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桂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



一、采购人名称: 桂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名称: 广西国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桂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小额工程施工订购单 
四、采购项目编号: PRMA5PDK5B7202305TY0002 
五、合同编号: 11MA5PDK5B7202300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市政公用工程
详见附件

1
3553623.62
3553623.62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桂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秦名勇 
        联系电话: 13707877241 
        传真: / 
        地址: /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桂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小额工程施工合同(11MA5PDK5B720230003).pdf桂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小额工程施工合同(11MA5PDK5B720230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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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小额工程施工政府采购小额工程施工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合同编号:11MA5PDK5B720230003采购单位(甲方):桂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服务单位(乙方):广西国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桂林市七星区小额工程施工项目承诺入围公告、承诺文件以及政府采购小额工程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详见附件)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4、承包方式:双方协商选择以下第种承包方式。(1)包工包料,即乙方负责施工及采购工程所需的全部主材、辅材。(2)包工包辅料,即甲方负责采购主材,详见《材料交接单》,乙方负责施工及全部辅料的采购。(3)包清工,即乙方包工不包料,由甲方自行购买所有材料,详见《材料交接单》。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金额单位:万元序号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采购目录数量数量本次使用金额本次使用金额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资金支付方式1QXZC2023-W2-00006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不限355.362362其他收入资金授权支付注: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三、工程款及结算三、工程款及结算1、本合同工程款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1)固定总价:元(大写:元整)。总价包干内容包含各种材料采购费用、加工费用、运输费用、卸货费用、堆放费用、短驳费用、安装费用、辅料费用、措施费用、管理费、利润及税金、风险金以及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2)固定单价。采用该种方式计价的,本合同价款暂定为:元(大写:元整)。按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固定单价包干,届时按照工程量据实结算。1/6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为综合单价,已包含设备材料费(含损耗)、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组织措施费、检验试验费、水电费、利润、风险包干费、维保费、成品保护费、相关政府部门的报验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等全部费用。(3)其他:2、乙方已充分勘察现场,对现场所存在一切现有或隐形风险均已充分考虑并预估到位,一切相关费用已含入报价中。3、工程款结算: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付款时间付款时间付款比例(%))付款比例(金额(元)金额(元)备注备注--80.002842898.90----17.00604116.02----3.00106608.70--4、施工用水、电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承担。由乙方承担的,乙方进场前应与甲方做好原始数据的书面确认。甲方按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局等相关部门收费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水电费价差不计。四、工期要求四、工期要求1、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总工期: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竣工日以符合下列条件并获甲方签具竣工验收单之日为准。(1)全部竣工图纸和本合同范围的项目已全部完工;通过甲方、乙方共同验收并完成整改。(2)乙方退场,施工场地腾空,移交完毕。3、甲方要求提前完工的,乙方应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要求。4、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工期方可顺延;除此之外,工期均不得顺延:(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工程量超过施工图工程量的%)直接影响施工进度;(2)不可抗力因素;(3)乙方按要求提交甲供材料供应计划而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的;(4)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原因。五、工程质量五、工程质量1、本工程以甲方提供的装修规范文件、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效果图、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封样样品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制定的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乙方不按照上述规范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费返工,工期不顺延。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六、材料供应(如有)六、材料供应(如有)1、甲方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签署材料交接清单(详见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共同核验,经双方确认同意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甲方的确认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保证责任。2、乙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其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相关标准及甲方的要求,前述标准和要求存在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同时,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需具备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以中文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2/63、乙方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产品的,乙方应按所涉伪劣产品价款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返工的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虽系合格产品但不符合甲方事先指定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重新采购、拆除重做或在甲方同意让步接收的前提下,按所涉批次材料价款的同等数额补偿给甲方,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七、甲乙双方职责七、甲乙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开工前天,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工作面交接。2、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3、甲方应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的施工技术问题。4、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二)乙方职责(二)乙方职责1、乙方为有经验的工程商,对甲方提供的交底资料应负责核验,资料存在差错的,及时向甲方提出,且不得依据错误的资料进行施工安装。2、乙方应当依据施工图纸拟定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报表(如有),交甲方审定。3、乙方指派为项目经理,负责对本合同项下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如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项目经理各项资质、能力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到现场的时间应与施工工人相同,且每天必须在现场。乙方保证具备实施该工程的相关资质,如违反前述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乙方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及其他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工作,如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等。如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充实施工力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的,经甲方确认后,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违反前述约定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应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7、工程移交前,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已经完成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予以修复或照价赔偿。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工程。乙方逾期移交工程的,参照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及各项费用的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9、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雇用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并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乙方雇用人员与乙方发生劳动纠纷、工伤等情形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甲方无关。10、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八、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八、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如造成乙方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2、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及时整理和妥善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保3/6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做到工完场清,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多余材料、物品必须在甲方确认不需要时方可进行清理。同时,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乙方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随地大小便,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九、工程变更(如有)九、工程变更(如有)1、甲方有权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及内容,乙方应当按照变更指示执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乙方承诺每月日前汇总上报上月现场完成实施的并有甲方签章确认的变更、签证单,超过申报日期再申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价款甲方均不受理。3、甲乙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1)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2)甲方确认的现场签证。如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合同包含的所有工程量及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支付时间:(1)增加的工程价款在竣工结算时支付;(2)减少的工程价款应在最近一期进度款中扣除。4、工程变更所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下列方法处理:(1)合同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合同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3)合同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执行。十、工程验收与结算十、工程验收与结算1、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乙方应在覆盖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验收合格的,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申请验收。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申请验收,并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包括如下内容:[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甲方接到申请报告、资料后经核查同意后及时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收到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后及时审查,经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甲方应通知乙方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并再次申请验收;如审查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后确认最终结算总价。十一、工程保修(如有)十一、工程保修(如有)1、保修期自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1)有防水要求的区域如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2)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年;(3)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涉及的其他工程为年。2、质量保修义务:(1)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之日起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小时内排除故障;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拒绝维修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收取元/次的违约金。(2)同一问题经次维修仍未能修复的或者乙方连续次以上拒绝维修的,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直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3、保修期内,因工程缺陷、损坏或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被追责、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4/6十二、违约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应付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未能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3、乙方未按甲方的装修规范文件和要求进行装修,所导致的拆除、返工、材料设备损失、工期延误等全部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除按装修规范文件和甲方的要求整改到位外,甲方并可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甲方所遭受损失额的%的违约金。4、工程未能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的工程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5、乙方对报送甲方竣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竣工资料如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6、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7、乙方擅自停工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桂林市七星区小额工程施工项目承诺入围公告、承诺文件以及政府采购小额工程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均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政府采购小额工程施工入围项目协议书;(4)承诺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3、以下附件(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约定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附件约定为准。附件一: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效果图附件二:材料交接单(甲供)附件三:施工工程量清单附件四:工程预算书附件五: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附件六:其他(以下无正文)5/6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6/6合同编号:国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设部制定的通知》,按工程总造价的0.8%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即为:3553623.62*0.8%=28428.99元。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费:¥45089.7元;规费:¥56754.51元;税费:¥322130.83),即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为:3901362.35-(3901362.35-(45089.7+56754.51+322130.83))*10%=¥3553623.62元;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六、合同文件构成五、项目经理二、合同工期乙方:广西国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三、质量标准甲方:项目编号:1、承包人项目经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项目名称: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4.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2.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其中:1.建安工程费按经七星区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预算价下浮10%(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_标准。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评审工程量清单合同签约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伍万叁仟陆佰贰拾叁元陆角贰分(¥3553623.62元)4.1签约合同价为:2.工程地点:桂林市七星区1.工程名称:3.工程建筑面积:工期总日历天数:计划开工日期:g计划竣工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本合同通用条款本合同专用条款工程概况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等资金来源:桂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桂林市英才园曙光大道提升工程-曙光研究所段(KO+380~K0+630.408):桂林市英才园曙光大道提升工程-曙光研究所段(K0+380~K0+630.408))一赖佩娟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月日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开户银行:电子信箱:地址: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发包人:桂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违法行为,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签字)同价款。专真:电话:号: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分包及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十三、合同份数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桂林市七星区签订。十、签订地点九、签订时间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七、承诺本合同于_6、9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文件共八份,正本一式两份,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其他相关资料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年_T_日签订。,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发包人四份,承包人两份。承包人:广西国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号:45001659860050707205地址:钦州市兴北路36号丽都新城3栋701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31、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石先国,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信箱: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专真:电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筑工1015745XW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2)无(3)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任何部位的工程需要覆盖或隐蔽前,均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验收并拍照,没有监理工程师均不得隐蔽或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_。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7天内承包人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_。6.1.5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16号和桂林市建规[2007]131号文及市建规20081224号文相关规定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月与进度款同期支付。6.1.6扬尘防治费用计取与支付扬尘防治费用严格按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6)156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通知的补充说明》等文件按实际实施内容与进度款同期计支。97.8提前竣工的奖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工程合同价的2%每且。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3.2开工通知7.3.1开工准备7.6不利物质条件7.2施工进度计划7.1施工组织设计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进入工地后进行现场书面交桩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承包人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工期和进度7.5工期延误7.4测量放线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岗证等:②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内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3开工人发出书面通知,期间的工期顺延,发包人不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3)(2)(1)暴雨级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雨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5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持续5天的高温天气:开工时间由发包人确定,发包人提前7天向承包0按通用条款执行:_①、管理人员名单、职称、职务、上_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按通用条款执行按通用条款执行07.8.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甲方供应的材料:。除甲方供应的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8.1.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8.1.3甲方供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_。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配置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施工期间因不可预见因素或发包人要求所发生的工程量增减(由变更、签证产生),其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并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签证认可,工程变更综合单价按专用条款第10.2点规定执行_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因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经七星区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预算价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该清单项11且价格进行计算:(2)经七星区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预算价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经七星区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预算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综合单价乘以90%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4)本工程措施费包干使用,不因工程量(工程造价)增减而调整。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按实结算,根据合同约定下浮后送七星区财政局确认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中介机构审核的结算价格为最终工程结算价,工程结算价超出合同签约金额时按合同签约金额结算。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_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查。(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其他价格调整方式:项目预算由建设单位送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备案审核方案后的预算造价即[预算造价-(预算造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10%]作为合同价格。建设单位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事先无法预料的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可以调整结算价格,但所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以相关计价依据按实际计算的造价即[结算造价-(结算造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10%]送评审中心审核,中介机构审核的结算价格为最终工程结算价,若超出合同签约金额按合同签约金额结算。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承担施工中的一切风险,本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化;由于承包人因施工方法的修正、变更而引起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自理,发包人不另追加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12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无息)。财政评审审核结算造价后,工程款付至结算价的97%(含已支付的合同款),结算余款的3%作为工发生的图纸以外的设计变更、预算外签证引起工程造价增加的,该增加造价部分在工程结算审定后实际施工与清单描述内容不一致的,结算综合单价按以上原则进行调整,暂定价部分的清单项目结耗量定额》中限费率,材料差价执行施工同期《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均值,因设计变更或程消耗量定额》中限费率计算,定额中缺项的工程项目套取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机械台班费用调整及其他调整按施工期间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实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拨付,施工期间不拨付工程进度款。算,由发包人根据实际需求和市场询价情况重新确定价格。因不可预见因素或设计及发包人要求所实际施工与清单描述内容不一致的,结算综合单价按以上原则进行调整,暂定价部分的清单项目结耗量定额》中限费率,材料差价执行施工同期《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均值,因设计变更或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2016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费率、人工和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实施细则(修订本):2014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2013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12.3.1计量原则计量:无。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12.3.2计量周期12.3.1计量原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12.2.2预付款担保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项目完工后经七星区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结算按2014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按通用条款执行按通用条款执行13(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GB50500—2013)和及其及其广西13.4.1凌工退场13.3.2投料试车13.3.1试车程序每日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价的2%/天的违约金。13.4竣工退场13.3工程试车13.2竣工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12.4.5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3.2.1竣工验收程序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_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关于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验收和工程试车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工程合同总价的2%0l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I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人审查完毕的相关资料后7天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后的7天内(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支付分解表的编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无承包人_小时。一承担;1”承担。无按通用条款执行:每拖延一天工期支付给发包人最终结算总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无按通用条款执行:无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附件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3.2.1.桥梁工程为2年(建议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gV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二、质量保修期为保证桂林市英才园曙光大道提升工程-曙光研究所段(KO+380~K0+630.408)在合理使用承包人(全称):广西国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全称):桂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他附属工程为2年;地下防水工程为5年(建议为5年)排水(雨水)工程为2年(建议道路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为2年)道路工程为1年(建议路基、路面、桥面为2年);绿化工程为1年;、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如国家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本工程所有施工内容工程质量保修书:6,应当按照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非承包人施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四、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施工结算价的3%。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本工程双方约定质保金按工程结算审定造价金额的3%扣留,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付清(无息)。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发包人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公用工程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