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 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2023)



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信庄村等7个村)合同公示

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信庄村等7个村)合同公示

详细信息

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信庄村等7个村)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830000202302000072A_001
二、合同名称: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信庄村等7个村)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830000202302000072
四、采购项目名称: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信庄村等7个村)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汶上县寅寺镇政府
联系方式:15854790052
供应商(乙方):济宁君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南站街道办事处如意路199-50号6楼
联系方式:137917211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公路工程施工      无      1      130.55      130.5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5-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5-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信庄村等7个村合同.pdf
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信庄村等7个村合同.pdf

汶上县政府采购合同书-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pdf
汶上县政府采购合同书-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信庄村等7个村)合同编号:SDGP370830000202302000072A_001计划编号:37083000050800120230004采购人: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供应商:济宁君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鑫招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目录一、合同协议书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五、安全生产合同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1一、合同协议书人(全称):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供应商(全称):济宁君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故政府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a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人8民政府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信庄村等7个村)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府采府采购(信庄村等7个村)。化政2.工程地点: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区域内3.工程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供应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政府采6.工程承包范围:1电子化政府彩、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月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府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子化政福三、质量标准店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1.签约合同价为:(大写)壹佰叁拾万零伍仟伍佰元(¥1,305,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暂列金额:s电子化政电子化政府采人民币(大写)(¥元)。2工程竣工结算值不包含暂列金额。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特采六、资金来源子化政N电子化政府采电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口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政府彩化政府彩W口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U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3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时间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本合同于2023年5月29日签订。,4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南站街道办事处如意住所:汶上县寅寺镇政府,路199-50号6楼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5854790052,电话:13791721127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山东汶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南站支行账号:,账号:248003484420586666666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站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东东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5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专用条款a电子化政府电子化政府采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3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之间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专用条款为准。本合同不予否定的(或提及的)通用条款视为认同。其余的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中的《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电子化政府采电子化政府彩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供应商的书面承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2.4监理人:称:8好子化政府采购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子化政府彩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称:化政府采名电电子化政府心资质类别和等级:福1联系电话:电子信箱:6通信地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山东省、济南市的地方法规特采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O电子化政府采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第1.5条。1.6图纸和供应商文件1.6.1图纸的提供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政府采购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1.7联络电子化政府1.7.1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采购人接收文件的地点:3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供应商接收文件的地点:供应商施工现场项目部:电子化政府供应商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福1%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71.11知识产权1.11.11关于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图纸、采购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采购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采购人。政府采关于采购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为了合同a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采购人2.2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姓身份证号: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化政府采购关于采购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开工条件。电子化政府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采购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采购人协助,府采购时供应商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管线调查,若有管线迁移,经采购人确认后承担费用。8(5)由采购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采购人按部门规定办理。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采购人通知具体时间。政府采购V政府采(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a作:由供应商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和价格,经审计和采购人确认后执行,费用由采购人承担。(9)双方约定采购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另行协商3.供应商3.1供应商的一般义务5)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大政府采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发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6)供应商应履行的其他义务:4政府采购A、供应商按规定办理环保、安全等手续。子化政府彩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农民用工,供应商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其工作安全、劳动保险等事宜负责,若因此造成影响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C、供应商按照本合同9.1(2)款提交进度计划,并承担由此的责任和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化政府采购电电子化政府身份证号:福M1%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天内。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供应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若采购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采购人应在七日内对供应商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7.3开工,127.3.1开工准备关于供应商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采购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供应商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执行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图)以及业务联系单涉及到合同规定结算需要调整的,供应商必须在该项目内容实施前经采购人同意签证盖章,并在该项目完成7天内,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将调整原因,调整价款金额(附价款调整结算书、单价分析表)一式二份报采购人,采购人,13在2天内审核确认,返还给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采购人未按时间签证的,视为变更工程报告已被确认。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5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采购人审批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竣工结算时应按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采购人所有。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但是,工程竣工结算价不得超出本次采购预算。付款方式: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4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采购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执行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执行通用条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采购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日期为准。采购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合同相关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否。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国家规定。,1516.违约16.1采购人违约执行通用条款。16.2供应商违约16.2.1供应商违约的情形执行通用条款及有关条款规定。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站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东东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16四、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全称):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供应商(全称):济宁君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信庄村等7个村)(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责任期质量保修责任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责任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1.属于修复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在收到修复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复。供应,17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保留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供应商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供应商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如监理等)组织验收。(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修复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18五、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信庄村等7个村)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招标人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济宁君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督促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19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20本合同一式五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乙方:济宁君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汶上县寅寺镇政府,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南站街道办事处如意路199-50号6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15854790052,电话:13791721127签订日期:2023年5月29日,签订日期:2023年5月29日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21汶上县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编号:WSBM-2023-J0033项目名称: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2023年5月29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济宁君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汶上县寅寺镇区域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上级拨付资金加镇自筹资金。5.工程内容:本项目为2023年汶上县寅寺镇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位于寅寺镇草桥南村、后李村东村、东石楼村、后马口村、吕庄村、前沙河涯村、信庄村七个村,道路总长3614米,整体道路路面铺设一层5cm细粒式AC-13沥青混凝土,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谈判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及验收规范规定。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18日。工期:50日历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万零伍仟伍佰元整(¥13055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韩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报价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2.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5月29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其他1、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处理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费用自理。2、承包人应按规定全额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和缴纳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一切费用(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社会保障金等费用)及己方人员应办理的保险费用等,及时提交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资料。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监督机构、代理机构各持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通用条款部分。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为修建临时施工道路租用的土地、修建现场围墙占用的公共人行道、占路、占用公共场地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建设永久工程的用地,及永久工程的附属设施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建设临时工程的用地或用于施工所需场地,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当归还这些土地或场所并恢复原貌或执行发包人要求。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的地方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报价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2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①施工图;②发包人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承包人为使工程合理施工、竣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相关规范规程及发包人要求组织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另行发包所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以发包人核定为准,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发包人签证为准进行结算,结算价款以经审计后发包人认可的数额分期拨付。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与合同和施工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经发包人要求或批准由承包人设计的临时工程图纸和文件等,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工程师要求的时间提供3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发包人一份,监理人一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资料;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另行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应由承包人保留在现场,并且这些图纸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2套。承办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办公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理。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总监代理。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①承包人负责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和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手续,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总报价。发包人、监理人和审计单位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②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机械、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视为专门提供本工程使用。没有发包人同意不得运出现场。除合同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设备、机械、材料的损失和损坏承担任何责任。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设项目永久占地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发包人,承包人可为实现合同目的复制和使用,但未经同意不能用于合同外或第三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有关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或转给第二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宣传、公开或发布。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发包人,署名权属承包人。1.11.3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不能用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或提供给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12保密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图纸资料所有权属发包人,承包人应对本施工图纸保密,制定保密措施,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本工程图纸泄漏给第三方。工程质量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施工图纸保密期限内采取的保密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①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因修改施工或因发包人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符而导致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调整:在工程结算时审计根据施工设计图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发包人工程师批准的,并已按工程设计变更完成的合格工程计算的工程量。②调整的工程量及综合报价按下列办法确定;②.1当报价中有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时,按该项目报价在工程结算审计时确定调整。②.2当报价中无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时,参考报价中类似项目报价在工程结算审计时确定调整。②.3无类似项目的,结算按报价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和取费费率按成交人的总价格编制预算,编制的预算经由审计单位审定后确认调整。1.14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取消承包人某项施工内容。当某项清单项目施工内容取消时,直接扣除该项目的清单报价,发包人不另做补偿。1.15暂定的部分主要设备和专项工程价格,结算时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确认后据实结算。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行使法律规定的发包人代表权利,全面协调工程施工,监督工程安全、工期、质量,对工程量核实签证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完成施工现场整理。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完成施工现场路电通。(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完成,水、电和通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完成。(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由承包方协助发包方办理有关手续(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确定。(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后两周内。(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协商。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保证担保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保证担保:否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①竣工图、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等;按质监部门、档案管理、物业管理和发包人要求的竣工备案和归档内容提供.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二)发包人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视为承包人违法分包: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发包人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4、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的主体、关键性工作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5、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工程再分包的;6、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工程再分包的;7、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三)发包人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视为挂靠: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人的除外;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7、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若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人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发包人责令其改正。承包人拒不改正者,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应向汶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将其列入汶上县不良信誉企业黑名单。由住建部门或相关行业行政部门给予其罚款、降低资质、注销营业执照及暂停承包人在汶上县的报价资格等处罚。其中发现转包行为的,还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没收其违法所得。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⑴承包人未按照济宁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相关规定清理现场、保持工地及周围环境整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施工的。⑵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未经检查或试验便擅自用于工程的。⑶上一工序或上阶段工程未经验收便进入下道工序或下阶段工程施工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的。⑷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没有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限期返工、整改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施工现场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安全事故。(5)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且在发出书面通知7天内未见纠正的。(6)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第7.3款开工;未按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的。(7)拖欠农民工工资。(8)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信访事件的。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出现违约行为,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监管部门或发包人、监理人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补救,承包人承担因违约给发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承包人按评估结果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继续履行义务(解除合同除外);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第(1)、(2)、(3)目出现时,监管部门或发包人、监理人在检查或抽查中每下达一次整改通知书,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且不影响承包人同时承担损失赔偿及继续履行义务;通用条款16.2.1项和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第(4)-(8)目出现时,监管部门或发包人、监理人在检查或抽查中每下达一次整改通知书,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且不影响承包人同时承担损失赔偿及继续履行义务。出现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第(7)目等,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发包人需要重新招标或另找施工企业的,承包人应另行承担工地停工损失,每天按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计算,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出现通用条款16.2.1项和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本合同相关条款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相关条款约定与本条款约定不一致的,由发包人确定执行;未约定的,按本条款执行。凡承包人违约行为影响工程质量的,须相应延长3个月缺陷责任期,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还应承担相应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①承包人施工工程质量低劣,或发生严格安全事故的,或严重无故托延工期,发包人均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②承包人出现任何其他违约行为,经发包人或监理人催告仍不改正,发包人认为须解除合同的任何情形,发包人均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③承包人从收到发包人要求撤离现场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必须无条件撤离现场,并自行承担撤离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但所有未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机械,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擅动。④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或承包人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另行发包所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以发包人核定为准,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发包人签证为准进行结算,结算价款以经审计后发包人认可的数额分期拨付。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地震:烈度为七级以上;台风:平均风力十级以上(24.5-32.6米/每秒)且持续1天或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大雨:持续降雨24天且降雨量为210mm以上;暴雨:24小时降水量在110mm-150mm的2级暴雨;暴风雪:6小时降雪量将达到15mm以上或者已达到15mm以上且降雪持续的;冰雹:直径大于等于30mm小于60mm,持续时间大于等于45分钟小于60分钟,冰雹堆积厚度大于等于30cm小于60cm的冰雹;大洪水重现期20-50年等。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情形:空中飞行物坠落、地震、台风、洪水、旱灾、高温天气、暴雨、暴风雪、冰雹等。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本合同工程项目由承包人办理应由其办理的一切险并承担所有保险费用,由发包人查验保险收费票据。承包人若不投保,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人员、工程、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为其现场工程施工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及器具等办理投保保险。保险期为合同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接收证书颁发之日认整月计算。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济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1)承包人应按规定全额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和缴纳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费用及己方人员应办理的保险费用等,及时提交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资料。(2)承包人须充分考虑不连续供电、供水队施工进度的影响,并为本工程配备专用发电机、供水车等,因停电、停水等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竣工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不齐全、不及时、不真实,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承包人应整改后再次提报,同时按发包人意见后延竣工结算审核期限。(4)因承包人原因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承包人不积极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处罚合同价的1~10%的罚金,直至承包人妥善解决为止。(5)承包人必须保证及时足额发放人工工资、工程材料款和机械设备租赁费,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为准),发包人有权将下期应支付工程款优先用于支付承包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款项(用于支付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同额抵作已支付的工程款。如上述款项不足以足额支付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在承包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并同额抵作为应支付的工程款。(6)承包人必须做好工程周边已建设施的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若有损坏,由承包人无条件修复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7)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清理所有的临时性工程场地和临时道路以及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垃圾,并将这些场地恢复到原有状况,这些费用已计入总报价内,发包人不再支付此费用。(8)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要做好与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协调及成品保护,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参见各方的返工、怠工损失,工期不得顺延。协调施工的配合费、机械费、及成品保护费已计入总报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此费用。(9)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服从业主及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不配合业主和监理人员以及其他参建单位的管理和协调,故意拖延工期,不能有效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发包人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严重者直至将其清除出施工现场,并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10)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建筑废水、废物、垃圾、噪声等处理而带来的第三者对发包人的索赔,由承包人承担。(11)施工单位应该按照《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自动洗车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空气自动监测微站等环保设施,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落实各项具体控尘措施。(12)其他未尽事宜执行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及双方协商解决。附件1: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2:安全施工责任书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1: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承包人: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附件2:安全施工责任书安全施工责任书甲方: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乙方:济宁君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立责任书单位: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相关行业颁发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1、甲方安全职责:1.1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了解在此前的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1.2审查由乙方提供的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及税务登记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1.3审查由乙方填写的外包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复印件,审查由乙方提供须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证明原件。甲方按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施工证。1.4甲方应对乙方事先提交的该工程的“三措”计划进行审查和指导,合格后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必要时或根据乙方请求及《安规》要求增设甲方专人监护。1.5协调乙方提出的沿线交叉跨越线路停电配合等工作,必要时应会同乙方现场实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1.6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1.7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1.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2、乙方安全职责2.1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的“三证”: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套复印件、建设部门颁发的《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2.2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受法人委托签订经济合同、签订安全责任书的证明书原件及“进(出)城承包工程许可证”。2.3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2.4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人员参加。2.5开工前提供维护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单项措施。2.6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7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2.8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2.9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2.10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2.11及时详细地对沿线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等进行实地踏勘,提供书面资料,便于甲方协调配合。2.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2.13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3、安全考核:3.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3.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维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3.3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4、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汶上县寅寺镇人民政府济宁君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表:,代表:签订日期:2023年5月29日,签订日期:2023年5月29日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执(职)业资格资格证书编号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韩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鲁2372006202218846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龙万喜安全员安全考核证鲁建安C(2021)0802133造价师(造价员)材料员机械(设备)管理员资料员其他人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 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