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基地补短板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2023)
河南县生态有机畜牧业合作社基地补短板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63557720231001
二、合同名称:河南县生态有机畜牧业合作社基地补短板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鼎弘竞磋(工程)2023-002
四、项目名称:河南县生态有机畜牧业合作社基地补短板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地 址:优干宁镇高原路2号
联系方式:0973-8762915
供应商(乙方):青海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北环路1号(双创基地内)
联系方式:0971-829796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河南县生态有机畜牧业合作社基地 补短板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998469.2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275个日历日项目经理: 杜成文执业证书信息:青2632008201741286
2.合同金额(元):1998469.25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4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补短板合同.pdf补短板合同.pdf
青海鼎弘竞碳(工程)2023-002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河南县生态有机畜牧业合作社基地补短板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鼎弘竞碳(工程)2023-002采购合同编号:QHDH-2023-02合同金额(人民币):1998469.25元采购人(甲方):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盖章)成交供应商(乙方):青海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324100247采购日期:2023年4月6日青海鼎弘竞碳(工程)2023-002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青海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河南县生态有机畜牧业合作社基地补短板项目(青海鼎弘竞碳(工程)2023-002)的碳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碳商文件;2.碳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4.碳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大写:壹佰玖拾玖万捌仟肆佰陆拾玖元贰角伍分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该项目规定的货物费用、配套该项目提供的运输费,检验费,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2023年4月10日交货地点:黄南州河南县包号标的名称建设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备注优千宁镇泽雄村新建生态护栏及配套设施400米机、井2眼、储草棚250平方米宁木特镇浪琴村新建生产用房3间,储草棚100平方米宁木特镇宁木特村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8469.25新建生态护栏672米机井2眼,储草棚150平方米。元青海鼎弘竞碳(工程)2023-002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碳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或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可研方案电子档与纸质材料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6.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支付30%工程预付款(需提供同等金额预付款保函),其余资金按工程实际进度拨付,并将预付款在后续工程进度款拨付中扣回。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质量保证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以)承包人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青海鼎弘竞碳(工程)2023-002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5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甲(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联系电话:账号:400069836208019青海鼎弘竞碳(工程)2023-002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马台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地补短板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