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 调解员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2023)
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人民调解员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人民调解员服务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5-31 11:02:40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5-2023-00128 预算金额:1819567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441900015-2023-00128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人民调解员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900015-2023-00128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人民调解员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莲湖路233号
联系方式:(0769)23086902
供应商(乙方): 广东桥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19好鼎峰卡布斯A座13楼
联系方式:137075203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人民调解员服务采购
1(项)
1,819,350.00
1,819,350.00
合同金额: 1,819,350.00元,大写金额:壹佰捌拾壹万玖仟叁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01日至2026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东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3_05_30_18_07_12.pdf2023_05_30_18_07_12.pdf
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
202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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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5-2023-00128项目编号:441900015-2023-00128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人民调解员服务采购项目-1·甲方: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电话:地址:东莞市莲湖路233号乙方:广东桥达律师事务所电话:0769-23366602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A座13楼根据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人民调解员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项目1.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人民调解员服务采购。2.项目编号:441900015-2023-00128二、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三、服务地点东莞市桥头镇。四、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壹万玖仟叁佰伍拾圆整,小写:1819350元。合同总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代收代付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交通补贴、个人所得税、个人缴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残保金,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管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2-五、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并乙方开始履行义务后按月支付服务费,当月支付上月费用:由乙方提供上月派驻人员名单、值班考勤记录、工资表和工资支付凭证及相关票据后,甲方确认无误后于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费用。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则按日计算服务费(每个月按21.75个工作日折算)。2.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票据凭证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因请款手续或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付款或付款延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六、验收要求1.甲方结合派驻人民调解员实行季度考、年底总评,计算得分。2.对调解员的考核要素分总分100分,专职调解员得分69分(含)以下的为不合格,同一调解员一年内出现两次考核不合格的,通报所属律师事务所予以撤换或解聘;乙方一年内撤换或解聘调解员3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履行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有关验收考核标准参考附件《驻所人民调解员考评表》。七、其他要求因上级政策变动或预算调整,导致该项目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合同终止。八、服务要求(一)服务目的及对象1.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桥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为平台,依法有效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3-解、司法调解联动互动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根据《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向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的纠纷当事人。(二)服务人员要求1.人数:9人。(其中,公安分局派驻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司法分局派驻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骨干)2、工作要求:(1)年龄22-50周岁内;(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能力,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合作意识;(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法学或公安类专业,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三)服务内容1.乙方根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20条的规定,依法调解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主要包括:人身权利纠纷、生产经营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损害赔偿纠纷、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2.乙方根据《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调解员可以受邀参加由民警主持的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行政案件的调解。-4-4.乙方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和经营者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5.乙方对每个调解的纠纷案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案件受理、调查、实施调解、制作调解书、回访(记录履行情况)、制作案卷等六项工作。6.乙方每月向桥头公安分局和司法分局报送工作情况和报表,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7.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人民调解工作。8.乙方派出的调解员必须是法律从业者。9.乙方应组织调解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熟练掌握人民调解程序和要领,正确把握调解的进展和导向,切实化解矛盾纠纷。10.乙方在调解期间,不得挑拨当事人诉讼;对于因调解不成的纠纷当事人应引导其循法律途径解决。11.乙方应遵守法律和人民调解员工作守则,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①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②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12.乙方调解员要做到公平公正,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依法调解,不绚私杆5.法。:13.实行调解员过错追究制。乙方调解员违反调解工作纪律,由桥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由甲方向乙方提出调换,连续二次违反调解纪律的不得再从事调解业务;调解员违反法律的,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14.乙方所选派法律专业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培训、考核后,进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7×24小时以及需按照“四班三运转”制轮值轮班的方式开展矛盾纠纷调-5-解。一是提高非警务矛盾纠纷调解的专业性、规范性与有效性,二是有效解放公安派出所警力与精力。15.为了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方应针对本项目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流程、方法等特殊情况制定详细、完善且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调解员骨干在接到甲方紧急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突发事件问题解决。16.乙方须针对本项目的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架构、考勤制度等提供合理且可行的服务方案。(四)考勤及考核要求1.乙方负责调解员业务管理、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方式等),并配合甲方对调解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等。2.乙方应对调解员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评估,以促进调解员业务能力的不断提升。3.乙方负责调解员的工资、福利、社保、交通、通讯等一切费用。4.甲方每季度组织对乙方提供的调解员进行考核。如调解员出现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①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②同一调解员一年内两次考核不合格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绚私杠法的;④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假案错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驻所人民调解员考勤制度要求如下:(1)驻所人民调解室实行7×24小时工作制。-6-(2)驻所人民调解员按照“四班三运转”制轮值轮班,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以旷工论处。(3)工作时间禁止玩手机、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以旷工论处。(4)驻所人民调解员休年假、请事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驻所人民调解员因公(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向驻地派出所请假并说明去向。(6)驻所人民调解员请销假,需书面申请、逐级报批。请病假的,需凭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申请。具体报批流程如下:①休年假的,需经派出所联系民警、驻地派出所所长审批;②请病、事假一天的,需经派出所联系民警、驻地派出所值班领导审批;③请病、事假超过两天(含两天)的,需经派出所联系民警驻地派出所所长审批;④因特殊紧急情况未能事前请假的,应及时通过电话请假,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派出所联系民警应统筹、调配驻所人民调解员请休假情况。6.乙方选派的调解员因各种原因提出辞职,乙方应在10天内重新选派符合要求的调解员上岗。半年内,乙方选派的调解员提出辞职的人员占比数超过20%的且不能在30天内选派符合要求的调解员上岗或半年内乙方选派的调解员提出辞职的人员占比数超过30%,甲方可以认为乙方不能胜任服务工作,有权终止合同(补充:调解员辞职空缺期要合理安排轮岗时间,不能出现空岗情况)。7.服务期内,甲方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履约情况、社保购买情况、工作-7-配合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则继续履行服务合同,评价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履行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制度如下:①驻所人民调解员的考核实行季度考、年底总评。②驻所人民调解员的初步考评由派出所联系民警牵头组织,按照量化考核标准进行打分,派遣到司法分局的1名调解员骨干的初步考评由司法分局主管领导按照量化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分值在6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70-80分为合格,81-90分为良好,91分(含)以上为优秀。③派出所联系民警汇总初步考评情况,报派出所所长审定,再通报乙方,并建议乙方结合考评情况调整工资福利待遇。④同一调解员一年内两次考核不合格的,通报所乙方所予以撤换或解聘。违反驻所人民调解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通报乙方予以撤换或解聘。九、总体要求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服务履行情况,并向乙方提出修改。(2)当发生服务违约时,则甲方有权按约定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中进行扣款。(3)在乙方提供服务时,如对甲方的设备造成了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服务,发生任何服务的变更均须向甲方提出交书面报审报告。-8-(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但服务费得支付应以符合东莞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为前提。十、分包与转包严禁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十一、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有关义务,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如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或完成,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本项目过程中至项目完成后任何时间段,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获悉和取得的数据、资料保密。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数据、资料为第三人知晓的,乙方除承担一切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甲方已付项目款的100%作为赔偿金。5.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或是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9-2.本合同发生的诉讼管辖地为东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三、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风暴、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癌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的禁止、劳资纠纷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能履约或延误履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负责。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响的义务。通过协商,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修改或终止本合同。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服务期共34个月,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而自然终止;2.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叁_份、乙方壹份(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十五、其它-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附件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附件1.驻所人民调解员考评表甲方(盖章):东莞市公安局桥头分局乙方(盖章):广东桥达律师事务所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22.529签字日期:地址: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A座13楼电话:电话:0769-2336660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区支行银行账户:银行账户:570000113005318户名:广东桥达律师事务所行号:3136020010161附件1.驻所人民调解员考评表所人民调解员考评表驻1考评时间:姓名考评人考核期间考核项目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分值得分调解数量按照调解数量排名,排名第一至第四名,分别得分30分,28分,26分,24分。按照调解数量排名,排名第一至第四名,分别得分30分,28分,26分,24分。按照调解数量排名,排名第一至第四名,分别得分30分,28分,26分,24分。30调解质量按照调解成功率计算得分,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的,得分30分;调解成功率80%-89%的,得分20分;成功率70%-79%的,得分10分;低于70%的,不得分。按照调解成功率计算得分,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的,得分30分;调解成功率80%-89%的,得分20分;成功率70%-79%的,得分10分;低于70%的,不得分。按照调解成功率计算得分,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的,得分30分;调解成功率80%-89%的,得分20分;成功率70%-79%的,得分10分;低于70%的,不得分。30回访情况回访率100%的,得分10分;回访率低于100%的,不得分。回访率100%的,得分10分;回访率低于100%的,不得分。回访率100%的,得分10分;回访率低于100%的,不得分。10归档情况归档及时、规范的,得分10分。归档及时、规范的,得分10分。归档及时、规范的,得分10分。10考勤情况缺勤一次扣2份,缺勤两次扣4分,以此类推,全勤得10分。缺勤一次扣2份,缺勤两次扣4分,以此类推,全勤得10分。缺勤一次扣2份,缺勤两次扣4分,以此类推,全勤得10分。10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以上的,得分10分;满意度80%-89%的,得分8分;满意度70%-79%的,得分6分;满意度60%-69%的,得分4分;满意度低于60%的,不得分。群众满意度90%以上的,得分10分;满意度80%-89%的,得分8分;满意度70%-79%的,得分6分;满意度60%-69%的,得分4分;满意度低于60%的,不得分。群众满意度90%以上的,得分10分;满意度80%-89%的,得分8分;满意度70%-79%的,得分6分;满意度60%-69%的,得分4分;满意度低于60%的,不得分。10违法情况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查处的,一律考核不合格。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查处的,一律考核不合格。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查处的,一律考核不合格。:-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民 调解员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