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 道路采购合同公告(固镇县任桥镇人民政府2023)
固镇县任桥镇2023年下水道及道路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BB2023GZCGJ0671
二、合同名称:固镇县任桥镇2023年下水道及道路项目
三、项目编号:BB2023GZCGJ067
四、项目名称:固镇县任桥镇2023年下水道及道路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固镇县任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固镇县任桥镇
联系方式:19955296023
供应商(乙方):安徽铁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龙河路91号
联系方式:158555135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任桥镇2023年下水道及道路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包括新建雨污水管道及配套设施等。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62.789000万元
合同金额:162.78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项目位于任桥镇境内,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4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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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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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04-24 17:14
履约担保.pdf履约担保.pdf
合同.pdf合同.pdf
安徽宽投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宽投担保AnhuiKTEngineeringGuaranteeCo.Ltd履约保函保函编号:KTDB202304220023致:固镇县任桥镇人民政府(受益人)鉴于固镇县任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发包人”)与安徽铁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就固镇县任桥镇2023年下水道及道路项且(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合同”)。我方愿意就承包人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向发包人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叁万贰仟伍佰伍拾捌元整(¥32558.00元)2.本保函保证期间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但本保函保证期间最迟不超过2023年06月22日。3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当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我方在收到本保函原件、受益人的书面索赔通知之前不承担保证责任,索赔通知必须同时附有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4.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将随承包人逐步履行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及我方已支付索赔的金额而自动相应递减。5.因本保函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6.本保函自我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保拍担保人名称:安徽宽投工程担保有限公司(盖金位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或盖章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路80号3栋330室万川创客云基地B080号地室万川创客云基地B080号邮政编码:230011电话:0551-65231646日期:2023年04月22日(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扫码查询真伪项目编号:BB2023GZCGJ067(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镇县任桥镇2023年下水道及道路项目建设单位:固镇县任桥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安徽铁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台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台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台同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固镇县任桥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安徽铁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固镇县任桥镇2023年下水道及道路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固镇县任桥镇2023年下水道及道路项目。2工程地点:固镇县任桥镇清凉村、泰山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固发改项字2023198号4.资金来源:县级一般债券资金5.工程内容:新建雨污水管道及配套设施,其中泰山村雨水管道长1132米,清凉村雨水管道长655米,清凉村污水管道长5155米。清凉村新建水泥路:长2605米3.5米宽,15cm厚4.5%水泥稳定碎石垫层,18公分厚C30混凝土面层。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年4月24日。203年6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贰万柒仟捌佰玖拾元整(¥162789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G(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朱龙龙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台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子的含义相同本协议1中词语含义与第九、签订时间本合同2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固镇县任桥镇人民政府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程有限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包人执叁份。发A发包人:(公草)可承包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朱龙龙法定代委托代理(签字)(签字)13403030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0303MA2UQ9T76G地址: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龙河路91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33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朱龙龙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5855513536传真:传真:无电子信箱:电子信箱:478430507@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蚌埠兴业街支行账号:账号:3405016242080977777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安微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1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承包人根据实际需要。1.1.3.9永久占地包括:见设计图纸1.1.3.10临时占地包括:承包人根据实际需要(签约时填入)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地**府颁布的有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台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参照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0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3套,不足的由承包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图纸归还发包人,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将图纸泄露给第三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详见设计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进度计划、其他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专、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指定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道路及其他临时基础设施的费用。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踏勘现场,以现场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在投标前应充分踏勘现场,仅提供现场已具备的条件。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得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本工程定工程总造价在招标范围内包定,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本合同专用条款112.规定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子签证计价。开标前,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清单发放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招标人对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土3%(含土3%)以内,且估算价不超过1000元的,招标人可不子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徐二标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19955296023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任桥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移交条件,签约后5日内移交。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已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朱龙龙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皖234151669641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皖建安B(2016)0049890联系电话:15855513536电子信箱:478430507@qq.com:通信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龙河路91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2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发包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经发包人批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开工地现场课以承包人2000元/人·天的违约金,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擅自离开工地现场,课以承包人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及时进场,课以承包人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果以承包人2000元/人天的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5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次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经发包人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1.担保方式:银行转账或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投保保险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2.担保数额:成交价*2%。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必须缴纳履约担保(银行转账、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投保保险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否则,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退还方式及时间:履约担保返还时限由采购人和成交人自行协商,但最迟返还时限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4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账户户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账号:12295001040028039开户行:农业银行固镇县支行或户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账号:20010110208666600000013开户行:安微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或户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镇分中心账号:188756822279开户行:中国银行固镇支行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至少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遵守国家标准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蚌埠市、固镇县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进度款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开工7天前,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进行确认和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国家规定。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工程延期28日以上的,每日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期工56日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国家规定和社会普遍认同的情形。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1(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满足本项目需要。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满足本项目需要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满足本项目需要。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满足本项目需要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调整合同价款,增加造价3%(含)以下的由招标人、中标人协商解决:增加造价3%-5%(含招标人应当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合同价款:增加造价5%-10%(含)招标人应当报主管部门同意、行业监督部门备案后才能调整合同价款:增加造价超过中标价10%须要单独招标的,招标人应另行组织招标,增加造价超过中标价10%无须招标的,蛙埠市、区政府投资项目须报市政府批准。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现场经济签证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单价确定原则: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调整,合同中无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标准编报项目单价,经发包人和工程师共同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后3日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后3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查。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士%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台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不可抗力和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可以调整之外,其他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均不予以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台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18):微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2018版)及其他现行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100%。(质保金缴纳数额工程审计结算金额*3%,时间:审计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方式:银行转账或见索即付保函或按质保金缴纳比例由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中标成交人选择缴纳质保金的,招标采购人不得在支付合同价款过程中,再扣除质保金。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台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国家规定,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建的金的计算方法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预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按5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验收后7日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返还承包人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如有);(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完成付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三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领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中标成交人选择缴纳质保金的,招标采购人在支付合同价款过程中,不再扣除质保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一般情况须在48小时之内,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须在4小时之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人网按全用的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建的资任;成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人生人最人预的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特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合理损失长发包人提供的材科工程设的规格人不有合合同约定,成内发人人网因导致文资网设成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好的的发大随因其的给永包人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因发包人适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共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7)其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发承包双方另行协商。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并扣留其履约保证金:(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组织的相关部门监督下重新采购并重新施工,并支付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价值的5%作为违约金:(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应重新施工或修复直至合格,并支付10万元作为违约金:(4)承包人违反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支付私自撤离材料或设备价值的5%作为违约金:(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发包人可以使用质量量保证金由第三方修复,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支付:(6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按5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出现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使用者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含利润。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天五保的到,承包人应按照照家制性规定和自身需要,以承包人或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名义投保有关险种,所需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中。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确定,并自担风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确定,并自担风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固镇县任桥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安徽铁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固镇县任桥镇2023年下水道及道路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5为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按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创》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企防益推出,并由原设计人成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镇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蚌市龙子龙河路91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15855513536传真传真: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蚌埠兴业街支行账号:账号:34050162420809777777邮政编码:233000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下水道 道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