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确权汇交 土地采购合同公告(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一、合同编号:[350124]FJKT[CS]2023001
二、合同名称:闽清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三、项目编号:[350124]FJKT[CS]2023001
四、项目名称:闽清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
联系方式:0591-62300852
供应商(乙方):福建福地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高新大道15号2#楼3层3051
联系方式:138606404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闽清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1(项)
¥716,800.00
¥716,800.00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 716,8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4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1).pdf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1).pdf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5月10日
合同编号:[350124]FJKT[CS]202300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所地:梅城镇台山路108号联系人:黄高翔联系电话:0591-62300852传真:电子邮箱:/乙方:福建福地信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高新大道15号2#楼3层3051联系人:林洁联系电话:13860640452传真:电子邮箱:23743901@qq.com1/9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24]FJKT[CS]2023001的闽清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716,800.00品目编码C19990000品目名称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标的闽清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服务时间(单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716,8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口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回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716,800,00)。口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无。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2/9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闽清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4.2服务范围:闽清县全县已登记集体所有土地。4.3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4.4服务完成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交付。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按照服务方式和提交的成果计量。5.2服务内容:1.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闽清县全县已建库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整理闽清县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开展编制不动产单元号,完成信息补充录入、数据格式转换等工作,将整理后的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2.集中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要根据需要补充地籍调查,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集中办理相应登记业务。3.因征收导致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全面梳理历年征收项目地块并上图落宗。农民集体因互换、土地调整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调研。农民集体合并、分立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词或代码发生变化的。4.统一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以县级为单位,将更新入库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和地籍图,全部离线汇交至自然资源部。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执行。(2)服务人员组成:3/9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合同履约期间,组建项目组并驻点闽清县,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和管理,项目组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质量负责人1人,专业技术人员15名。(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1、服务设备及物质投入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2、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3、调查比例尺不小于1:5000。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3其他要求:无。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成果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黄高翔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5005979265,负责与乙49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3年05月10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无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吴世斌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8059144754,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0117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等要求开展闽清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对并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其他无。5/9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215040.002023-05-20福建福地信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金额的30.0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以财政资金到位请款为准)。2358400.002023-07-20福建福地信科技有限公司成果通过省级核查并上报自然资源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的5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以财政资金到位请款为准)。3143360.002023-10-20福建福地信科技有限公司成果通过部级验收并下发使用后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的20.0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以财政资金到位请款为准)。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1)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成果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619不得擅自非工作需要复制、存储涉密信息。(3)本次制作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属于甲方,未经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及以任何形式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本项目的复核成果,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甲方应及时支付对应款项,因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造成工期延误等影响,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4)其他违约情形(1)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3)在签订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719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口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保全费、采取保全措施支出费用、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十六、合同其他条款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相关规定执行。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819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副本0份。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无,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无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无。十八、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福地信科技(盖章)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陈如青法定(授权)代表人:张荷花纳税人识别号:11350124MB18856724纳税人识别号:1350100MA8UHEYEOD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新支行账号:/账号:100079152980010001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签订日期:2023年04月25日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所有权确权汇交 土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