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2023)



一、采购人名称: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    
二、供应商名称: 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751101000002326333 
五、合同编号: 11NMB17195192023126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会计、审计服务
详见附件

1.0
108000
108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 
        联系人: 梅荣 
        联系电话: 18057105697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象山支弄1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5252453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附件信息:

情况说明.pdf情况说明.pdf
关于会计审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719519202312603).pdf关于会计审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719519202312603).pdf

情况说明由于采监平台支付方式更改,无法成功付款,撤销2023年4月11日于政采云采购平台采购的与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服务订单,订单号为2751101000001924422、2751101000001924099,订单事实已发生,供应商服务完成,已于2023年4月20日前提供甲方审计报告。甲方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为顺利履约,完成支付环节,需重新发起采购流程。计划财务处2023年4月27日政府采购服务合同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编号:11NMB1719519202312603采购单位(甲方):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服务单位(乙方):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杭州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2021-2022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网上服务市场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021-2022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网上服务市场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2021-2022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网上服务市场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的类别(可多选)一、服务的类别(可多选)专项资金审计;二、服务的范围、目的、对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根据《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14〕175号)的要求,对“浙江省引力波精密测量重点实验室”项目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责任期内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乙方的审计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包括对甲方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究和评价,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在当时情况下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委托事项发表专项审计意见。三、委托服务的内容、期间:三、委托服务的内容、期间:乙方向甲方出具关于“浙江省引力波精密测量重点实验室”项目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责任期内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管理等情况的审核结果的专项审计报告四、完成时间四、完成时间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服务工作方案。2、乙方应在2023年4月20日前,向甲方递交服务报告。五、服务要求五、服务要求乙方应遵守以下服务标准:1、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会计、审计制度、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和被审计单位、服务对象资料数据的秘密;2、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会计、审计服务,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按甲方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结果以及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按甲方规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关文书和其他材料;3、不得将承接的业务对外转包,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会计、审计工作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降低执业(工作)质量,并同意对承担相关业务的质量向社会公示;4、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对项目质量的审查考核。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的反映项目的财务状况和建设成果。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14〕175号)等相关制度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应的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准则和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实施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3.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2023年2月28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确保乙方不受限制的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5.管理层为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6.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7.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委托方及其管理层的责任。8.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浙江省引力波精密测量重点实验室”项目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责任期内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完成情况、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但合同和财务相关信息的对外发布及使用责任,仍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义务是:1.乙方的义务是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项目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难免存在会计资料在某些重要的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核查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2.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行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八、服务收费和结算方式八、服务收费和结算方式本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08000.00元,分1次支付:在乙方完成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甲方一次性支付100%的费用,计人民币壹拾万捌仟元整(小写:¥108000.00元)。九、违约责任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合同的有效期间十、合同的有效期间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十一、合同的变更十一、合同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服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服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不可抗力十二、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3、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十三、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十三、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2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乙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约定事项十四、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或参照本合同类似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联系人(签字):,联系人(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杭州银行浣纱支行账号:,账号:78602010932869签订时间:,签订时间: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计、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