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1G传输专线乘2 1G专线 基础电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骨科医院2023)
四川省骨科医院1G传输专线乘2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0012023000232-1
二、合同名称:1G传输专线乘2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232
四、项目名称:1G传输专线乘2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骨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132号
联系方式:15202837373
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一路167号
联系方式:138805549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G专线(主)
1(条)
¥462,000.00
¥462,000.00
1G专线(主)
合同金额: 46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
履约地点:四川省骨科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合同文件.pdf
四川省骨科医院 1G 传输专线乘2(主线)采购合同 .pdf四川省骨科医院 1G 传输专线乘2(主线)采购合同 .pdf
四川省骨科医院
2023年05月23日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0012023000232-1履约地点:四川省骨科医院签订日期:2023年05月19日签订地点:四川省骨科医院采购人(甲方):四川省骨科医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132号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一路16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1G传输专线乘2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一、标的信息单价(元):462,000.00数量:1.00单位:条,总金额(元):¥462,000.00品目编码品目编码C17010100品目名称品目名称基础电信服务采购标的采购标的1G专线(主)服务范围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贰仟元整,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贰仟元整((¥462,000.00))二、服务要求二、服务要求合同期内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提供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数据专线业务:乙方在甲方新、老院区数据机房间建设一条带宽1G的传输专线,建设模式采用PTN建设模式,点对点进行数据传输。2.维护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包括传输链路网元服务、定期巡检服务、测试优化服务、重大活动现场保障服务、故障咨询、故障处理等。3.定义3.1“数据专线业务”:是指依托中国移动的城域传输网络资源,乙方向集团客户提供数字电路业务和维护服务。集团客户可以自由选择2Mbps-10Gbps甚至更高带宽通道及多种接口类型,建立安全、可靠、高速的专用数据通道环境,提供点对点或点对多点间的透明数据传输专用链路,以承载和传送语音、数据、视频等各类业务。3.2“业务资费”:是指数据专线业务服务费用,包括【数据专线月服务费和一次性费用】。3.3“业务移机”:是指在同一建筑红线范围内的使用地址迁改。4.工期要求: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老院区链路建设所有施工,确保链路具备服务能力并具备交割条件,且不得因施工影响院区内现有网络运行。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第1页-期次期次支付金额(元)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收款人支付说明支付说明1115,500.002023-05-3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第一季度,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2115,500.002023-08-3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第二季度,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3115,500.002023-11-2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4115,500.002024-03-2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第四季度,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四、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二)甲方定期组织对乙方运营、维护、服务质量的考核、收集意见和建议、组织评估审查验收,并将结果及时通报给乙方。(三)甲方承诺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甲方及甲方下属各级单位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通信及信息化业务和服务,同时优先选择乙方对电信业务作为相关合作伙伴。(四)甲方有义务积极组织相关行业资源,协调各下属机构或单位,推动相关合作项目系统服务、应用推广工作的开展。(五)甲方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和运营过程中全面配合乙方工作的开展;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解决在业务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与甲方有关的技术问题;甲方承诺为推动项目应用的发展,甲方鼓励其下属机构积极应用推广乙方提供的信息化项目,并要求其下属机构充分配合乙方工作的开展。(六)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七)为使项目能顺利进行,甲方应配合做好与当地政府、市政、城管、绿化、供电、园林、交警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八)甲方应按双方约定保守乙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用作其它用途。本条款长期有效,不因本合同终止、解除等情形而归于无效。(九)甲方确定专人不定期巡查,如有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修复。如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修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本合同服务期满后,项目中光纤线路及承载线路的相关设备归属乙方。若本合同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则乙方在用户侧投入的全部服务成果归乙方所有。(十一)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同时承诺针对甲方优先提供各种优惠业务。(二)乙方承诺在开展各项业务办理与经营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开展合作,并保证相应的移动通信网络和合作平台的顺畅运行。(三)按照约定的业务合作范围,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通信服务,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质询、批评和投诉,乙方给予高度重视和迅速妥善处理。(四)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五)在系统集成实施完成并交付用户方使用前,乙方须安排人员培训用户方的相关人员。乙方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相关讲义等用品。(六)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集成内容变更的建议,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进行变更。(七)乙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故障修复、本期已集成平台软件升级和系统优化等与满足甲方本合同目的相关的服务。(八)在系统集成服务实施完成并交付,甲方未确认开始使用计费前,乙方有权不提供服务,待甲方验收确认开始计费后,乙方开始提供相应服务。在计费周期内甲方若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第2页-(九)乙方须保证遵守甲方的相关保密规定,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法收集、查询、存储、发布甲方的信息,以及涉密的其他信息。(十)售后服务与保障:1、本合同生效期间,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损坏,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损坏,维护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发生地质灾害(如地震、雷击等)或者人为破坏的均由乙方先行修复,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2、电话支持:乙方指派专门技术人员以电话形式为单位提供的项目咨询、帮助诊断等指导性技术服务。售后故障统一申报热线:028-69280000。3、现场支持:当电话支持和远程支持都不能解决问题时,乙方指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服务。4、响应时间:乙方提供7X24小时响应服务,具体响应方式及响应时间根据故障级别而定,其具体内容如下:(1)故障响应:在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的检修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指定技术人员到到故障现场(城区网点1小时内到达,乡镇3小时内到达);(2)故障修复: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24小时内修复;(3)乙方如需中断甲方线路,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经协商同意后实施,不影响甲方正常业务;(4)乙方对电路数据传输质量提供长期、不间断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告知甲方。(十一)因服务内容的增加而产生增加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十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八、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二)合同签订后,一方认为对方违约,应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改正;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给予书面说明或提出改进措施。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三)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履行合同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四)因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五)甲方逾期未付费,每逾期一日,按逾期应付款额的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甲方逾期60日未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甲方除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以外,还应立即支付所欠所有费用。(六)乙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第五章的约定提供服务,视为乙方违约,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能整改,或整改后再次出现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对甲方进行赔偿。(七)如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九、不可抗事件处理九、不可抗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一)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三)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5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B】种方式解决:(A)将该争议提交至【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B)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在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的生效与终止-第3页-(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二)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1、甲乙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经指出不改正者,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三)本合同有效期结束或终止后,不影响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各项合同的法律效力。(四)对合作出现的问题,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着眼长远的原则及时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其他事项(一)本合同未尽事宜详见招投标文件,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合同双方以书面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二)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如果合同条款与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以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为准;部分条款无效或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三)因甲方办公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监控中心专用设备搬迁发生的费用,包括耗材、施工费等,以及搬迁中可能存在的电视墙等其他设备更换的,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四)市(区)政项目施工,未按正常流程通知乙方,导致乙方未对设备采取保护措施,造成乙方设备、线路等人为破坏及因盗窃车祸等第三方责任(以下简称“第三方责任”)致设备、线路损毁的乙方应及时恢复,其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签字确认,并配合乙方向责任方追偿。(五)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四川省骨科医院(盖章),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张鹏宗,法定(授权)代表人:王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132号,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一路167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滨江支行,开户银行:工行成都春熙支行账号:4402204009100223205,账号:4402209029024200861签订日期:2023年05月19日,签订日期:2023年05月19日-第4页-CMSC-CD-202303081四川省骨科医院1G传输专线乘2(主线)采购合同合同编号:CG-XX-20231甲方:四川省骨科医院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CMSC-CD-202303081采购人(甲方):四川省骨科医院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四川省骨科医院1G传输专线乘2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232)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在5G、云计算等新基建新兴领域达成合作意愿,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协议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为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业务支持和合作关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以共同发10m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签订本合同。第二条甲乙双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互相将对方作为重要客户,建立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各自利用自身资源和行业优势优先为对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信息和各项便利,并共同承担防控风险。第二章项目合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并满足四川省骨科医院1G传输专线乘2采购服务项目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232)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服务。并对服务事宜约定如下:第一条项目服务内容合同期内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提供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数据专线业务:乙方在甲方新、老院区数据机房间建设一条带宽1G的传输专线,建设模式采用PTN建设模式,点对点进行数据传输。2.维护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包括传输链路网元服务、定期巡CMSC-CD-202303081检服务、测试优化服务、重大活动现场保障服务、故障咨询、故障处理等。3.定义3.1“数据专线业务”:是指依托中国移动的城域传输网络资源,乙方向集团客户提供数字电路业务和维护服务。集团客户可以自由选择2Mbps-10Gbps甚至更高带宽通道及多种接口类型,建立安全、可靠、高速的专用数据通道环境,提供点对点或点对多点间的透明数据传输专用链路,以承载和传送语音、数据视频等各类业务。3.2“业务资费”:是指数据专线业务服务费用,包括【数据专线月服务费和一次性费用业务移机”:是指在同一建筑红线范围内的使用地址迁改。工期要求: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老院区链路建设所有施工,确保链路具备服务能力并具备交割条件,且不得因施工影响院区内现有网络运行。第二条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人民币462000元,大写:肆拾陆万贰仟元整,费用明细如下:1、专线租用费含税金额人民币39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元整,税率9%;2、维护服务费含税金额人民币72000元,大写:柒万贰仟元整,税率6%;(二)服务有效期:本项目自甲方验收合格后,服务有效期共计叁年(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甲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服务有效期。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前15日内,若签约双方无异议,则可续签合同。)费用支付方式:甲方按每季度向乙方支付使用费,费用为115500元,大写:壹拾壹万伍任伍佰元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开票要求后开具发票,并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普通发票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的3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于签收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支付方式:银行转账CMSC-CD-202303081乙方收款信息为:开户银行:工行春熙支行营业室银行账号:4402209009005411951开户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支付币种:人民币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T保持不变。第三章验收交付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乙方需按《四川省骨科医院1G传输专线乘2采购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开始提供服务。乙方需在调测南完毕3日内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收,合同期间发生服务质量问题,整改后服务期限相应顺延。验收过程中,若甲方认为存在服务内容不合格,应针对该不合格服务内容在验收期限内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载明不合格理由与整改标准,验收期限内不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又不准予通过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若乙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本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缺失和更换无效服务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三)验收完成后,乙方应将服务相关的技术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提供服务必需的相关文件,必须负责合法且正确的补齐。(四)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CMSC-CD-202303081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五)集成服务地点约定:乙方按照甲方首次确定的点位提供服务,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将不予更改。若甲方对已实施的点位做调整的,调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因道路、城镇及社会建设需要调整的,所需费用甲乙方协商解决。第四章服务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完善的服务,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的服务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利后果或损失,切责任由乙方承担。2.服务工作必须符合或优于本项目的技术标准,以及本项目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若集成服务内容给有所变更,乙方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3.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整改,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服务质量和生产进度。4.服务完成部署后由于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服务问题,乙方亦应负责处理,80但费用由甲方负担。第五章权利与义务第一条甲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二)甲方定期组织对乙方运营、维护、服务质量的考核、收集意见和建议、组织评估审查验收,并将结果及时通报给乙方。三)甲方承诺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甲方及甲方下属各级单位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通信及信息化业务和服务,同时优先选择乙方对电信业务作为相关合作伙伴。(四)甲方有义务积极组织相关行业资源,协调各下属机构或单位,推动相关合作项目系统服务、应用推广工作的开展。(五)甲方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和运营过程中全面配合乙方工作的开展;甲方CMSC-CD-202303081有义务配合乙方解决在业务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与甲方有关的技术问题;甲方承诺为推动项目应用的发展,甲方鼓励其下属机构积极应用推广乙方提供的信息化项目,并要求其下属机构充分配合乙方工作的开展。(六)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七)为使项目能顺利进行,甲方应配合做好与当地政府、市政、城管、约化、供电、园林、交警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八)甲方应按双方约定保守乙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或用作其它用途。本条款长期有效,不因本合同终止、解除等情形而归于无效。(九)甲方确定专人不定期巡查,如有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修复。如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修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十)本合同服务期满后,项目中光纤线路及承载线路的相关设备归属乙方。若本合同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则乙方在用户侧投入的全部服务成果归乙方所有。(十一)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二条乙方权利与义务(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同时承诺针对甲方优先提供各种优惠业务。(二)乙方承诺在开展各项业务办理与经营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开展合作,并保证相应的移动通信网络和合作平台的顺畅运行。(三)按照约定的业务合作范围,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通信服务,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质询、批评和投诉,乙方给予高度重视和迅速妥善处理。(四)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在系统集成实施完成并交付用户方使用前,乙方须安排人员培训用户行的相关人员。乙方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相关讲义等用品。(六)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集成内容变更的建议,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进行变更。(七)乙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故障修复、本期已集成平台软件升级和系统优化等与满足甲方本合同目的相关的服务。CMSC-CD-202303081(八)在系统集成服务实施完成并交付,甲方未确认开始使用计费前,乙方有权不提供服务,待甲方验收确认开始计费后,乙方开始提供相应服务。在计费周期内甲方若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112(九)乙方须保证遵守甲方的相关保密规定,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法收集、查询、存储、发布甲方的信息,以及涉密的其他信息。(十)售后服务与保障:1、本合同生效期间,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损坏,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损坏,维护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发生地质灾害(如地震、雷击等)或者人为破坏的均由乙方先行修复,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电话支持:乙方指派专门技术人员以电话形式为单位提供的项目咨询、帮助诊断等指导性技术服务。售后故障统一申报热线:028-69280000。3、现场支持:当电话支持和远程支持都不能解决问题时,乙方指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服务4、响应时间:乙方提供7X24小时响应服务,具体响应方式及响应时间根据故障级别而定,其具体内容如下:(1)故障响应:在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的检修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指定技术人员到到故障现场(城区网点1-小时内到达,乡镇3小时内到达);(2)故障修复: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24小时内修复;(3)乙方如需中断甲方线路,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经协商同意后实施,不影响甲方正常业务;(4)乙方对电路数据传输质量提供长期、不间断的监测,一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告知甲方。因服务内容的增加而产生增加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十二)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六章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CMSC-CD-202303081(二)合同签订后,一方认为对方违约,应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改正;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给予书面说明或提出改进措施。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三)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履行合同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四)因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五)甲方逾期未付费,每逾期一日,按逾期应付款额的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甲方逾期_60日未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甲方除应承担本项目一年期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以外,还应立即支付所欠所有费用。(六)乙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第五章的约定提供服务,视为乙方违约,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能整改,或整改后再次出现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对甲方进行赔偿。(七)如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七章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CMSC-CD-202303081第八章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一)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三)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5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B】种方式解决:(A)将该争议提交至【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B)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在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九章附则第一条执行与协调双方成立联络小组,由双方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共同组成,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双方在具体项目的合作中,应积极给予对方大力支持,提供完成工作所必须的条件,及时提供充分的项目资料第二条商业秘密的保护甲、乙双方(包括甲、乙双方所属的分支机构)对因为履行本合同或为落实该合同而签署的所有补充合同、执行合同而取得、知悉对方所有相关业务的任何包含有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客户数据等信息的任何纸制的和(或)电子的文件、文档、复印件等一些载体均被视为提供方的商业秘密,均应受到另一方的严CMSC-CD-202303081格保密。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前提下,不得向其他任何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提供、披露、泄露或用于非本合同和(或)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的补充约定的目的外的任何场合、任何用途该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解除、变更等而终止、解除或有所变更若因一方违反该约定,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所遭受的全部损失第三条双方商誉、形象、品牌等的维护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包括甲、乙双方所属的分支机构)均应维护对方的企业理念、宗旨、价值观,以维护、提升另方的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业务方面商誉、形象、品牌等无形资产。任何一方包括其职务行为的员工不得有任何有损于另一方之商誉、形象、品牌的行为。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修改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致使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不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双方应及时协商,尽快修改有关条款。若甲、乙任意一方若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作合同第五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1、甲乙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经指出不改正者,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三)本合同有效期结束或终止后,不影响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各项合同的法律效力。CMSC-CD-202303081(四)对合作出现的问题,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着眼长远的原则及时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第六条信息安全协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相关规定,甲方接入乙方的语音网络必须遵守信息安全,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1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专线接入服务时,不得擅自改变业务用途及相关设置,禁止利用接入的网络开展任何违法违规业务,以及任何形式的互联网协议电话(VOIP)业务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语音接入服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制度不得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煸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不得故意从事诈骗、从事传递非法信息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溪移、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酸犯罪的;悔辱或者谁旁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煸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静坐、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讨论一切政治问题;任何与反腐败、社会现象(公安、城管、工商税务、医疗改革、教育改革、下岗、再就业等等)、国家部门领导升迁退职等相关的报道;对于政府和法律进行破坏的言论;10讨论一切违反中国法律的内容;6.3中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应遵守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畔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包括垃圾邮件、垃圾信息等;不得向任何网络发CMSC-CD-202303081动任何形式的攻击。6.4甲方承诺保证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专线业务时,绝不改变业务性质,并保证不开展任何形式的网络接入资源转租、出售或二次运营6.5甲方应积极宣传信息安全责任:(1)向所属员工或使用者宣传国家及电信主管部门有关使用电信网络的法规和规定。(2)建立健全使用者档案,加强对使用者的管理、教育工作(3)有健全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第七条其他事项一)本合同未尽事宜详见招投标文件,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合同双方以书面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二)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如果合同条款与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以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为准;部分条款无效或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三)因甲方办公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监控中心专用设备搬迁发生的费用,包括耗材、施工费等,以及搬迁中可能存在的电视墙等其他设备更换的,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四)市(区)政项目施工,未按正常流程通知乙方,导致乙方未对设备采取保护措施,造成乙方设备、线路等人为破坏及因盗窃车祸等第三方责任(以下简称“第三方责任””)致设备、线路损毁的乙方应及时恢复,其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签字确认,并配合乙方向责任方追偿)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内容。CMSC-CD-202303081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去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签订日期:202年签订日期:202年5CMSC-CD-202303081附件:收费科目明细表服务名称录收科目不含税价格(元)增值税率增值税税额(元)小计(人民币:元)集成服务集成服务费33962.266%2037.7436000维保服务维保费33962.266%2037.7436000网络服务通信业务费(基础电信服务)357798.32201.83390000合同含税总价合同含税总价462000元462000元462000元CMSC-CD-202303081附件:技术服务要求根据四川省骨科医院1G传输专线乘2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232)招标文件,本项目所提供服务应满足以下技术和运行环境要求。、网络指标要求:1.1乙方提供的传输链路不低于iGbps以满足甲方数据传输实时无明显丢包现象,无明显延迟现象1.2传输线路应是点对点类型,上下行速率均为1Gbps,线路带宽可用率大于99.9%。.3乙方提供的线路支持双路由保护功能,支持MPLS、OAM、SRV6、FlexE等标准协议,同时采用标准动态协议,网络设备自动下发配置。1.4乙方提供的链路与互联网、其他单位传输网络隔离,不得以VPN方式组网。1.5乙方提供的网络带宽为甲方独享,并具备可扩展性和可升级性,确保满足将来因业务发展而产生的升级扩展,同时要求所提供专网接入业务每年中断时间不得高于4小时(遇不可抗力除外)。1.6线路技术指标要求:传输时延1.7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专网链路,提供的专线需要对客户组网透明,对业务透明承载,客户侧信息不会发给乙方,同时具备QOS和业务监管。二、传输链路网元服务技术要求:2.1为了保证建设的传输链路具有数据业务传递功能和数据稳定性,需在Z端业务网段配置网元服务,来自客户侧汇聚到环中的数据或TDM业务可以在任一终端节点下路,或是转接到IP/MPLS核心网中2.2网元配置应具备24端口千兆电、24端口千兆光、6端口万兆光的能2.3支持虚拟化技术,支持最大16台集群单元。2.4交换容量≥598Gbps,包转发能力≥252Mpps。2.5支持IPv6ND,Pv6ACL,NAT-PT,IPv6隧道,PE,Ipv6静态路由,RIPng,OSPFv3,BGP4+;CMSC-CD-2023030812.6支持RIP、OSPF、BGP、IS-IS、BEIGRP路由协议;2.7支持Ingress和EgressACL,支持匹配L2、L3、L4和IP五元组,进行复制、转发、丢弃;2.8支持Hash同源同宿负载均衡,保证流量输出的会话完整性;2.9支持MCE,支持MPLSVPN的P/PE功能要求;2.10支持ZTP零接触配置开通2.11支持DHCPSNOOPING,支持EAPS、MEAPS环网保护协议,环网倒换时间小于100ms,支持HSRP,VRRP热备份协议;2.12支持Console、Telnet、SSH、WEB功能。阳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G传输专线乘2 1G专线 基础电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