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交车身媒体投放福彩公益广告服务项目 公交车身媒体 公交车采购合同公告(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
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全区公交车身媒体投放福彩公益广告服务项目(五标段)
一、合同编号:20230509HT000023
二、合同名称: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全区公交车身媒体投放福彩公益广告服务项目(五标段)
三、项目编号:D640000-20230411163557279
四、项目名称: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全区公交车身媒体投放福彩公益广告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塔巷
联系方式:0951-5037191
供应商(乙方):宁夏海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宜居小区D区西门105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18795150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公交车身载体宣传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中卫市沙坡头区公交车身载体宣传,1路1辆,发布期1年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4000
合同金额:3.4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中卫市沙坡头区公交车身载体宣传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5-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5-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全区公交车身媒体投放福彩公益广告服务项目第五标段的合同.pdf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全区公交车身媒体投放福彩公益广告服务项目第五标段的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交车体广告合同甲方: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乙方:宁夏海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中卫市沙坡头区公交车体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广告发布协议,以兹信守:一、协议内容(-)广告发布品牌及内容:福利彩品牌公益宜招(二)广告发布期限:自2023年1月25日起至2024年生月25日(以实际广告发布日期为准)为(三)发布线路及数量:公交车身:1路1辑,发布期1车二、费用及付款方式(一)广告费:合同总金额34000元,人民币(大写)麦万肆仟元整,以上费用包含广告首次发布所产生的广告画面设计费、喷印张贴制作费、维护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广告合作期内,若甲方的再次更换广告画面,所产生的更换费用(含设计、制作、安装等)由甲方自行承担。(二)付款方式:双方按以下第2种形式进行付款。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广告正式发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转帐付清广告费。2.合同生效后,甲方在广告正式发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广告费25000元,剩余广告费9000元在合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结清。3.合同生效后,甲方在广告正式发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即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广告费,即元,剩余35%广告费即元,在合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结清。(三)上述款项由甲方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宁夏海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账号:64050155050000000636开户行:建设银行中卫南街支行上述开户银行、账户、账号如有变动,乙方应当于变更前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通知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四)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为履行财务审批手续迟延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开票信息户名: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账号:23000141100000829开户行:宁夏银行西塔支行纳税人识别号:12640000454004700N三、广告设计、材质(一)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广告制作样稿(原素材、光盘、印刷品等),乙方在7日内完成设计,设计样稿由甲方签字或确认后,乙方根据车辆尺寸比例,按照样稿制作。广告设计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二)广告画面材质采用车体广告背胶系列,保质期为一年。(三)乙方所设计的广告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四、广告验收内容及方式(一)广告验收:1、数量:广告车辆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数量。2、路线:广告车辆线路是否符合双方合同约定。3、画面:广告画面是否完整,无破损。4、质量:广告画面材质、内容是否符合双方合同约定。5、发布日:广告车辆制作完成即为广告发布起始日。注:若因甲方原因,广告在30天内未能发布,乙方将按照合同签订日期后的第25天为广告发布日。若因乙方原因,广告未能按时发布,逾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二)验收方式:乙方制作发布完毕后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广告发布车辆照片一套及广告车辆发布验收单。车辆全部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需进行整体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五、甲乙双方权责与义务(一)乙方须按照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样稿制作发布广告。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可擅自改动广告内容。(二)合同期内,广告车辆的清洁维护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做到甲方广告画面干净清洁,无影响画面的杂物(降雨雪天除外)。(三)合作期内,如发现广告车辆画面有损坏脱落、严重褪色等影响甲方广告展示的情况,乙方应根据损坏程度及时做好画面更换和修复,确保广告发布质量(维修更换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若乙方未按时完成画面更换或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或修复,因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四)甲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相应款项。逾期15日以上,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拆除甲方广告,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不予退还。(五)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广告审批的相关证件及资料,由乙方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因审批资料问题导致广告画面无法发布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伦理道德。(六)合同期内,因公交线路更改或调整、车辆更换或调整、线路或车辆停用等原因造成广告不符合原合同约定投放的,乙方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或投放到其他公交路线。(七)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广告到期优先续约权,甲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续约,乙方在甲方广告到期前15天未接到甲方的通知,视为甲方放弃优先续约权,广告资源由乙方处理。(八)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该广告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等工作。(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至第三方。(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六、通知与送达甲方联系人:薛国斌联系电话:13995113659电子邮箱:邮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北塔商业街乙方联系人:张迪联系电话:18465357777电子邮箱:344537516@qq.com邮寄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宜居南街105号(海迪广告)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通知均可以电话、短信、电子邮箱、信件邮寄等方式向上述地址发送即视为送达。如变更联系人、联系方式,必须及时告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已发生的送达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双方共同确认: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七、违约责任(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及时履约,如出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承担相当于本合同广告发布价20%的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对方实际损失。(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至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与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乙方发布的广告质量、内容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与样稿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拒绝按照甲方要求予以更换,或在3日内无法完成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四)乙方逾期交付广告样稿或完成全部广告投放的,每逾期1日,应按照逾期交付部分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含本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6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乙方逾期交付致使甲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并按合同价格的20%向乙方追索违约金。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九、其他(一)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告传卖乙方(盖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中头区2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3年4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交车身媒体投放福彩公益广告服务项目 公交车身媒体 公交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