越野车:主要用于野外调查、作业等排量2.5L及以下、新车价格为10-20万元、20-30万元,100汽油车/混动车、车龄5年以内、里程15万公里以内、四驱。推荐车型:H6、H9、汉兰达、探界者、胜达、途达、昂科威Plus、HS5、途观L、锐界、奇骏、坦克300、森林人、大指挥官、GS618、秦\唐\宋、CS55\75等同级别车型。(2)特殊车辆:主要用于检查巡访或应急调查抢险专用。排量2.5L及以上、新车价格35万元及以上、四驱、汽油车、外观颜色黑/白,越野及通过性能要好。推荐车型:霸道、陆巡、途乐、探险者、途昂、帕杰罗(V73/V93/V97)(3)商务MPV:-2-排量1.8L-2.5L、新车价格25万元及以上、汽油车/混动车、里程10万公里内、主流外观颜色。推荐车型:GL8或同级别车型.(4)作业车/MPV/皮卡:主要用于样品、设备、工具的运输排量2.5L及以下、新车价格10-20万元、汽油车/混动车、车龄5年以内、里程15万公里以内、主流外观颜色。推荐车型:长城、长安、五菱、中兴、福田、东风、日产等作业车。(5)招标文件提到的车型为参考或推荐车型,投标车型应不低于同档次。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自主选择预租车辆和随车驾驶员。2、甲方租赁车辆时,乙方应保持车内外卫生,车内干净、整洁。3、甲方按期如数交纳租赁费用。4、甲方负责所租赁期间车辆的洗车费和停车费(只限定不含司机的租赁车辆)。5、甲方在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甲方应按照车辆的性质使用车辆,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禁止的违反犯罪活动,不得将所租用的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出借等。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力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3-2、所租车辆出现故障,为不影响甲方工作,乙方应按中标文件中的承诺及时为甲方维修或更换所租车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3、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乙方有权随时随地解除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作相应赔偿。(1)甲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出借。(2)甲方利用所租车辆违法犯罪及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二)义务1、乙方应按中标文件中承诺的车型及具体参数向甲方提供,所提供的车辆应设备齐全,状况良好,行驶证及相关证件有效,保险及环保手续齐全并符合中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随车驾驶员应符合中标文件内容的年龄、驾龄、身体条件、保险、无犯罪记录等承诺,并确保行车安全,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3、乙方车辆出现故障,为不影响甲方工作,乙方应按中标文件中的承诺及时为甲方维修或更换所租车辆,所更换591的车辆亦应符合中标文件承诺,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4、因乙方驾驶员单方面因素造成的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5、除客车外,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车辆均须为自有车辆。6、乙方负责车辆的保险、维修保养、理赔和随车驾驶4员的保险、理赔等其他费用。四、合同期限和车辆服务区域合同期限自2023年4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车辆服务区域:石家庄市备车,河北省全域服务五、车辆租赁费用按中标文件内容所述的总价和单价执行,即合同总价款为1950876.00元(大写:壹佰玖拾伍万零捌佰柒拾陆元整),车辆租赁单价由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从下列表格中选择。特殊情况使用的其他车辆可双方协商,但租赁单价不可高于与之相近车型。表1:车辆日租费用(不含燃油及路桥费)车型新车价格不含司机(元)含司机(元)轿车≤18万元188.00310.20SUV/越野车10-20万元188.00310.2SUV/越野车20-30万元216.20347.80特殊车辆(丰田霸道、途乐等)W35万元470.00705.00商务MPVW25万元376.00611.00作业车/MPV/皮卡10-20万元188.00329.00表2:车辆日租费用一(含燃油及路桥费)车辆日租费用一(含燃油及路桥费)车辆日租费用一(含燃油及路桥费)车型新车价格不含司机(元)含司机(元)轿车≤18万元490.00620.00SUV/越野车10-20万元490.00620.00SUV/越野车20-30万元520.00660.00特殊车辆(丰田霸道、途乐等)W35万元785.001000.00商务MPV≥25万元690.00930.00作业车/MPV/皮卡10-20万元490.00635.00大巴车30-55座/7.52元/公里中巴车18-29座/6.58元/公里小巴车8-17座/5.64元/公里-5-表3:包月车辆租赁费用(不含燃油及路桥费)新车价格单价(元/车月)不含司机≤18万元4800.0010-20万元4800.0020-30万元5800.00车型轿车SUV/越野车注:工作需要所租车辆(不含司机)连续租赁天数大于等于25天的按包月执行。六、租赁方式及租金支付1、每次租赁车辆由甲方提前向乙方出具车辆派车单,乙方收到派车单后按甲方需求指派相应车辆按规定时间至指定地点。特殊时段或用车任务较紧急时可先电话派车。2、租赁车辆结束使用后(含比拟定用车天数提前的)或甲方因工作需要延长用车时间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车辆管理人员电话报备。3、租金按月向车辆派车公司支付,支付金额以甲乙双方根据车辆派车单核算的结算单为准。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发票,甲方向派车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七、违约的责任: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的10%的违约金。八、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但补充合同不能做为独立合同使用。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出台新的有关政策规定,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应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九、其他此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联合体牵头公司及其联合体成员公司各壹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公章)(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18931166501联系人(签字)乙方(联合体牵头公司):河北地勘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13603219191各有限服务公司(公章乙方(联合体成员1):河北润泰汽车服务有限公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人:任锦气1301059164(签字)联系电话:33337061)乙方(联合体成员2):河北建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人:李粥联系电话:1930455993(签字签订日期:2023年4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用车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