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浦江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3)
一、合同编号:11NMB1B174882023201
二、合同名称:浦江县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PGK2023-011
四、项目名称:浦江县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浦江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浦江县
联系方式:15925912003
供应商(乙方):浙江绿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浦江县环城西路199号10幢20单元101室(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1386891393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浦江县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57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项目位于浦江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及老县府办公楼位于浦江县人民东路40、38号,浦江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29035平方米;包括宿舍楼、大会堂、食堂、行政主楼、1号办公楼、2号办公楼、3号办公楼、机关后勤公司、县应急指挥中心、立体车库。老县府:建筑面积约11482平方米;包括信访局、主楼、辅楼1、辅楼2、林业局、食堂、公共厕所、民国楼、县社会治理中心。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57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5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物业合同.pdf物业合同.pdf
https://zcy-gov-open-doc.oss-cn-north-2-gov-1.aliyuncs.com/https://zcy-gov-open-doc.oss-cn-north-2-gov-1.aliyuncs.com/1035IC/330726/10006677496/20235/8f270756-d9fa-4700-9dc8-a22614a82661.pdf
浦江县机关大院物业合同项目名称:浦江县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PGK2023-011甲方:(买方)浦江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乙方:(卖方)浙江绿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关于浦江县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本项目位于浦江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及老县府(浦江县人民东路38号。浦江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29035平方米,包括宿舍楼、大会堂、食堂、行政主楼、1号办公楼、2号办公楼、3号办公楼、机关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县应急指挥中心、立体车库。老县府:建筑面积约11482平方米,包括信访局、主楼、辅楼1、辅楼2、林业局、食堂、公共厕所、民国楼、县社会治理中心。二、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1、浦江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1)公共部位的日常保洁保养(垃圾分类)、水电维护等工作;(2)道路、花坛内、天沟、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水沟、水池等的清理。其中管道、水沟、天沟保持畅通,每年至少清理一次,其它随脏随清理。(3)窗帘布、外墙玻璃窗等(食堂等油烟严重的视情况增加次数)每年至少清洗一次。厨房等容易积油烟、灰尘区域,按采购人要求保持干净。(4)洒水车服务要求:路面及地下室每月至少清洗一次。单位内地面柏油路每月清洗一次以上,绿化浇水。洒水车用水水费由中标单位自理,不得使用单位用水和消防用水。(5)鼠、蟑、蚊、蝇“四害”控制,5-10月高峰期,每月2次的全面控制,11-4月非高峰期,每月1次的全面控制,平时不要出现四害情况;特殊情况12小时内到场。2、浦江县老县府:福(1)公共部位日常保洁保养(垃圾分类)、水电维护等工作。(2)道路、花坛内、天沟、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水沟、水池等的清理。其中管道、水沟、天沟保持畅通,每年至少清理一次,其它随脏随清理。(3)窗帘布、玻璃窗(食堂等油烟严重的视情况增加次数)每年至少清洗一次(4)鼠、蟑、蚊、蝇“四害”控制,5-10月高峰期,每月2次的全面控制,11-4月非高峰期,每月1次的全面控制,平时不要出现四害情况;特殊情况12小时内到场。3、为甲方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采购需求外的清洁服务另行协商。三、服务方式:日常保洁保养及“四害”控制工、料、费用总承包,日常水电维护等承包。四、服务费用:含所有员工的人工费、所有设备(三防设施:皮帘、风幕机、蚊蝇灯、纱门纱窗、防鼠挡板、下水道算子等由采购人自行承担)、工具、药剂(不含洗手液,洗手液由采购人自行购买)、耗材(不含厕纸,厕纸由采购人自行购买)及其维护费用、服装费、经营成本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如须)、税金、管理费等一切保洁所需的费用。五、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将浦江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及老县府内公共场所,场地的日常保洁保养、“四害”控制、水电维护等委托给乙方承担。2、甲方需协调作业现场其他部门,以切实保证乙方作业顺利进行3、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大楼有关卫生守则,共同维护公共环境清洁卫生。4、甲方在公共部位设置适量的废物箱、烟灰筒等卫生用具及明显标志。5、甲方派人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清洁质量,按物业标准发现问题并及时向乙方指出。6、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清洁用水,用电和工具存放间。六、物业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选派素质高,服务态度好的员工进驻浦江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及老县府工作,统一服饰,佩带胸卡,并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大楼内的一切规章制度。2、乙方派出的人员按照采购需求所规定的保洁范围和标准,必须做到文明操作,保质、保量,不擅自进出与保洁范围无关的场所。3、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文明礼貌,使用规范语言,态度和荡,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私人关系或委托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人和事。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违法行为,后果由物业单位自负。5、乙方须于履约期间向声誉良好的保险公司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同时为高空作业的保洁员工购买个人保险。6、乙方应按照劳动部门规定,负责教育所属人员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7、乙方对采购人免费提供的清洁用水、用电等应合理使用,注意节约。8、乙方应严格要求所属人员在清洁、维修工作时爱护大楼的各种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9、乙方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规定的保洁标准,乙方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给甲方。10、乙方必须做到无污渍、无生活垃圾、无杂物堆放、无积水、无积灰尘絮、无垃圾漂浮物、无蜘蛛网、无异味、无广告张贴,确保环境整洁、舒适、安静、安全。11、乙方必须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12、乙方必须做到物业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每日全面打扫一次,并落实巡回清洁、随时清洁,按垃圾分类标准日产日清。13、乙方必须做到落实有关要求,做好垃圾分类清理工作,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实施防止交叉感染、消毒隔离制度和工作标准、流程。14、乙方必须做到每月将物业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及值班人员表报送给采购人,保洁人员响应时限3-5分钟;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时对各自承包区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七、人员配置及要求:乙方派出经专业培训的项目经理1人(兼老县府)张彩平、保洁人员15人、水电工1人(需高低压上岗证),合计17名(含“四害”操作人员、高空作业人员1人、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为浦江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物业人员。乙方派出经专业培训的保洁人员7名、水电工1名(需高低压上岗证),合计8名作为老县府物业人员。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伍拾柒万伍任(¥5750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乙方以口支票口汇票口本票口银行保函口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口其他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方式交纳金额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如采购人未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则本项无须填写)。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期1.项目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3年6月1号至2024年5月31号2.履行方式:按合同约定3.履行地点:浦江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40号)及老县府(浦江县人民东路38号)九、款项支付1.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并在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项目的预付款(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额的30%的预付款保函)。剩余的按每季度支付。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考核分值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未按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移交相关资料并办理交接手续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5、乙方未能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S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集采机构存档一份。甲方应当在签订政府采购网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合同后日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5月24日签字日期:2023年5月22日签字日期:2023合同见证方(集柔机构)法定(授权)代表人2见证日期:523提醒: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必须盖骑缝章。得核考分得核考分意HHHT工L满意4Z44r工10TT工意满4GI10155501010口中中员云理管H“阜牵)业不持临1成质完保开楼三及家分心合便用自调空用理合电节项考项考取易号器(l)一取易号器(l)一取易号器(l)一取易号器(l)一三i0三i0三i0(0)异(0)异(0)异(0)异(0)异日一月年一A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