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种付费管理 系统采购合同公告(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2023)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采购病种付费管理系统项目的合同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采购病种付费管理系统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5-08 09:51:00
采购计划编号:440704-2023-00073 预算金额:1742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0724-2311Z1970841

二、合同名称

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采购病种付费管理系统项目

三、项目编号

0724-2311Z1970841

四、项目名称

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采购病种付费管理系统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四路66号
联系方式:0750-3953609
供应商(乙方): 虹邑软件(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口岸楼第3层317
联系方式:136049232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病种付费管理系统
1(项)
1,738,000.00
1,738,000.00

合同金额: 1,738,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柒拾叁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16日
履约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4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病种付费管理系统合同2023.4.pdf病种付费管理系统合同2023.4.pdf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
2023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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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购货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虹邑软件(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23年3月30日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采购病种付费管理系统项目(项目编号:0724-2311Z1970841)的招标结果、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项目的名称、项目总价、技术要求和项目产品的清单(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型号、品牌和技术指标等)(一)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采购病种付费管理系统项目;(二)项目总价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项目总价为(小写)1738000.00,(大写)壹佰柒拾叁万捌仟元整;(三)技术要求:1、乙方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采用相关技术完成甲方所需项目设计和开发;2、项目的设计和开发中的各项技术功能的实现程度和性能指标应具有安全性、规范性、灵活性及扩展性。3、具体技术要求:遵循采购需求、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四)产品清单: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1病种付费管理系统虹邑软件/病种付费管理系统V1.01套1,648,000.002接口开发第三方接口开发服务1项90,000.003合计大写:壹佰柒拾叁万捌仟元整,小写:1,738,000.00合计大写:壹佰柒拾叁万捌仟元整,小写:1,738,000.00合计大写:壹佰柒拾叁万捌仟元整,小写:1,738,000.00合计大写:壹佰柒拾叁万捌仟元整,小写:1,738,000.001(五)服务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建设病种付费管理系统(含病案编码管理系统、决策分析管理系统),运用智江门市中心医院江海分院(江能化辅助手段辅助病案编码员完成病案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采购病编码和医保结算清单填报管理工作,协种付费管理系统项目助医院在按病种分值(DIP)付费下院内病案质控、医保管理和医院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补充约定:(1)乙方所提供的系统数据库不能加密、不能使用加密狗或其它方式限制软件使用。(2)乙方免费开放所有接口,并协助完成本项目中涉及的软件产品与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办公系统(OA)等系统的对接。(3)由乙方与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维护的相关公司沟通协商系统集成完成系统接口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4)乙方每年安排两次到院巡检。(5)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电子病历和互联互通的各级评审工作。(6)乙方配合甲方的智慧医院建设。(7)乙方提供软件的数据表结构及字段中文说明。(8)软件版本需要兼容并稳定运行在WINDOWS操作系统的各个版本。(9)乙方提供软件的培训计划。(10)质保期满后,维护费不超过合同价格8%,含同系列版本升级费用。(11)乙方成立项目组,安排固定项目经理,必要时有驻场人员,调换核心工程师要经过甲方同意。(12)软件系统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13)乙方协助完成本次项目中涉及的软件产品与甲方的集成平台的对接。(14)为甲方开发的接口必须要提供源码和文档,甲方拥有使用、修改和复制的永久特许权,其中代码编写符合行业通用标准,代码中文注释量不低于30%。2(15)中标后须与甲方签订《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及保密协议书》和《廉洁购销合同》及保证所供应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承诺书。(16)若江门市医保付费政策发生变动(如实施DRGS、DIP付费管理政策等),乙方须无条件对系统进行相应变更调整升级,以保障甲方在医保付费管理上能适应新的政策要求。第二条货款的结算具体结算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给乙方:(2)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的40%支付给乙方:(3)系统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一年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余下款项(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给乙方。操作说明书、接口源代码等全部技术资料在交货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4)上述各期款项支付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合法发票。第三条项目工期及售后服务(一)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系统的设计、开发、对接、测试、安装调试及上线。(二)售后服务:白(1)合同所购软件产品自验收合格起免费保修2年;软件产品免费维保期期满后,软件产品每年维护费按本合同金额8%收取。3(2)免费保修期内,因乙方系统产品本身技术问题或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由乙方免费保修。(3)乙方免费对所售软件产品实施安装,但软件产品所配套的硬件产品及安装所需实施环境应由甲方提供,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医院局域网相同的IP地址、硬件取电等。甲方应确保提供符合乙方产品安装的实施环境。(4)系统调试期间,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调试。测试软件及相关设备需保证正常运行,且达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标准;(5)实施安装完毕后,对甲方操作人员提供软件操作规程培训,对操作人员无偿提供培训和培训考核,讲解软件的基本结构及操作流程,直至操作人员掌3握软件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方法,保证操作人员可正确使用。(6)软件产品的版本升级,乙方不另外收取费用。(7)系统出现故障或漏洞时,远程立刻响应,如远程解决不了的8小时内上门提供服务,并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8)在验收后的免费维护期内,如因需要增加系统功能而产生的费用,双方另议。第四条甲方责任(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设计开发所需资料(图片、文字等),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按时性和准确性;(二)项目设计和开发期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出参考意见或修改意见。第五条乙方责任(一)乙方负责成立项目设计开发工作小组,承担甲方项目的设计与开发;(二)乙方需按合同所规定期限完成甲方项目的设计和开发;(三)项目设计和开发期间,乙方负责听取并研究甲方相关意见;(四)项目设计和开发期间,若甲方提出异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乙方可进行修改。第六条版权、源代码及商业机密(一)乙方如果出现转型、注销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提供本项目系统的后续维护、实施等服务的,提前告知甲方且无偿提供本项目系统源代码供甲方使用,甲方拥有使用、修改和复制的永久特许权,其中代码编写符合行业通用标准,代码中文注释量不低于30%,甲方承诺不能将系统源代码进行复制、出售或移交给第三方;(二)乙方为甲方严守商业机密,不得将该项目的设计和数据转用于第三方。第七条系统验收(一)系统的设计和开发调试完成后,系统的所有功能均可实现,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报告书中签署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不合格点,由乙方继续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甲方因故未能及时验收的,需给甲方顺延验收时间(顺延时间不超过30个日历日,逾期未完4成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乙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二)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单证齐全,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发票和其他应当具有单证文件。第八条对产品异议的时间和办法(一)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质量或有关软件及有关工程不合规定的,应妥为保管,并在三十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急于通知或者自产品收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处理,否则,视为乙方承认该产品存在甲方所指出的瑕疵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处理意见。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一)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二)乙方所交系统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修改或更换,并承担修改、维护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并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三)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一)甲方逾期付款的(由于项目进度滞后或验收质量不通过原因造成的延期付款违约责任由乙方负责),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二)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当承担由此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5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一)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定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二)若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监督和管理(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取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将相关资料报送备案。(二)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四条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合同被宣告无效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五条投诉甲方如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提出投诉,经核查如属有效投诉并超过三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第十六条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标准、项目验收标准等。第十七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壹份送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归档。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6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虹邑软件(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炎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参发委托代理人:林海燕委托代理人: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四路66号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临海大道59开户银行:号海运中心口岸楼第3层c317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电话:0750-3953609滨路支行签约时间:2023年4月账号:753671042893签约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电话:13384452099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种付费管理 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