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上海青浦公共交通场站管理有限公司2023)



一、合同编号:11N33256876X2023601

二、合同名称:青浦公交场站5个站点保安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00-20230421-1033
四、项目名称:青浦公交场站5个站点保安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青浦公共交通场站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浦区新桥路333号
联系方式:69221973
供应商(乙方):华臣联动保安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500062620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青浦公交场站5个站点保安服务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 2998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轨道交通17号线沿线5个临时公交枢纽(蟠龙路站、赵巷站、青浦新城站、朱家角站、东方绿舟站)保安服务服务要求:严格按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和人员配置,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 1年(具体起始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有效,分年签订合同。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
2998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非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青浦公交场站5个站点保安服务项目的合同(11N33256876X2023601).pdf青浦公交场站5个站点保安服务项目的合同(11N33256876X2023601).pdf

青浦公交场站5个站点保安服务项目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33256876X2023601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青浦公共交通场站管理有限公乙方:华臣联动保安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司地址:青浦区新桥路333号,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1700电话:69221973,电话:15000626207传真:,传真:联系人:顾惠兴,联系人:朱鑫甲乙双方就区域日常保安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地点项目名称:青浦公交场站5个站点保安服务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第二条合同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澄清内容)、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第三条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一次招标三年有效,分年签订合同。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之后,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原则上不得高于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价格。如中标供应商年度考核未通过,或者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金额10%的,则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本服务的服务期限:一年,于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一招三第1年)。第四条服务费用本合同价格为2998200元整(贰佰玖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第五条付款方式1、按月支付;2、采购人在次月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费支付,因中标供应商迟延提供请款资料或所提供的请款资料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采购人有权主动顺延付款期间而无需征得中标供应商同意。,23、中标供应商要严格按保安考评标准履行职责,采购人将根据《场站公司保安检查考核标准》实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每月对管理情况进行评分相结合,凡有中标供应商违规、没有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将被按考评标准扣分。第六条岗位要求1、严格按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和人员配置;(1)服务时间:365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岗位设置由采购人确定)(2)保安人员在岗人数要见下表:站点岗位数岗位时间蟠龙路站307:00-19:00蟠龙路站319:00-07:00(次日)赵巷站307:00-19:00赵巷站219:00-07:00(次日)青浦新城站207:00-19:00青浦新城站219:00-07:00(次日)朱家角站207:00-19:00朱家角站219:00-07:00(次日)东方绿舟站307:00-19:00东方绿舟站319:00-07:00(次日)合计25第七条薪资福利待遇:1、为稳定管理队伍,保证保安管理工作的延续性,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足额向保安人员支付工资和加班费,保证员工的休假、休息。同时,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为保安人员购买社保所产生的相关费用。2、中标供应商必须对所有保安人员工资福利、意外工伤、死亡等承担所有责任,负责有关追诉、诉讼及赔偿。3、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保安队伍的稳定性,如保安人员有调离或离职,调离或离职人员离开岗位之前,需提前告知采购人并得到采购人同意。如发现中标供应商不报采购,3人同意就对保安人员调整的,影响当月服务质量调查评分。因特殊情况造成临时性人员不足时,中标供应商需另行安排人员顶岗,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第八条服务内容1、积极维护场地秩序,保证公交营运安全,礼貌纠违,文明执勤。2、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对场地保安领导工作,调解场地内发生的各种纠纷,并及时上报。3、做好保安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监督检查保安人员作风纪律和工作落实情况。4、做好各场地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5、协助公安机关对场地内发生的案件、违法事件进行现场看护,并及时报告采购人及公安机关,配合公安侦破案件。6、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1)、维持现场秩序,疏导站内乘客、工作人员。(2)、在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3)、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况,必要时实行场地封闭。(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5)、发生治安状况及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7、加强违禁品(如油品、烟花爆竹等)的检查,制止乘客携带入站。8、及时制止游客损坏花草、树木、公共设施之行为,并对此行为进行批评教育。9、未经许可,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场地。10、保持场地进出通道畅通、整洁,及时制止随意停放车辆。11、配合单位的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第九条人员岗位设置要求365天*24小时安保服务,依据甲方要求设置岗位。第十条考核标准及说明序号工作要求及加分扣分分值考评分数备注1未准时到岗,有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现象。发现一次一项扣0.2分202进入工作场所未规范着装、无上岗证的。发现10,4一人一项扣0.1分一人一项扣0.1分一人一项扣0.1分3对乘客态度礼貌,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公交枢纽工作任务,服从管理及岗位工作安排。不遵守上述现象,视其情节一次扣0.1-0.5分对乘客态度礼貌,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公交枢纽工作任务,服从管理及岗位工作安排。不遵守上述现象,视其情节一次扣0.1-0.5分对乘客态度礼貌,团结协作,积极配合公交枢纽工作任务,服从管理及岗位工作安排。不遵守上述现象,视其情节一次扣0.1-0.5分104发现违纪问题未及时制止、纠正、汇报的。发现一次扣0.1分发现违纪问题未及时制止、纠正、汇报的。发现一次扣0.1分发现违纪问题未及时制止、纠正、汇报的。发现一次扣0.1分105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表》及《巡逻记录表》。未做到一项扣0.1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表》及《巡逻记录表》。未做到一项扣0.1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表》及《巡逻记录表》。未做到一项扣0.1分106未经询问,擅自允许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场地内的。每发现一次一项扣0.2分未经询问,擅自允许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场地内的。每发现一次一项扣0.2分未经询问,擅自允许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场地内的。每发现一次一项扣0.2分107在当班期间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发现一次一项扣0.2分在当班期间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发现一次一项扣0.2分在当班期间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发现一次一项扣0.2分108熟练掌握突发应急情况的处置流程。经查未熟练掌握,一项扣0.2分熟练掌握突发应急情况的处置流程。经查未熟练掌握,一项扣0.2分熟练掌握突发应急情况的处置流程。经查未熟练掌握,一项扣0.2分59上班时间精神萎靡、精力不集中。发现一次扣0.1分上班时间精神萎靡、精力不集中。发现一次扣0.1分上班时间精神萎靡、精力不集中。发现一次扣0.1分510维护车辆有序停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未做到上述情况一次扣0.2分维护车辆有序停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未做到上述情况一次扣0.2分维护车辆有序停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未做到上述情况一次扣0.2分10奖励事项有好人好事情况。视情节一次加0.5-1分有好人好事情况。视情节一次加0.5-1分有好人好事情况。视情节一次加0.5-1分3奖励事项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视情节一次加1分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视情节一次加1分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视情节一次加1分7备注:在上级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开具整改通知而有损公司形象的,扣分翻倍。备注:在上级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开具整改通知而有损公司形象的,扣分翻倍。备注:在上级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开具整改通知而有损公司形象的,扣分翻倍。备注:在上级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开具整改通知而有损公司形象的,扣分翻倍。备注:在上级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开具整改通知而有损公司形象的,扣分翻倍。备注:在上级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开具整改通知而有损公司形象的,扣分翻倍。备注:在上级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开具整改通知而有损公司形象的,扣分翻倍。实际得分:实际得分:考核人签名:被考核站点人员签名:被考核站点人员签名:被考核站点人员签名:被考核站点人员签名:考核说明:1、每月考核成绩纳入考核小组年度考核总分,由考核小组按实际打分,按年度考核总分,纳入合同签订依据。合同期限届满,经考核小组研究是否可续签合同。2、考核采用百分制,根据考核分值的不同,按分数评定,将考核结果分为三类,情况如下表:分值≥90≥70<70对应成绩优良合格不合格,53、经考核小组年度考核分数评定为不合格的,在招标三年有效期内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十一条甲方责任与义务1.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场所,以保证乙方保安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2.提供保安人员的值班室及桌椅等相关器材;3.甲方员工有义务配合乙方保安人员做好各项保安工作;4.确保保安服务费用及时到账,协助乙方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记录。如甲方无故拖欠保安服务费用,超过约定时间未及时付款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1%/天。第十二条乙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以属于乙方员工,由乙方负责与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用人单位对保安人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工伤赔偿、非因公负伤及疾病待遇等;2.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应具备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犯罪前科。全部持有当地有效保安证。3.乙方按照合同要求部署保安人员力量,并在甲方配合下对派驻保安人员进行管理、上岗培训、日常出操训练,以提高保安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规定、《保安管理制度》和其它相关的甲方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服务、优质服务、文明在岗。4.乙方应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知识培训,确保保安人员能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企业生产、商业秘密,爱护企业财物,确保安全生产。5.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对乙方人员定期考核,对甲方提出的质疑及合理投诉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6.乙方保安队员因事、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的,乙方负责及时调配补充到岗。第十三条安全事件处理如企业财产被盗,按以下情况处理:,61.如甲方员工偷窃小件物品(可藏匿于口袋等),因乙方不能搜身检查,损失由甲方负责;但因乙方保安人员疏忽过失造成的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承担。2.如乙方人员监守自盗或内外勾结造成甲方损失的,则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3.甲方发生的财产损失应由双方确认或由公安机关鉴定确认。4.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物品放行规定,任何车辆、人员或物品进出必须确定核查数量及相关放行规定。5.遇上级保安管理检查,由乙方协调相关关系,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6.乙方与其保安人员之间或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争吵或纠纷不得影响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如对甲方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乙方应当向甲方先行赔偿损失。7.乙方保安队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因自身权益受侵害和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如意外伤害属乙方服务内容引发的伤害(被车碰伤、上下车跌伤等),由乙方与肇事方处理,或乙方内部处理,如属第三方场内事件引发的伤害,甲方配合乙方调查处理。第十四条其它约定1.人员属于乙方员工,如保安人员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无权对乙方的保安人员直接进行奖罚,甲方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建议乙方对其保安人员进行奖罚。对甲方的合理建议,乙方应当实施。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安人员,乙方应在三日内给予更换。如乙方无法在三日期满后的十日内更换保安人员,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2.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应相对固定,如确有需要进行调动时,须提前3日与甲方安保部进行沟通,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3.甲、乙双方一方在协议期内提出解除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第十五条安全防护1.乙方有权按照自己的工作方案(主要是涉及安全方面)进行服务的权利,乙方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以保障乙方员工的作业安全。2.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73.乙方对甲方服务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作业时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塞通导、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等。第十六条违约责任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1%支付滞纳金。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安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3.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保安服务金额20%的违约金。4.由于非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效或无法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应按合同价款的10%赔偿对方。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利润损失、为维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第十七条合同变更与终止1.合同的变更须双方协商,并采用书面形式。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期间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以补充合同为准。第十八条合同解除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0日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责任。4.合同期限届满,经考核甲乙双方协商可续签本合同。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第十九条通知1.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文件、资料,可以以当面签收、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合同所载明的双方联系地址及电子邮箱均为各方认可的有效送达地址。如一方地址、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对方,否则由怠于通知一方承担不利后果。,8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2023-05-16,日期:2023-05-16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