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建湖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十四五”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项目
一、合同编号:JSZC-320925-WYGS-G2023-0020001
二、合同名称:建湖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十四五”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项目建湖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十四五”城市更新编制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925-WYGS-G2023-0020
四、项目名称:建湖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十四五”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建湖县公安路3号
联系方式:18961978660
供应商(乙方):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新村1号
联系方式:025-869681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建湖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十四五”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全省城市更新行动工作部署会要求,我县将开展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工作、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等内容;
联系方式:025-86968121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30000.00
合同金额:133.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3年7月底前完成建湖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报告和十四五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并通过建湖县人民政府审议,城市更新工作技术咨询服务至省级试点期结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5-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6-01 11:00:48
九、其他补充事宜:见合同详情
附件:
附件下载:
http://112.24.96.112:8080/ycczjzfcg/tempfile/801b3487e2244df5b53eec2b503c47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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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十四五”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项目服务合同二〇二三年五月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湖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十四五”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项目服务合同招标人(全称):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全称):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湖县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十四五”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1.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大写)壹佰叁拾叁万元整,(小写)1330000元;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合同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完整的成果报告所需的调查费、劳务费、咨询费、审查费、会务费、出版费、研究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及协助甲方进行项目报批需要编制相关文件和后续服务等全部费用;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66500元,于合同履行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该合同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二、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10%,完成并提交初稿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论证并修改完善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根据甲方要求,最终成果文件经由建湖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审议通过后30日内付清余款。三、双方的责任甲方的责任:1.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工作量及合理的工作周期;2.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工作联系,协调各方面工作,以满足报告编制进度要求;3.为乙方进行资料收集、调查等工作提供便利条件;4.应认真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书面意见,对咨询单位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咨询单位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5.对乙方的成果予以维护,不得擅自修改和转让;6.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报告编制费用。乙方的责任:1.乙方应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报告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应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双方商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报告的质量负责,达到甲方要求。报告质量应达到行业内领先水平;2.应自行承担工作的一切有关费用,包括食宿、交通、差旅费、资料、会议费等;3.在工作过程中,应主动和甲方保持密切联系;4.根据审查意见及时修改、完善项目报告;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项目报告转让给第三方;6.人员保证与变更(1)乙方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在报告编制过程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应报经甲方批准;(2)如果乙方的人员读职或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书面要求更换,乙方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或以上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乙方有权拒绝;(3)若乙方的进度没有达到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工作人员,乙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7.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的损失,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8.乙方负责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展情况;9.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就项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衔接,及时向与项目有关的其它单位提供项目资料。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要求1.乙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技术和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2.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技术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甲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3.乙方对本项目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相关资料成果用于本合同范围外的所有其他场合。五、项目报告的验收、评价方式报告的验收由甲方聘请行业专家,按照有关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乙方须协助甲方完成报告或后续文件的各阶段评审以及报审、报批等工作,报告或后续文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甲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六、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未按期提供规划必需的资料、工作条件,而造成的返工或修改,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增加的工作量(以乙方已提供的成果为准)支付乙方增加工作量的费用,由此拖延的周期应由甲方负责。(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但仅指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相应部分工作经费的千分之一计算。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由于财政部门相关工作的延后,不计入甲方延期支付责任。2.乙方的违约(1)如果乙方将任务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收取费用,并按照合同价1%-2%扣除乙方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编制相应报告,或未根据甲方的指令进行变更,给甲方造成损失等,如发生上述任何行为,除由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外,甲方将按合同价的1%-2%扣除乙方的违约金;(3)因编制报告深度不够、质量低劣、不符合国家文件规定或报告未获审查通过、引起返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除由乙方负责继续完善报告编制外,应视造成的损失,甲方可按照合同价的1%-2%扣除违约金;(4)如果乙方未能按期提交文件(甲方同意延长期限的情况除外),则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甲方将分别按相应阶段合同费用总金额的1%扣除乙方的违约金;(5)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且更换人员的水平不得低于原有的水平。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甲方将保留对乙方罚款的权利:其中更换项目负责人按5万元/人次处以罚金,更换各专业负责人按3万元/人次处以罚金,更换主要技术人员按1万元/人次处以罚金;(6)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按合同价格的5%扣除乙方违约金。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若发生上述(1)~(6)情况中任一款甲方有权收回已委托乙方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乙方无条件接受。3.如果发生了上述1、2情况,则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索赔,但赔偿应限于下列情况:(1)赔偿应是因违约或人员失职、渎职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2)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4.责任的期限乙方与甲方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或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范围。七、合同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1.合同的生效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所有合同文件生效。乙方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协议书的规定执行。2.延误由于甲方或不可预见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1)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小;(2)乙方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作为甲方支付费用的依据。甲方在与乙方协商后应相应地延长乙方的工作期限及是否增付费用。3.变更在履约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就合同约定内容、合同时间等以补充合同的方式进行变更。由于政策性因素等调整而影响方案、规模或投资等,对报告修改完善等工作,不属于变更,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4.推迟与终止(1)甲方可以在至少28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或终止本合同协议书,一旦收到此类通知,乙方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开支减到最小;(2)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若甲方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甲方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28天后发出;(3)合同费用结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5.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九、其他1.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定做好服务工作。本项目服务工作开始前,乙方必须对与本项目有关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任何人不得在本项目中谋取私利,发现受赔或索赔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将抄送司法部门;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3.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4.合同双方可以就本合同主要内容以外的事项进行协商。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建湖县行政审批局执贰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023年月28日2023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和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