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土地征收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房地产评估事项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人民政府2023)
一、合同编号:11N736857680202313202
二、合同名称:关于土地征收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房地产评估事项技术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tzya2023-lq15
四、项目名称:关于土地征收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房地产评估事项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新兴路90号
联系方式:0576-82655172
供应商(乙方):台州市龙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景隆公馆东北角1号商铺(新德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1396841597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关于土地征收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房地产评估事项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路桥区横街镇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征收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和进行评估;房屋评估内容包括室内装修,设备场地及房屋前后的附着物等内容。青苗评估包括青苗,果树等内容。服务要求:根据甲方要求,按照国家规程、规范和省市有关房屋评估的规定进行房屋评估,出具估价报告;提供房屋评估方面的咨询和房屋价格信息;协助甲方做好房屋估价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达到招标人的要求等。服务时间:中标人在接到单宗项目委托后1个月内须提交成果报告。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有关房屋评估规程、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开展评估业务,所形成的全部资料和成果所有权归甲方。
2.合同金额(元):9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5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合同扫描-关于土地征收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房地产评估事项技术服务项目.pdf合同扫描-关于土地征收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房地产评估事项技术服务项目.pdf
https://zcy-gov-open-doc.oss-cn-north-2-gov-1.aliyuncs.com/https://zcy-gov-open-doc.oss-cn-north-2-gov-1.aliyuncs.com/1035IC/331099/10006659472/20235/3050eadc-075e-4e0d-bafb-38e76165db4e.pdf
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征收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房地产评估事项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台州甲方:(采购方)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人民政府乙方:(供应商)台州市龙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政府采购合同条款招标编号:tzya2023-1q15甲方:(采购方)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人民政府乙方:(供应商)台州市龙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关于土地征收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房地产评估事项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对路桥区横街镇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征收青苗、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和进行评估;房屋评估内容包括室内装修,设备场地及房屋前后的附着物等内容。青苗评估包括青苗,果树等内容。根据甲方要求,按照国家规程、规范和省市有关房屋评估的规定进行房屋评估,出具估价报告:提供房屋评估方面的咨询和房屋价格信息:协助招标人做好房屋估价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达到甲方的要求等。严格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有关房屋评估规程、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开展评估业务,所形成的全部资料和成果所有权归甲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玖拾万元(¥:900000.00元)人民币。青苗评估费单价:0.9元/平方米。房屋评估费单价:5.5元/平方米。单价按中标单价计算,结算时面积按实计算,具体面积以甲方核实之后实际面积为准。如本项目履行过程中合同金额超90万总价预算,则本合同终止。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2、本项目所有成果以及采集的数据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一切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甲方拥有,乙方无权在技术要求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调整完善、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4、若侵犯,除承担本协议中的违约责任外,还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五、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乙方负责调查了解征收范围内拟被征收房屋及土地有关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甲方可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获取所必需的资料。2、甲方为乙方在估价期间到现场勘察提供便利。3、乙方评估报告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二)乙方责任1、乙方要与甲方密切配合,全过程跟踪,服务期限直至征收工作结束。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依照国务院、浙江省、台州市有关征收补偿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评估市场情况及本工程征收补偿评估的具体情况,保证对委托评估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并出具房屋估价及青苗评估报告,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付评估报告,并通过甲方审核。3、乙方不得允许他人借用自己名义从事本合同项下的评估业务或转让业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应向甲方支付与评估费等额的违约金。4、乙方有义务为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就估价报告的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5、乙方对甲方委托评估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所有资料严禁涂改,防止遗失,乙方在作业中违章作业、对甲方所交付的资料保管不当或遗失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江证6、乙方在征收补偿评估过程中,要随时与政府主管部门保持沟通和联络,寻求支持既要保证征收补偿评估工作的如期完成,又要保证安定团结的大局。7、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确认、同意、意见沟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所有的书面文件均应送至对方处所并经对方代表或有权签收的工作人员签收后,方视为有效送达。所谓的书面形式指纸面函件、纪要、书信、合同书、传真件或电子邮件、电子信息交换等。8、乙方提供的评估报告在内容与形式上至少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资产评估准则》等规定的要求。39、征收补偿评估工作要遵守国家和浙江省、台州市的法律法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开展工作,最大限度的保护甲方的利益,但同时也不能使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方案的制定要科学、合理、可操作。10、乙方应力求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资料齐全,并对出具的房屋评估及青苗评估报告质量负责。属于评估机构问题的,退回评估机构重新评估,评估费用不重复计算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期限、验收方式及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年。2、验收方式及地点:按甲方的方式、地点验收。八、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第一年计划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当结算费用达到合同金额的20%后,后续费用按次按实结算。(乙方必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2)服务满12个月后支付合同第二年计划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当结算费用达到合同金额的20%后,后续费用按次按实结算。(乙方必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评估单位实地丈量、核实、评估、复核、与用户签订合同后,且评估资料汇总归档出评估报告后一次性付清该项目评估费用。2、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向甲方交纳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包括担保、保函、保险等形式。(2)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违约行为,甲方在服务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额退咨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否则,甲方将在扣除乙方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若发生纠纷,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纠纷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如合同履行时间内,因疫情原因需要延迟相关活动或解除合同的,由双方进行协商;合同解除后,双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履行支付情况及凭证(发票)进行结算。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招标代理公司各执贰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5、与本合同有关附件录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桥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签5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合同鉴证方:签订日期:2021年5月17日附件1:报价明细附件15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tzya2023-1g15项目名称:关于土地征收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房地产评估事项技术服务项目[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青苗评估最高限单价1.1元/平方米(元/平方米)青苗评估投标单价0.9元/平方米(元/平方米)房屋评估最高限单价6.5元/平方米(元/平方米)房屋评估投标单价5.5元/平方米(元/平方米)大写:玖拾万元整投标总报价(元)小写:900000.00备注结算时面积按实计算,具体面积以业主核实之后实际面积为准。填报要求:1、投标总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所有人员的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办公设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泰房地2投标人名称储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代理人盖章):日期:2023年05月05日有限5附件2: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台州市龙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经评定,编号为tzya2023-1q15采购文件中的关于土地征收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房地产评估事项技术服务项目·标项1,确定你公司中标(成交),中标(成交)价格为青苗评估0.9元/平方米,房屋评估5.5元/平方米。自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需按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你公司投标(响应)文件等约定拟定合同文本(合同格式见采购文件),报我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76-82655172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6-88882270邮箱:tzyazb@163.com咨询台三水南司A2023年9506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征收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房地产评估事项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