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食材配送 食堂采购合同公告(惠东县殡仪馆2023)
惠东县殡仪馆惠东县殡仪馆员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惠东县殡仪馆惠东县殡仪馆员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5-12 17:24:25
采购计划编号:441323-2023-00995 预算金额:268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惠诚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HCZB-2023-D02
二、合同名称
惠东县殡仪馆员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HCZB-2023-D02
四、项目名称
惠东县殡仪馆员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东县殡仪馆
地址:惠东县大岭街道白沙布村殡仪馆
联系方式:0752-8916798
供应商(乙方): 惠东县食禄餐饮有限公司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办碧山村委背子头村
联系方式:135427691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员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2(年)
1,313,200.00
2,626,400.00
合同金额: 2,626,4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陆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14日
履约地点:惠东县殡仪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合同.pdf
中标通知书.pdf中标通知书.pdf
惠东县殡仪馆
202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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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323-2023-00995项目编号:HCZB-2023-D02项目名称:惠东县殡仪馆员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甲方:惠东县殡仪馆电话:0752-8916798传真:0752-8916798地址:惠东县大岭街道白沙布村惠东县殡仪馆乙方:惠东县食禄餐饮有限公司电话:0752-8888677传真:0752-8888677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办碧山村委背子头村根据惠东县殡仪馆员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2626400.00元)人民币(按实际产生的金额结算)。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乙方配送的蔬菜、食品、物品需按甲方要求的种类供应。如有超出范围,价格由双方共同协商,具体以当天的价格为准。2.乙方应在每天6点30分前将甲方所需品种、数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出现配送时间延误而导致甲方就餐问题,当天餐费由乙方负责。3.配送过程中确保所配送食品不出现缺斤短两现象,若斤两不足,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确认后要立即补回。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提前以电话、微信短信(指定报送和接收人)或其他形式报送采购品种和数量给乙方,若有变动必须提前通知对方更改数量或品种。2.甲方按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清点食品,验收合格后并由甲方收货人签名确认方可入库,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送货清单将作为双方结算货款重要依据。3.甲方对乙方配送服务或物品的质量存在问题或意见,可随时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及时整改,如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配送的蔬菜、肉类、食材、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2.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换包退,退补货品需在1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甲方正常用餐。3.乙方需按照食品质量的要求储存、配送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若因乙方配送食品食材导致甲方出现食物安全事故时,经卫生防疫站检验,证明确属于乙方造成的,乙方必须承担经济与法律上的全部责任。5.除了正常配送食材外,甲方如需购买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其他物品,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按时按量进行配送。6.乙方配送食材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符合交通法规的要求,配送车辆在配送途中如造成人员死亡等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7.报价以当天为准,乙方接收到甲方报单后,要做好所需配送食材的前期工作,此期间在正常情况下双方协商的价格不得变更,如因市场价格浮动较大,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作出相应调整。8.为避免发生大规模疫情引发甲方食物短缺情况,针对甲方属全年无休的服务性质,需加强馆内食物安全管理保障工作,确保乙方能在疫情期间加量供应和配送食品。乙方需提供能满足甲方至少三个月的食品用量,乙方需按照订单数量及时配送。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2023年05月15至2025年05月14止。五、结算及付款方式1.每月按当月实际配送食材清单产生的费用(含税)结算。2.当月货款于次月20日前结清(乙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节假日顺延)。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以转账汇款方式将货款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开户名称:惠东县食禄餐饮有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423810104000356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东华侨城支行),如乙方银行账户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乙方每月15日前开具上月货款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应在当月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o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甲乙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索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或赔偿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的十个工作日内按索赔要求支付违约金或经济赔偿;如违约方对违约金或赔偿金额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回复。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七、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九、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联系对接人有变更,应在变更前电告或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一、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有限餐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包何运查.代表:代表:人签订日期:2023年5月12日签订日期:5月12日:经2023年5月5日馆支本会文时记通过中标采购包号中标采购包号合同包1中标采购包名称中标采购包名称惠东县殡仪馆员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惠东县食禄餐饮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曾文杰,联系方式:13532137868中标(成交)下浮率中标(成交)下浮率::2.00%中标(成交)下浮率中标(成交)下浮率::2.00%中标中标(成交成交)通知书通知书项目编号:HCZB-2023-D02项目编号:HCZB-2023-D02惠东县食禄餐饮有限公司::惠东县食禄餐饮有限公司惠东县殡仪馆于2023年04月24日就惠东县殡仪馆员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ZB-2023-D0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先生联系人电话:0752-8916798广东惠诚招标有限公司2023年04月25日-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配送 食堂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惠东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