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皮带 检察机关 皮鞋采购合同公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2023)



一、合同编号:11N1218008832023403

二、合同名称:山西省检察机关皮带、皮鞋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3AGK00218
四、项目名称:山西省检察机关皮带、皮鞋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 址:长风西街51号
联系方式:0351-6865216
供应商(乙方):际华三五一五皮革皮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人民东路197号
联系方式:1772498323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皮带 数量:7901.00 单价(元):89.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3515规格型号:全号型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皮鞋 数量:7901.00 单价(元):45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3515规格型号:全号型

2.合同金额(元):426654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省、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后 40 个工作日内交货,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交货的,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最多延长10个工作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5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山西省检察机关皮带、皮鞋采购项目合同(11N1218008832023403).pdf山西省检察机关皮带、皮鞋采购项目合同(11N1218008832023403).pdf

山西省检察机关皮带、皮鞋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人(甲方):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供应商(乙方):际华三五一五皮革皮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JCY2023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检察机关皮带、皮鞋采购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1499002023AGK00218(TSCHWGK23027)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二、货物品种及金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序号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不含税单价(元)含税税额合计(元)含税1皮带3515全号型790178.768910.247031892皮鞋3515全号型7901399.1245151.883563351总价合计总价合计总价合计小写:4266540元小写:4266540元小写:4266540元小写:4266540元小写:4266540元小写:4266540元1/6(含13%税费)大写:肆佰贰拾陆万陆仟伍佰肆拾元整中标单价为成品价格(含税费),包含设计、材料、量体、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验收、调换、售后服务、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服务及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以物价上涨为由提高中标产品价格,更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供货。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接收数量为准。三、质保期:两年四、付款人及货款支付方式1.付款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陆万陆仟伍佰肆拾元整(小写):¥4266540元3.付款条件及支付方式:(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后,甲方先支付合同总价的50%货款,凭省级以及市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货物验收单支付剩余货款。(2)乙方在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后,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甲方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甲方无息退还。五、售后服务及承诺乙方就本次交付的货物的售后服务向甲方做出如下承诺:1.承诺质保期内鞋子出现脱胶、裂浆、裂面、裂帮、裂底、断(脱)2/6跟、表皮脱落、塌芯、开线等质量问题,可无条件进行免费调换,直到采购方满意为止,邮寄费均可用采取到付方式由我方承担。2.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原材料购买、产品生产、入库检验,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符合相应标准,做工精细,线条整齐;生产流程将保证面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卫生,避免污染。确保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调换率在3%内。3.承诺在接到受理调换要求后,15天内将调换物品配发至原单位。4.承诺在“三包”范围内将长期免费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六、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后40个工作日内交货,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交货的,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最多延长10个工作日。2.交货地点:省、市、县(区)人民检察院。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现场装卸、搬运、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七、验收乙方交货后,甲方对乙方交货的数量、包装、外观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数量短缺、存在破损、质量不合格等情况,乙方应该补足、整改、退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0.5%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3/6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0.5%的违约金。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0.5%的违约金。4.因甲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5.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中一方要求中止或变更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公函、电报、传真等),对方接通知后应在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对方是否同意(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如同意,双方应共同协商因此而产生的有关价格等问题。如不同意,提出方应向对方赔偿因上述变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九、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另附)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投标人所作的其他承诺4/64.中标通知书5.本合同6.其他合同文件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_份,乙方执1份,以邮寄原件或传真方式签订,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_年_月合同订立地点:甲方(章):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乙方(章):际华三五一五皮革皮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公包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395-2698026传真:传真:0395-269825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泰山路北段支行账号:410501732851096666665/6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皮带 检察机关 皮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