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叶城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3)



一、采购人名称: 叶城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供应商名称: 新疆西陲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叶城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481101000002758512 
五、合同编号: 11N126531264202314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工程地质勘察服务
详见附件

1.0
5000
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叶城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18509988041 
        传真: / 
        地址: 叶城县恰尔巴格镇(8村)蒲山新村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工程设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126531264202314802).pdf关于工程设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126531264202314802).pdf
关于工程设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126531264202314802).pdf关于工程设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126531264202314802).pdf

合同合同编号:11N126531264202314802采购单位(甲方:叶城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供货商(乙方:新疆西隆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盾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立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西陆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西睡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立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西陆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品牌1项5000.005000.00合同总价(元)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台同总价(大写)台同总价(大写)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伍仟元整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拟建管道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台,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叶城县教育基础设施设备提升(叶城中等职业学校室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2、工程建设规模特征:详见勘察报告3、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2022年03月22日4、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满足《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范》要求。5、承接方式:独立承接6、预计勘察工作量:根据场地的具体情况共布置工程勘察钻孔19个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要的坐标与标高资料。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5、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乙方收集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四、乙方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第1页共4页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甲方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每份报告工本费100-200元/份。五、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2022年03月22日开工2022年03月28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台同第七项规定办理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3、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甲方、乙方另行议定。(2)合同生效后3天内,乙方的工作人员、工器具进入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勘察费的/作为定金,计万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审图台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余款费用,乙方并向甲方提供公司对公司全额发票。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工程勘察验收台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工程勘察验收台格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4)乙方因各种原因需作废发票,应在作废之前告知甲方,如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作废发票,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六、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甲方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乙方在勘察工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3、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5、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6、甲方若要求在台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甲方应按每提前一天向乙方支付/计算加班费。7、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台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索赔8、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台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第2页共4页2、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甲方乙方商定为勘察费用的50%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甲方的人员一起验收甲方提供的材料。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在现场工作的乙方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七、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勘察工作已经开展的,根据工作量经双方商定按比例支付勘察费。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4、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关于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西睡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西隆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西睡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台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投标文件;(4)其他台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远程扫描具备同等法律效率。第3页共4页(本页无正文,为《合同》之签章页)新疆西乙方公司有限甲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皖6531010101(签字):(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西环路22号鑫福华庭高层二层S01号电话:电话:0998-287028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克孜都维路支行账号:账号:860020512010101150668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4页共4页合同合同编号:11N126531264202314802采购单位(甲方):叶城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服务单位(乙方):新疆西陲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西陲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西陲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西陲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品牌:1项5000.005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5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伍仟元整伍仟元整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拟建管道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叶城县教育基础设施设备提升(叶城中等职业学校室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2、工程建设规模特征:详见勘察报告3、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2022年03月22日4、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满足《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范》要求。5、承接方式:独立承接6、预计勘察工作量:根据场地的具体情况共布置工程勘察钻孔19个。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要的坐标与标高资料。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5、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乙方收集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1/4四、乙方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甲方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每份报告工本费100-200元/份。五、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2022年03月22日开工2022年03月28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七项规定办理。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3、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甲方、乙方另行议定。(2)合同生效后3天内,乙方的工作人员、工器具进入现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勘察费的/作为定金,计/万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审图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余款费用,乙方并向甲方提供公司对公司全额发票。(3)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工程勘察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工程勘察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4)乙方因各种原因需作废发票,应在作废之前告知甲方,如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作废发票,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六、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甲方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乙方在勘察工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3、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5、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6、甲方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甲方应按每提前一天向乙方支付/计算加班费。7、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索赔。8、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2、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甲方、乙方商定为勘察费用的50%。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甲方的人员一起验收甲方提供的材料。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2/45、在现场工作的乙方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七、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勘察工作已经开展的,根据工作量经双方商定按比例支付勘察费。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4、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关于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西陲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西陲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西陲地质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投标文件;(4)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远程扫描具备同等法律效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西环路22号鑫福华庭高层二层S01号电话:,电话:0998-287028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克孜都维路支行3/4账号:,账号:86002051201010115066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地质勘察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