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及尾水治理项目采购合同公告(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2023)
霍邱县城东湖及环城东湖稻虾综合种养区域水质监测及尾水治理项目合同公告
来源:None
发布时间:2023-05-06 15:53:18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S34152220230160号
二、合同名称:霍邱县城东湖及环城东湖稻虾综合种养区域水质监测及尾水治理项目
三、项目编号:FS34152220230160号
四、项目名称:霍邱县城东湖及环城东湖稻虾综合种养区域水质监测及尾水治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霍邱县水产业发展中心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564-6024365
供应商: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
地 址:合肥市农科南路40号
联系方式:0551-651607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霍邱县城东湖及环城东湖稻虾综合种养区域水质监测及尾水治理项目
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2)现场采样员应当遵循下列行为规范:
①现场采样员受委托对被检测单位进行监督或应急采样检测,严禁从事与采样检测无关的事项,自觉遵守廉洁与保密承诺,杜绝“吃、拿、卡、 要”等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 ②现场采样员与被检测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③采样检测工作资料、现场采样检测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采样检测人员应及时归档,现场采样照片、录像,并遵守保密协议,不得外泄。 ④所有采样检测任务应按委托方要求进行。 ⑤成交供应商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定期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进行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质量过程控制和检测记录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检查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⑥成交供应商必须满足委托方提出的常规检测项目要求,原则上不允许外包,遇有特殊要求检测项目中标方经委托方同意方可外包合法检测公司,外包检测公司必须经过合格供应商评定,成交供应商对监测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
主要标的数量: 1项
主要标的单价: 483367.14元
合同金额:483367.14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1+1+1模式;本次项目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结束后,成交单位经采购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后,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履约地点:霍邱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5月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5月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霍邱县城东湖及环城东湖稻虾综合种养区域水质监测及尾水治理项目(采购合同)
附件信息:
合同霍邱县城东湖及环城东···合同公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质监测及尾水治理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