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封山育林改造项目设计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企石镇人民政府2023)
2023年企石镇封山育林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企石镇封山育林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050073312832302161462
项目业主:
东莞市企石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广州碳汇林业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3年企石镇封山育林改造项目设计
合同编号:
4419001050073312832302161462
合同总金额:
¥5,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4月0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4月03日至2023年05月02日
服务内容:
对前期虾公山实施水源涵养林改造项目地块进行调查,对目的改造树种管护措施进行制定,编制作业设计。
合同附件
2023年企石镇封山育林改造项目设计合同.pdf
2023年企石镇封山育林改造项目设计合同.pdf
东莞市企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05月05日
2023年企石镇森林抚育(水源林育林)项目设计合同项目名称:2023年企石镇森林抚育(水源林育林)项目设计委托方(甲方):东莞市企石镇农林水务局受托方(乙方):广州碳汇林业有限公司合同编号:签订时间:2023年4月3日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3年企石镇森林抚育(水源林育林)项目设计委托方(以下简称为甲方):东莞市企石镇农林水务局项目联系人:黄嘉琪联系方式:15816288562受托方(以下简称为乙方):广州碳汇林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商贸大街13号201房项目联系人:赖树雄联系方式:15002025141电话:020-23353209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2023年企石镇森林抚育(水源林育林)项目设计项目进行作业设计的专职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通过东莞市林学会评审。2、技术服务的内容:对虾公山2018年实施水源涵养林改造项目地块进行调查,对目的改造树种管护措施进行制定,编制作业设计。3、技术服务的方式:委托作业设计。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东莞市2、技术服务期限:从签订技术合同到设计获得甲方认可;3、技术服务进度:(1)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开展实地考察、资料收集、调研等工作:(2)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修改完善设计,形成作业设计书。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作业设计深度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天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且通过东莞市林学会审查。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无偿提供与作业设计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和图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资料。2、其他:(1)落实设计费用并按时足额支付项目款;(2)协助乙方联络安排项目组的考察、调查等工作。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相关资料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注:乙方应当在收到资料后5天一次性告知甲方需要补充的资料清单,否则视为甲方提交了符合要求的资料。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1、设计费为:¥5000.00(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设计通过东莞市林学会评审后,甲方15个工作日内向属地财政部门请款拨付设计费。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相关付款程序严格遵守企石镇政府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经由财政部门按企石镇财政支付流程核准后30天内支付。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复及拨款时间为准。如因政-2-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023年企石镇森林抚套(水源林育林)项目设计》各种稿及相关内容。2、涉密人员范围:参加和协作参加项目人员。3、保密期限:至项目通过总验收。4、涉密责任:按设计相关成果规定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1.1设计文本6套;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国家、省市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_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3、乙方保证提供的资料、成果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有关的规定,符合项目技术要求,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等情况,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被其他第三方指控或知识侵权的事件,应由乙方负责并保证甲方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失,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造3-成的全部损失和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4、乙方全部工作人员,须符合东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乙方、第三方人员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和责任,甲方因此受到损失的,有权就全部损失和费用向乙方追偿。6、服务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乙方,乙方负责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其的工资、节假日和超时加班补助费、社会保险、住宿、伙食等。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与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3款约定,应当从逾期次日起,每日向甲方偿会该阶段技术服务费应付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具备承包本合同应有的资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乙方提前要求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且有权要求乙方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已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文件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甲方在发现乙方存在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的行为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满足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的(包括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且-4-有权要求乙方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已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文件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此条款与该违法行为在本合同中已有的违约责任同时适用。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人工费等),将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6、本合同所述之损失、经济赔偿是指甲方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7、如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8、如乙方的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工作,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9、因乙方未能履行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提出法律诉讼的权利。10、乙方不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立即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对乙方的应付款项中扣除。11、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享有的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间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3年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亦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不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黄嘉琪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赖树雄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接收与发出及项目双方的协调、联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5-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发生不可抗力_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东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项目的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限公司业有甲方单位名称:东莞市企石镇乙方单位名称:厂林业有限公晨碳汇农林水务局包(盖章)(盖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大英口(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商贸大街13号201房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10520联系人:联系人:赖树雄电话:15002025141话:电传真传真:020-2335320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东风东路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64575897351516-廉政合同甲方:(全称)东莞市企石镇农林水务局乙方:(全称)广州碳汇林业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项目的廉政建设,保证项目质量,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项目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义务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1-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设备,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设备。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樊,也不得从事与合同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乙方义务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赔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乙方1~3年内不得进入项目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2023年企石镇封山育林改造项目设计(项目名称)作业设计合同的附件,与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吕大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0-23353209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封山育林改造项目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