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智能大气环境监测管治服务 空气污染治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2023)



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成都市中心城区“6+1”区域智能大气环境监测管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LQYSTHJ-2023024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成都市中心城区“6+1”区域智能大气环境监测管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51011223210200005179[2023]00599

四、项目名称: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成都市中心城区“6+1”区域智能大气环境监测管治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
地址:龙泉驿区鸥鹏大道188号
联系方式:84853079
供应商(乙方):四川国蓝中天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
联系方式:181481599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1(项)
¥13,892,100.00
¥13,892,100.00

合同金额: 13,892,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玖万贰仟壹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14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中心城区“6+1”区域智能大气环境监测管治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成都市中心城区“6+1”区域智能大气环境监测管治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
2023年05月25日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Q5THJ-2023024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成都市中心城区“6+1”区域智能大气环境监测管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签订时间:2023年5月24日-1-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供应商(乙方):四川国蓝中天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成都市中心城区“6+1”区域智能大气环境监测管治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112202100362)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定义:一、甲方: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二、乙方:四川国蓝中天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三、双方:甲方和乙方,合称双方;四、任一方:甲方或者乙方,其中的一方;五、项目: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成都市中心城区“6+1”区域智能大气环境监测管治服务采购项目;六、本合同:指甲、乙双方签订的与本项目有关合同文本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七、生效日: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八、项目资产:本项目为服务采购类项目,无任何项目资产。-2-九、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2023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止,合同期限届满,经甲方考核乙方服务质量达标,甲方与乙方签订下一年合同;十、终止通知:在项目服务期内,任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发出终止通知,收到终止通知后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终止合同。第一条、项目内容1.1乙方对项目第一年部署的移动式空气质量监测设备100台及服务所需的软件平台提供运维服务;1.2乙方就运维服务内容,自行组建驻场运维团队,并持续为甲方提供服务;1.3甲方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成都市中心城区“6+1”区域(温江区、双流区、新都区、郭都区、青白江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管治总面积约为2621平方千米。)智能化大气环境监测管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提供、智能化功能提供、驻场服务及报告输出等。(注:龙泉驿区(“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大气智能大数据监管中心服务项目”已另行招标,不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第二条、项目服务期、合同的期限、合同的终止及合同的延续2.1本项目约定的服务期为3(叁)年,本合同为本项目第二服务年度服务签约合同,本合同期限从2023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止;2.2在本项目约定服务期内,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合同服务期-3-限从服务起始日起一年。在服务一年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本年度服务内容就相关验收标准进行考核;若乙方服务得分达到相应标准,则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若乙方服务得分不合格,则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是否续约。2.3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均不得无故缩短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如任一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或缩短约定服务期,均视为违约;2.4双方保证智能化服务期为3(叁)年。在约定服务期内,甲方可以要求新增其他大气环境管治功能,但对于其他新增功能的相关技术指标、考核标准、运维服务费等内容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为依据,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金额的10%,双方需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需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生效。2.5其余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三条、服务内容与验收标准3.1此次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含数据服务、功能服务、运维服务等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遂确定以下内容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标准,并依据此标准进行季度服务验收及年度服务合同延长验收:成都市“6+1”目标区域服务验收标准成都市“6+1”目标区域服务验收标准成都市“6+1”目标区域服务验收标准成都市“6+1”目标区域服务验收标准成都市“6+1”目标区域服务验收标准序号服务大类服务子项服务要求服务评分细则-4-数据总量要求网格空气质量指数网格空气质量指数(含空气质量“6+1”参数,下同:AQI、PM2.5、PM10、S02、NO2、CO、03)提供三年数据总量≥1100,000,000条提供有效数据比例W90%提供小时级数据计算方式:(6+1)参数*(2km*2km)网格数*24小时*365天*3年按照季度为服务周期进行验收,对三年数据总量按比例进行核查(总数量的12分之1)。以有效数据量为判断依据,每个子项数据量完全达标,得10分;数据量满足标准的80%及以上,得8分;数据量满足标准得60%及以上,得6分;数据量不足标准的60%,则不得分。数据总量要求满分为30分。有效数据比例指由于设备故障、服务器维护,外部数据端口异常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缺失、乱码、异常的数据量在数据总量中占比不超过10%2数据总量要求移动监测站点空气质量指数移动监测站点空气质量指数(含:AQI、PM2.5、PM10、S02、NO2、CO、03)提供三年数据总量≥110,000,000条提供有效数据比例W90%提供分钟级数据计算方式:(6+1)参数*80设备*60分钟*4小时*365天*3年按照季度为服务周期进行验收,对三年数据总量按比例进行核查(总数量的12分之1)。以有效数据量为判断依据,每个子项数据量完全达标,得10分;数据量满足标准的80%及以上,得8分;数据量满足标准得60%及以上,得6分;数据量不足标准的60%,则不得分。数据总量要求满分为30分。有效数据比例指由于设备故障、服务器维护,外部数据端口异常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缺失、乱码、异常的数据量在数据总量中占比不超过10%3数据总量要求全域空气质量预测成都市二圈城市全域整体空气质量预测(含:AQI、PM2.5、PM10、SO2、NO2、CO、03)提供三年数据总量W90,000条提供有效数据比例W90%提供未来两天预测数据计算方式:(6+1)区域*(6+1)参数*2天*365天*3年按照季度为服务周期进行验收,对三年数据总量按比例进行核查(总数量的12分之1)。以有效数据量为判断依据,每个子项数据量完全达标,得10分;数据量满足标准的80%及以上,得8分;数据量满足标准得60%及以上,得6分;数据量不足标准的60%,则不得分。数据总量要求满分为30分。有效数据比例指由于设备故障、服务器维护,外部数据端口异常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缺失、乱码、异常的数据量在数据总量中占比不超过10%4运维服务运维人员配置派驻驻场服务经理1人及驻场运维工程师6人,共同构成本项目的运维班子,负责本项目的运维工作在季度运维服务中可满足人员数量要求,得10分;到岗人员数量达一半及以上,得6分;到岗人员数量仅一半及以下,则不得分。-5-5689每季度内提供不少于10项管辖区域污染典型案例(包建立典型案例库,梳理总结事含时间、地点、所属类型、典型案例分典型案例分件发现、上报、处置、评估等污染特征、潮源分析等),析析过程,从而实现闭环分析和措得10分;案例数量不少于8施评价。项,得8分;案例数量不少于5项,得6分;案例数量少于5项,不得分。每季度推送污染事件不少于污染事件推提供污染事件识别、污染源研250件,得10分;不少于213送判及消息推送服务件;得8分;不少于175件得6分;小于175件不得分。提供事件处理情况汇总(包事件任务提供任务调度定性、定量化配括每日事件任务数量、完成置;提供污染事件综合统计情况、验证准确率及现场反事件任务配实现调度任务的派发、执行、馈情况统计等),每季度数置反馈、跟踪与统计;可对污染量不少于75份,得10分;事件和污染源的线下推送进行数量不少于65份,得8分;准确率和处理效果的统计。数量不少于50份,得6分;数量少于50份,不得分。若清单内污染源不存在或已整改,视为错误。以每一季重点区域污提供重点区域内重点污染源清度计,若错误率不高于20%,污染源清单染源排查和单,并进行定期维护更新。得10分,不高于30%,得8更新服务分,不高于40%,得6分,高于40%不得分在确定报告所需求内容后,按照用户业务需求差异,在确按照日报(每日出具)、周空气质量日空气质量报定相关内容后按照指定时限出报(每周出具)、月报(每报、周报、告具成都市“6+1”目标区域空气月出具)的输出时限,在每月报质量日报、周报及月报一季度服务结束后对报告数量进行确认。若报告数量全-6-10数据准确性要求网格空气质量推断在无监测站点覆盖的网格对空气质量6+1参数进行推算(即空间推断),准确度不低于70%11数据准确性要求全域空气质量预测系统支持实现成都市“6+1”目标区域整体6+1参数(AQI、PM2.5、PM10、SO2、NO2、CO、03)未来两天逐日预测结果(预测准确度不低于65%)。部满足,得10分;报告数量满足总数的80%,得8分,报告数量满足总数的60%,得6分。报告数量在总数得60%及以下,则不得分。自服务期正式开始以季度为单位,按照各数据准确度要求子项所设准确度和服务验收中所提及的方法进行确认。其中空气质量6+1参数推算准确率达到70%以上得5分,达到65%以上得3分,达到60%以上得1分;准确率不足60%则不得分。预测准确率达到65%以上,得5分;达到60%以上得3分,不足60%则不得分。数据准确度要求共计10分评分付款规则:以上计分规则用于采购人对成都市“6+1”区域智能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以季度为服务验收期,对服务期内输出内容进行验收。得分达85分及以上,服务质量为优秀采购人需全额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得分达70分及以上,85分以下,服务质量为良好,采购人支付相应期限服务费用的85%;得分达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服务质量为合格,采购人支付相应期限服务费用的75%;得分不足60分,服务质量为不合格,采购人支付相应期限服务费用的60%。同时以上分数可用于次年服务合同的续约依据,4个服务季度得分均值超过60分,则续签次年服务合同。每季度验收内容及标准在服务期甲乙双方具体协商确认。3.2乙方将根据需要,在项目约定的服务期内提供不少于四次的培训服务以提高甲方对于智能化大气环境管治服务的理解和应用。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4.1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13,892,100.00元(大写:壹仟叁佰捌-7-拾玖万贰仟壹佰元整)。4.2服务费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75%,即人民币10,419,075.00元(大写:壹仟零肆拾壹万玖仟零柒拾伍元整);本服务年度验收通过后15日内,甲方据实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尾款(合同金额的25%),即人民币3,473025.00元(大写:叁佰肆拾柒万叁仟零贰拾伍元整);若每季度服务考核时存在因服务质量扣款的,累计从服务年末尾款(合同金额的25%)中扣款。每年度服务合同结束后,甲方将按照服务验收标准对采购人进行年度考评,年度考核得分用于评定是否开启下一年服务。4.3支付方式为对公转账。4.4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须提供合法合规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迟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乙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四川国蓝中天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账号:1001300000791312开户行:成都银行龙泉驿支行甲方发票信息:名称: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纳税人识别号:11510112009270904M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欧鹏大道188号-8-第五条、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如构成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犯的,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如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六条、无产权瑕疯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疯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1、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开展项目建设、运营期的各项协调工作,协助乙方获得所有在建设、运营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政府行政审批;7.2、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不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7.3、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7.4、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建设、运维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7.5、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每季度对乙方运维和服务情况检查审核。7.6、甲方承担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1、乙方提供的数据服务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真实的数据信息;-9-8.2、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8.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并及时配合处理投诉。8.4、乙方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8.5、乙方承担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9.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一方违约,应当赔偿守约方相应损失。9.2、若甲方逾期付费,每逾期一个日历日应向乙方支付所欠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甲方逾期付费超过30日,乙方有权中止服务,但不免除甲方支付欠费及滞纳金的责任。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9.3、经甲方考核,乙方季度服务得分在6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金额2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9.4、若本合同提前终止,则发起方需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终止通知,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本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0-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0.4、不可抗力发生期间,甲方应支付乙方服务费,以维持设施基本运转。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甲方拥有系统中数据和其他应用信息的所有权;11.2、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使用和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和系统中任何信息;11.3、乙方必须在系统中提供保密措施,避免系统中甲方的信息外泄。1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透露给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部赔偿。11.5、若乙方违反上述保密条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总服务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2.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合理开支均-11-由败诉方承担。12.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执行,不得解除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3.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本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3、本合同一式捌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伍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本合同签署双方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作为履行本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诉讼文书、函件或信息的有效送达地址,文函或信息到达或者应当到达送达地址之日视为送达及收件方知悉送达内容。(以下无正文)主态龙泉水盖章)采购人(甲方):(盖章)供应商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欧鹏大道188号西二路176号菁蓉创新创业-12-园10栋1层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814815997签约日期:2023年5月24日签约日期:2023年5月24日备注:合同文本中的加粗部分,无加粗必要。一般针对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或条款规定对一方权利进行限制的情况下,采用加粗的方式,目的是提示对方注意。川-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大气环境监测管治服务 空气污染治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