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森林管护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2023)



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51011223210200005372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51011223210200005372[2023]00507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泉驿区永安路269号
联系方式:028-84846303
供应商(乙方):成都晨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
联系方式:158028262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林业服务
1(项)
¥329,700.00
¥329,700.00

合同金额: 329,7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玖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08日
履约地点:龙泉驿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天保(第二年).pdf合同-天保(第二年).pdf
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05月09日

20235c服务外包合同采购编号:N5101122022000012签约地点:成都签约当事人:甲方: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乙方:成都晨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王勤法人代表:张毅法人代表:朱丽联系人:刘毅渊联系人:电话:电话:028-84855535028-84873868传真:传真:028-84873879/84873080手机:手机:18190839176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永安路269号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北泉路777号9楼906室案着与同合甲、乙双方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之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服务外包一事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条款如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均以该法律法规为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所有与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服务外包有关的行为均受本合同约束。第二条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服务外包。第三条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23年05月09日起至2024年05月08日止。本合同为服务期限内第【2】次签订。第四条本合同中下列专用名词解释如下:(一)“乙方服务人员”或“服务人员”系指乙方根据双方约定,为更好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务而安排的乙方工作人员。(二)如有《补充约定》系双方就本合同相关事项做出的更为明确的约定,为本合同重要、必需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章分则第一节服务外包内容第五条甲方将以下服务(项目)外包给乙方:(一)外包采购项目: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天保工程森林管护服务采购项目等工作。注: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等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二)乙方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及要求11、网络化办公,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的智慧化监管。2、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严格遵守工作职责。3、完成领导交办的事务,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范。(三)乙方服务时间要求:在服务期限内,根据工作需要,乙方通过合理安排提供24小时监管服务。第二节权利义务约定第六条甲方享有以下权利:(一)甲方有权根据外包项目的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服务规范,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遵照甲方的服务规范、标准以及本合同相关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二)甲方有权检查、记录乙方服务情况,并对乙方提出管理建议。(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服务人员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劳动(劳务)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四)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或者对乙方服务工作不合理的地方,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整改并书面答复整改结果。若乙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可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交通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五)其它双方约定的甲方权利。第七条甲方承担以下义务:(一)甲方应负责提供开展外包工作所需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二)甲方配合乙方做好服务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三)在服务外包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配合2乙方履行职责。(四)未经双方书面确认,甲方不得要求服务人员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及要求范围以外的任何服务。(五)其它双方约定的甲方义务。第八条乙方享受以下权利:(一)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环境、条件以及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服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二)乙方认为甲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三)其它双方约定的乙方权利。第九条乙方承担以下义务(一)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其它补充协议之约定完成服务外包工作,督促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确定的服务规范、操作流程及质量标准等。(二)乙方按照服务外包要求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应具备提供服务外包所需要的技能。如乙方要求需向服务人员提供相关业务培训的,甲方应予以配合。(三)乙方应教育、督促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对甲方各类涉密的客户的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四)乙方应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与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以保障服务外包项目的正常进行。(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服务项目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有关资料,包括劳动(务)合同、社会保险证3明、学历证明等。(七)乙方服务人员从甲方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它物品(如有),由甲方负责登记管理,在合同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收齐归还甲方。(八)其它双方约定的乙方义务。第三节费用结算第十条(一)服务外包包干费用合计(含税):¥329700.00元/年(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玖仟柒佰元整每年)。(二)合同签订后,乙方将外包总费用50%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送达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15天内支付总费用的50%,即16485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肆仟捌佰伍拾元整)。合同期限届满且经甲方对乙方服务内容进行认定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送达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后15日之内支付剩下的费用。支付费用汇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账户:成都晨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银行账号:511899991010003385409(三)在上述付款节点中,若乙方提交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迟延履行付款义务且不免除乙方义务。(四)在外包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对社保等相关政策法规调整,甲方可以按政策法规调整相关费用,乙方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调整执行。第十一条因提供服务外包所依法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必须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变更方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4甲、乙双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有变更的,变更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十个工作日前以加盖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的原件通知对方。第四节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第十五条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外包费用的,从约定日的次日起,甲方每日应按尚未支付的服务外包费用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连续拖欠达相关费用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第十六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一方遇到重大政策、形势变化,合同未到期,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若一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第十七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八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任何间接的、偶然的、难以预料的损害责任,这些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润损失或资料丢失,无论这些损害是否由于疏忽引起。第五节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任何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并协商解决,双方应协商签署变更合同。第二十条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提前解除:(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双方不能实现本合同之目的;5(三)因一方违约,并且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履行的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之日起15日内仍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守约方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满30日前,双方如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合同。第三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它监管机构要求、甲乙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它顾问、授权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否则该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变更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一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本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第二十四条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衔接、不断档,乙方在与甲方外包服务合同到期后须继续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务,直至甲方重新招投标或比选结果公布为止,期间所有费用不变。第二十五条员工无论任何原因缺岗,乙方须及时补员。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的代木企心部签约代理人A联系地址:联系地址城联系电子邮件:联系电子邮件:日期:2023年5月9日日期:233年M月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管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