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演出技术保障服务 常规演出辅助及设备日常维护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艺术剧院2023)
内蒙古艺术剧院演出技术保障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MGZC-G-F-230058
二、合同名称:演出技术保障服务
三、项目编号:NMGZC-G-F-230058
四、项目名称:演出技术保障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艺术剧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北垣东街甲16号
联系方式:18686063338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旭艺千里演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府花园巷学府花园c22号楼四单元409室
联系方式:153260500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演出技术保障服务
1(项)
¥2,095,200.00
¥2,095,200.00
无
合同金额: 2,095,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零玖万伍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各演出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内蒙古艺术剧院舞台技术服务合作协议.pdf内蒙古艺术剧院舞台技术服务合作协议.pdf
内蒙古艺术剧院舞台技术服务合作协议.doc内蒙古艺术剧院舞台技术服务合作协议.doc
内蒙古艺术剧院
2023年05月20日
内蒙古艺术剧院演出服务保障合同书合同编号:NMGZC-G-F-230058甲方:内蒙古艺术剧院(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北垣东街甲16号乙方:内蒙古旭艺千里演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府花园巷学府花园c22号楼四单元409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项目“演出技术保障服务”项目编号:NMGZC-G-F-230058委托乙方负责舞台技术等相关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形式甲方根据实际需求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舞台技术服务保障工作,并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委派技术人员参加甲方日常的排练、演出及剧场运行等相关工作。在工作期间,如乙方需更换技术人员,须提前与甲方沟通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2、甲方负责就该演出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报批工作,保证演出的合法性。3、甲方定制该演出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并要求乙方按此遵守。4、甲方派遣甲方指定的剧团管理团队,舞台技术管理团队对乙方本协议项下工作进行管理,乙方有义务全方位配合。5、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6、甲方应承担乙方技术人员在呼和浩特市区演出期间的餐费,在呼和浩特市区以外区域的食、宿、行费用,标准按甲方演出人员执行。7、甲方拥有演出的所有著作权及全部知识产权,具体权利载体包括:节目视频、服装造型、舞蹈动作及剧情桥段等。乙方及乙方技术人员不得自行或提供给第三方将本演出中部分及全部内容用于该演出以外的任何活动中。演出现场视频资料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复制、传播、使用、销售该等影像资料。8、甲方需在每次需要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保障的前两天书面通知乙方,如遇紧急情况可电话口头通知,后补签单。9、甲方应指定对接乙方的专门人员。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条款。2、乙方须为甲方提供优秀的、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甲方日常的排练、演出及剧场运行。3、乙方保证聘用技术人员参与甲方排练及演出期间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演出现场秩序,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服从甲方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保证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时间,不迟到、早退;不出现影响甲方形象的不文明举止。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甲方规定对该乙方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要求其停演或更换技术人员直至符合甲方要求。相关费用从乙方费用扣除4、乙方制定舞台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报甲方审核通过,进行全方位实施。5、乙方保证聘用技术人员能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完成事先商议的演出活动。如乙方技术人员无法完成甲方提出的正当工作需求,乙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更换符合本协议要求的技术人员。如乙方技术人员在从事甲方剧目排演期间因身体原因(重大疾病并向甲方出具三甲医院的证明材料)不能继续排演的,乙方有权召回该人员,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所要替换人员且替换为甲方认可的同等水平的技术人员继续从事甲方演出服务,人员更替需24小时内完成,。6、乙方所负责的工作主要还包括技术人员招聘并上岗、技术人员配合排练管理、技术人员演出管理、技术人员生活管理。7、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各技术岗位人员技术资质、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免冠照片。8、乙方需服从甲方派出的舞台技术管理团队的全面管理。9、乙方需对乙方负责本协议项下乙方人员的现场安全负全责。对本协议项下乙方人员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负全责,对本协议项下乙方人员的演出保证负全责。10、乙方负责制定满足甲方要求的舞台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及标准化作业流程。11、乙方负责制定舞台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工作计划、生活管理制度,并做好技术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及现场管理,保证演出质量。12、乙方需听从甲方及甲方运营部门的整体调度。确保技术人员在演出期间、排练期间的准时到位。13、演出等工作时间以外的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凡因打架、酗酒、夜不归宿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14、乙方管理人员及所有技术人员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开启明火,坚决杜绝在宿舍内开火做饭,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投诉和矛盾纠纷等与甲方无关。15、乙方负责所有乙方聘请技术人员的人身意外险的支付,税费的代扣代缴。16、乙方需与所有技术人员依据劳动法签订正式的用工协议。17、乙方需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在演出之外的一切事务由乙方负责管理。18、乙方委派的所有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的人身安全全部由乙方负责。19、演出期间,如出现突发事件(如伤病等),乙方应做应急处理,如不能继续演出的,需及时更换与召回技术人员,替换为甲方认可的同等水平的技术人员继续从事甲方演出。20、乙方需按照规定的演出时间将技术人员提前集合到位。21、乙方根据有关演出场所的管理要求,对违反规定的技术人员将视其情节,对照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或行政处罚。在演出前后及演出过程中,双方人员无论任何原因发生矛盾,均应确保演出正常进行,待演出结束后双方共同调查,明确责任后对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如乙方擅自渎职造成罢演事件等失职责任,对剧团,除承担该场次演出全部票面价款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当即解除劳务关系。22、乙方必须保证每天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人员名单组成技术团队阵容,不得随意减少、撤换任何技术人员。乙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个别人员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生病或受伤等突发状况应该先调换技术人员保证演出后说明情况)23、乙方管理人员应尽职责(1)进入甲方场地后,始终严格遵守甲方纪律、安全、卫生条例。(2)演出前点名时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在场签到,配合清点核对人数。(3)演出期间,管理人员须在舞台两侧检查技术人员是否到位。(4)演出结束后,负责对设备进行检修。除正常损耗外,如因乙方人员失职或故意破坏造成损坏、丢失的,乙方须照价赔调偿,甲方有权从其劳务费用中扣除。第四条服务期限1、按照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和要求及甲方实际用工需求,乙方提供甲方(内蒙古艺术剧院)的所需演出活动的舞台技术服务工作。2、服务期限:至项目款用完日为止。3、工作时间从上午9:00到晚上22:30为一次,如需加班需增加相应费用,原则上不超出24:00按照1.5次计算,超出24:00按照2次计算。第五条支付方式1、双方议定,本协议总价为人民币:贰佰零玖万伍仟贰佰元整(¥2095200元整)。序号项目服务范围人数/每次单价1灯光、音响、视频操作技术人员常规演出辅助及设备日常维护13402灯光、音响、视频技术人员常规演出操盘14503灯光、音响、视频技术人员场外演出保障14503场务剧场日常使用和演出使用11404化妆常规演出1450同时,甲乙双方商定,根据演出实际产生费用情况,按月据实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清单等佐证材料(后付结算流程)。上述费用在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前三日,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普通增值税发票。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导致的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付款如遇节假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2、所有款项均以转账、汇款形式进行结算,甲方需汇入乙方法定收款账户。3、账户信息乙方法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内蒙古旭艺千里演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路支行账号:915007010001509120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需赔偿对方相应损失。2、乙方按月保送人员及场次后,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10%承担违约金。3、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4、协议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能继续履行协议的应当继续履行,违约方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违约造成双方或第三方索赔、投诉或仲裁要求,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费、违约金、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等。5、乙方应严格遵照协议约定安排甲方指定技术人员参与甲方剧目的排练及演出,(指定技术人员出现伤病等特殊情况需及时更换同等级别技术人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参演,给演出及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相应损失。6、乙方因违反国家及当地法律法规法务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造成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所有责任,并赔偿所有相应损失。7、乙方因侵犯知识产权造成后果,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相应所有责任,并赔偿所有相应损失。8、乙方因在工作过失造成舆情及服务投诉,乙方应承担相应所有责任,并赔偿所有相应损失。9、鉴于甲乙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双方存在争议期间,应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不可以争议作为理由突然中止履行双方各自的义务;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将争议搁置或采取其他形式用以解决争议,乙方应在合理的条件下保证本项目的正常演出。第七条知识产权协议1、除署名权外,甲方对于乙方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著作权许可使用权、演出权、改编权、录制权、发行权等,除署名权外,甲方行使本协议项下工作成果的著作权及著作权邻接权时,乙方及乙方团队人员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干扰或阻碍。2、乙方需确保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成果所含、涉及的任何元素)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且不存在权利瑕疵,确保甲方使用乙方的工作成果不会被追究任何责任,否则乙方应自行处理相关纠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3、乙方应保证:其完成之内容确为乙方创作成果;如因此被证明确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并确认,除下列情形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方,对于因本协议的签署及/或履行而获悉的有关其他缔约方的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责任:(1)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2)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必需且经另一方同意;(3)任何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应司法机关或其他主管部门的要求予以披露;(4)乙方不得向其同行业单位及个人披露、发送、传达、转递、表述星剧场项目的各种保密信息,任何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或客户的业务和事务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与财务数据信息有关的信息,创意、策划、剧本、方案、改进和发明、商业信息、商业计划、市场计划、样品、样本、布局或设计、设计规格、图纸或成本信息、客户以及潜在客户信息、身份及其关键对接人员的身份信息或可从中获得保密信息的其他任何信息或数据,以及其他属于甲方和其关联公司的保密或专有信息;第九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可控制的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情形,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在本协议生效后,并妨碍执行部分或者全部的协议内容。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禁运、疫情、罢工或者其他不可预测、不可预防、不可控制的国际的通行贸易规则接受的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2、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本协议或需要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乙方应通过协商寻求找到甲方能接受的解决方法,并采取措施使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最小。3、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甲方无需对任何其他各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负责,而该等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乙方应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被不可抗力事件延误或阻碍履行的义务。第十条协议终止与解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如任何一方终止协议,视为违约。第十一条其他1、本协议各方若发生协议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2、本协议若各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一式肆份,盖章后立即生效。甲乙两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的条款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5、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附件,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相应签署补充协议。组成文件附件清单附件1舞台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资质证书附件2中标通知书(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内蒙古艺术剧院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内蒙古旭艺千里演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内蒙古艺术剧院演出服务保障合同书合同编号:NMGZC-G-F-230058甲方:内蒙古艺术剧院(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北垣东街甲16号乙方:内蒙古旭艺千里演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府花园巷学府花园c22号楼四单元409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项目“演出技术保障服务”项目编号:NMGZC-G-F-230058委托乙方负责舞台技术等相关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合作形式甲方根据实际需求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舞台技术服务保障工作,并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委派技术人员参加甲方日常的排练、演出及剧场运行等相关工作。在工作期间,如乙方需更换技术人员,须提前与甲方沟通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2、甲方负责就该演出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报批工作,保证演出的合法性。3、甲方定制该演出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并要求乙方按此遵守。4、甲方派遣甲方指定的剧团管理团队,舞台技术管理团队对乙方本协议项下工作进行管理,乙方有义务全方位配合。5、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6、甲方应承担乙方技术人员在呼和浩特市区演出期间的餐费,在呼和浩特市区以外区域的食、宿、行费用,标准按甲方演出人员执行。7、甲方拥有演出的所有著作权及全部知识产权,具体权利载体包括:节目视频、服装造型、舞蹈动作及剧情桥段等。乙方及乙方技术人员不得自行或提供给第三方将本演出中部分及全部内容用于该演出以外的任何活动中。演出现场视频资料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复制、传播、使用、销售该等影像资料。8、甲方需在每次需要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保障的前两天书面通知乙方,如遇紧急情况可电话口头通知,后补签单。9、甲方应指定对接乙方的专门人员。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条款。2、乙方须为甲方提供优秀的、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甲方日常的排练、演出及剧场运行。3、乙方保证聘用技术人员参与甲方排练及演出期间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演出现场秩序,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服从甲方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保证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时间,不迟到、早退;不出现影响甲方形象的不文明举止。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甲方规定对该乙方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要求其停演或更换技术人员直至符合甲方要求。相关费用从乙方费用扣除4、乙方制定舞台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报甲方审核通过,进行全方位实施。5、乙方保证聘用技术人员能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完成事先商议的演出活动。如乙方技术人员无法完成甲方提出的正当工作需求,乙方有义务按照约定更换符合本协议要求的技术人员。如乙方技术人员在从事甲方剧目排演期间因身体原因(重大疾病并向甲方出具三甲医院的证明材料)不能继续排演的,乙方有权召回该人员,需提前3天通知甲方所要替换人员且替换为甲方认可的同等水平的技术人员继续从事甲方演出服务,人员更替需24小时内完成,。6、乙方所负责的工作主要还包括技术人员招聘并上岗、技术人员配合排练管理、技术人员演出管理、技术人员生活管理。7、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各技术岗位人员技术资质、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免冠照片。8、乙方需服从甲方派出的舞台技术管理团队的全面管理。9、乙方需对乙方负责本协议项下乙方人员的现场安全负全责。对本协议项下乙方人员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负全责,对本协议项下乙方人员的演出保证负全责。10、乙方负责制定满足甲方要求的舞台技术人员管理手册及标准化作业流程。11、乙方负责制定舞台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工作计划、生活管理制度,并做好技术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及现场管理,保证演出质量。12、乙方需听从甲方及甲方运营部门的整体调度。确保技术人员在演出期间、排练期间的准时到位。13、演出等工作时间以外的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凡因打架、酗酒、夜不归宿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14、乙方管理人员及所有技术人员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开启明火,坚决杜绝在宿舍内开火做饭,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投诉和矛盾纠纷等与甲方无关。15、乙方负责所有乙方聘请技术人员的人身意外险的支付,税费的代扣代缴。16、乙方需与所有技术人员依据劳动法签订正式的用工协议。17、乙方需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在演出之外的一切事务由乙方负责管理。18、乙方委派的所有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的人身安全全部由乙方负责。19、演出期间,如出现突发事件(如伤病等),乙方应做应急处理,如不能继续演出的,需及时更换与召回技术人员,替换为甲方认可的同等水平的技术人员继续从事甲方演出。20、乙方需按照规定的演出时间将技术人员提前集合到位。21、乙方根据有关演出场所的管理要求,对违反规定的技术人员将视其情节,对照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或行政处罚。在演出前后及演出过程中,双方人员无论任何原因发生矛盾,均应确保演出正常进行,待演出结束后双方共同调查,明确责任后对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如乙方擅自渎职造成罢演事件等失职责任,对剧团,除承担该场次演出全部票面价款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当即解除劳务关系。22、乙方必须保证每天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人员名单组成技术团队阵容,不得随意减少、撤换任何技术人员。乙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个别人员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生病或受伤等突发状况应该先调换技术人员保证演出后说明情况)23、乙方管理人员应尽职责(1)进入甲方场地后,始终严格遵守甲方纪律、安全、卫生条例。(2)演出前点名时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在场签到,配合清点核对人数。(3)演出期间,管理人员须在舞台两侧检查技术人员是否到位。(4)演出结束后,负责对设备进行检修。除正常损耗外,如因乙方人员失职或故意破坏造成损坏、丢失的,乙方须照价赔调偿,甲方有权从其劳务费用中扣除。第四条服务期限1、按照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和要求及甲方实际用工需求,乙方提供甲方(内蒙古艺术剧院)的所需演出活动的舞台技术服务工作。2、服务期限:至项目款用完日为止。3、工作时间从上午9:00到晚上22:30为一次,如需加班需增加相应费用,原则上不超出24:00按照1.5次计算,超出24:00按照2次计算。第五条支付方式1、双方议定,本协议总价为人民币:贰佰零玖万伍仟贰佰元整(¥2095200元整)。序号项目服务范围人数/每次单价1灯光、音响、视频操作技术人员常规演出辅助及设备日常维护13402灯光、音响、视频技术人员常规演出操盘14503灯光、音响、视频技术人员场外演出保障14503场务剧场日常使用和演出使用11404化妆常规演出1450同时,甲乙双方商定,根据演出实际产生费用情况,按月据实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清单等佐证材料(后付结算流程)。上述费用在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前三日,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普通增值税发票。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导致的付款迟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付款如遇节假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2、所有款项均以转账、汇款形式进行结算,甲方需汇入乙方法定收款账户。3、账户信息乙方法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内蒙古旭艺千里演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路支行账号:915007010001509120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需赔偿对方相应损失。乙方按月保送人员及场次后,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10%承担违约金。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4、协议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能继续履行协议的应当继续履行,违约方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违约造成双方或第三方索赔、投诉或仲裁要求,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演出费、违约金、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等。5、乙方应严格遵照协议约定安排甲方指定技术人员参与甲方剧目的排练及演出,(指定技术人员出现伤病等特殊情况需及时更换同等级别技术人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参演,给演出及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相应损失。6、乙方因违反国家及当地法律法规法务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造成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所有责任,并赔偿所有相应损失。7、乙方因侵犯知识产权造成后果,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相应所有责任,并赔偿所有相应损失。8、乙方因在工作过失造成舆情及服务投诉,乙方应承担相应所有责任,并赔偿所有相应损失。9、鉴于甲乙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双方存在争议期间,应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不可以争议作为理由突然中止履行双方各自的义务;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将争议搁置或采取其他形式用以解决争议,乙方应在合理的条件下保证本项目的正常演出。知识产权协议除署名权外,甲方对于乙方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著作权许可使用权、演出权、改编权、录制权、发行权等,除署名权外,甲方行使本协议项下工作成果的著作权及著作权邻接权时,乙方及乙方团队人员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干扰或阻碍。乙方需确保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成果所含、涉及的任何元素)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且不存在权利瑕疵,确保甲方使用乙方的工作成果不会被追究任何责任,否则乙方应自行处理相关纠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保证:其完成之内容确为乙方创作成果;如因此被证明确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并确认,除下列情形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方,对于因本协议的签署及/或履行而获悉的有关其他缔约方的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责任:(1)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2)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必需且经另一方同意;(3)任何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应司法机关或其他主管部门的要求予以披露;(4)乙方不得向其同行业单位及个人披露、发送、传达、转递、表述星剧场项目的各种保密信息,任何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或客户的业务和事务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与财务数据信息有关的信息,创意、策划、剧本、方案、改进和发明、商业信息、商业计划、市场计划、样品、样本、布局或设计、设计规格、图纸或成本信息、客户以及潜在客户信息、身份及其关键对接人员的身份信息或可从中获得保密信息的其他任何信息或数据,以及其他属于甲方和其关联公司的保密或专有信息;第九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可控制的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情形,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在本协议生效后,并妨碍执行部分或者全部的协议内容。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禁运、疫情、罢工或者其他不可预测、不可预防、不可控制的国际的通行贸易规则接受的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2、本协议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本协议或需要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乙方应通过协商寻求找到甲方能接受的解决方法,并采取措施使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最小。3、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甲方无需对任何其他各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负责,而该等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乙方应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被不可抗力事件延误或阻碍履行的义务。第十条协议终止与解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如任何一方终止协议,视为违约。第十一条其他1、本协议各方若发生协议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2、本协议若各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一式肆份,盖章后立即生效。甲乙两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的条款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5、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附件,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相应签署补充协议。组成文件附件清单附件1舞台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资质证书附件2中标通知书(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内蒙古艺术剧院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内蒙古旭艺千里演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演出技术保障服务 常规演出辅助及设备日常维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