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编制采购合同公告(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路87号
3、联系方式:0719-8687232
4、供应商(乙方):湖北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80号
6、联系方式:027-876768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编制规划
3、主要标的数量:1
4、主要标的单价:1918000
5、合同金额:191.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6个月完成编制规划。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十采计备【2020】XM5100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1-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6-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按有关规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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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合同书(服务类)项目名称: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委托方土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托方湖北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联系人:陶利佳电话:0719-8687232乙方湖北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80号北斗大厦7楼联系人:余建新电话:027-87676802根据项目编号KDSY202057的政府采购结果,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完成《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政府采购结果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与建设地点: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建设地点为十堰市。第二条主要工作内容:依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333号)、《湖北省市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导则》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制定,紧密衔接上位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第三条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12)《基础测绘条例》;3)《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4)《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5)《全国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指南》;6)《湖北省市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导则》;7)《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8)《湖北省基础测绘“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9)《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1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11)《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333号);12)《关于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83号)。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一)开展“十三五”规划评估工作收集十堰市基础测绘发展有关资料,对基础测绘现状、投入和管理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十堰市基础测绘成果家底,对“十三五”期间基础测绘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本地基础测绘的现状、存在问题、发展需求,分析短板、找出差距、提出发展建议。1.完成十堰市基础测绘“十三五”时期实施状况评估。2.结合十堰市实际,完成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前景展望。(二)开展专题研究2深入开展需求分析,组织开展本地区“十四五”期间基础测绘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机遇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新型基础测绘工作布局、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问题专题研究。(三)提出规划目标和任务结合评估报告和专题研究成果,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量力而行、避免重复测绘等原则,凝练提出体系完整、重点突出的地方“十四五”基础测绘工作目标,明确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更新、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基础测绘成果应用服务、新型基础测绘成果建设研究等主要任务。具体要求:1.测绘基准建设;2.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更新;3.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平台;4.基础测绘成果应用服务;5.新型基础测绘成果建设研究;6.十堰市域测量标志保护维护。(四)确立重点项目在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十堰市基础测绘发展提出的规划目标和重大任务,提炼形成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更新、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息系统建设、测量标志保护维护、新型基础测绘成果建设研究等一批基础测绘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着力推荐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发展重大工程。(五)明确保障措施3围绕责任机制、规划管控、科技发展、人才队伍、重点项目实施经费保障等方面,明确“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成果资料,主要要求如下:规划编制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湖北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工作要求、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或基本思路和规划编制任务书的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并协同报经市政府批复同意。1、成果构成按照湖北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工作要求,包括:文本、基础资料汇编、附录等(包括规划编制说明、专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专家意见修改情况及其他相关的材料)。规划文本主要结构:背景形势、需求与挑战、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规划图件:(1)十堰市基础测绘现状图;(2)十堰市“十四五”基础测绘成果覆盖范围图。2、成果形式(1)规划设计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电子文件;(2)文本、说明书等内容必须清晰完整。纸质文本4套,规格为A4。包含上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电子备份文件光盘4套,其中文本为doc格式文件。第六条质量要求:1.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实施编制。42.文本编制及论证报批要求严格参照省自然资源厅导则相关部分执行。3.成果资料通过专家评审并协同报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第七条项目工期要求:2021年6月前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第八条项目总价款及支付方式:(一)项目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191,800.00元)。(二)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乙方开户名称:湖北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北武汉自贸区分行,开户账号:570376139799)。1.乙方完成规划编制初稿并形成正式征求意见稿后,甲方支付合同全款的30%,即人民币伍万柒仟伍佰肆拾元整(¥57540.00元),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2.规划编制成果报经市政府批复后,支付剩余70%款项,合计人民币壹拾叁万肆仟贰佰陆拾元整(¥134260.00元),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第九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不定期检查乙方工作、听取乙方工作情况汇报等。2.对因本项目产生的成果资料(包括电子文档)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3.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5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申请甲方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对本项目产生的资料享有署名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全部完整地归还甲方;项目实施过程中至正式向甲方交付成果资料时,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图纸、数据和技术资料等资料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数据、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项目成果对外公布、发表或以任何方式将其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3.切实加大本项目的人力、物力、资金的投入力度,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4.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如需要进行整改完善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无条件地进行整改完善,直至项目验收合格。5.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及时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资料。6.切实加强工作安全管理,自负一切安全责任,并自负项目组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等一切税费。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的责任:1.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因未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未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所需资料而影响工程进度的,由甲方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63.合同签订后,如非乙方违法违约或非政策原因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因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责任,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二)乙方违约的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直接损失责任,无条件全部归还甲方已付合同价款,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如甲方保证了合同价款按时到位,而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或者相关技术要求提交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延工期损失费,每天的拖延工期损失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二计算。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资料等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因此拖延工期的,还应按本合同上款约定向甲方赔偿拖延工期损失费,每天的拖延工期损失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二计算。4.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需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5.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将相关资料泄密或擅自将其提供给第三方的,必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6.确保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7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约定: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约定: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其它约定: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均须符合国家、省、市的总体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如与上级工作要求有冲突,则以上级要求为准。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效力: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资源和甲方: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湖北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1显专用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学12021年1月22日8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合同书(服务类)项目名称: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委托方土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托方湖北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联系人:陶利佳电话:0719-8687232乙方湖北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80号北斗大厦7楼联系人:余建新电话:027-87676802根据项目编号KDSY202057的政府采购结果,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完成《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政府采购结果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与建设地点: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建设地点为十堰市。第二条主要工作内容:依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333号)、《湖北省市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导则》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制定,紧密衔接上位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第三条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12)《基础测绘条例》;3)《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4)《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5)《全国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指南》;6)《湖北省市县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导则》;7)《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8)《湖北省基础测绘“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9)《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1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11)《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333号);12)《关于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83号)。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一)开展“十三五”规划评估工作收集十堰市基础测绘发展有关资料,对基础测绘现状、投入和管理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十堰市基础测绘成果家底,对“十三五”期间基础测绘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本地基础测绘的现状、存在问题、发展需求,分析短板、找出差距、提出发展建议。1.完成十堰市基础测绘“十三五”时期实施状况评估。2.结合十堰市实际,完成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前景展望。(二)开展专题研究2深入开展需求分析,组织开展本地区“十四五”期间基础测绘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机遇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新型基础测绘工作布局、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问题专题研究。(三)提出规划目标和任务结合评估报告和专题研究成果,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量力而行、避免重复测绘等原则,凝练提出体系完整、重点突出的地方“十四五”基础测绘工作目标,明确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更新、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基础测绘成果应用服务、新型基础测绘成果建设研究等主要任务。具体要求:1.测绘基准建设;2.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更新;3.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平台;4.基础测绘成果应用服务;5.新型基础测绘成果建设研究;6.十堰市域测量标志保护维护。(四)确立重点项目在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十堰市基础测绘发展提出的规划目标和重大任务,提炼形成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更新、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息系统建设、测量标志保护维护、新型基础测绘成果建设研究等一批基础测绘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着力推荐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发展重大工程。(五)明确保障措施3围绕责任机制、规划管控、科技发展、人才队伍、重点项目实施经费保障等方面,明确“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十堰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成果资料,主要要求如下:规划编制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湖北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工作要求、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或基本思路和规划编制任务书的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并协同报经市政府批复同意。1、成果构成按照湖北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工作要求,包括:文本、基础资料汇编、附录等(包括规划编制说明、专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专家意见修改情况及其他相关的材料)。规划文本主要结构:背景形势、需求与挑战、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规划图件:(1)十堰市基础测绘现状图;(2)十堰市“十四五”基础测绘成果覆盖范围图。2、成果形式(1)规划设计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电子文件;(2)文本、说明书等内容必须清晰完整。纸质文本4套,规格为A4。包含上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电子备份文件光盘4套,其中文本为doc格式文件。第六条质量要求:1.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实施编制。42.文本编制及论证报批要求严格参照省自然资源厅导则相关部分执行。3.成果资料通过专家评审并协同报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第七条项目工期要求:2021年6月前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第八条项目总价款及支付方式:(一)项目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191,800.00元)。(二)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乙方开户名称:湖北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北武汉自贸区分行,开户账号:570376139799)。1.乙方完成规划编制初稿并形成正式征求意见稿后,甲方支付合同全款的30%,即人民币伍万柒仟伍佰肆拾元整(¥57540.00元),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2.规划编制成果报经市政府批复后,支付剩余70%款项,合计人民币壹拾叁万肆仟贰佰陆拾元整(¥134260.00元),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第九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不定期检查乙方工作、听取乙方工作情况汇报等。2.对因本项目产生的成果资料(包括电子文档)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3.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5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申请甲方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对本项目产生的资料享有署名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全部完整地归还甲方;项目实施过程中至正式向甲方交付成果资料时,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图纸、数据和技术资料等资料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数据、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项目成果对外公布、发表或以任何方式将其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3.切实加大本项目的人力、物力、资金的投入力度,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4.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如需要进行整改完善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无条件地进行整改完善,直至项目验收合格。5.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及时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资料。6.切实加强工作安全管理,自负一切安全责任,并自负项目组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等一切税费。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的责任:1.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因未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未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所需资料而影响工程进度的,由甲方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63.合同签订后,如非乙方违法违约或非政策原因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因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责任,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二)乙方违约的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直接损失责任,无条件全部归还甲方已付合同价款,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如甲方保证了合同价款按时到位,而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或者相关技术要求提交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延工期损失费,每天的拖延工期损失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二计算。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资料等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因此拖延工期的,还应按本合同上款约定向甲方赔偿拖延工期损失费,每天的拖延工期损失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二计算。4.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需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5.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将相关资料泄密或擅自将其提供给第三方的,必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6.确保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7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约定: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约定: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其它约定: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均须符合国家、省、市的总体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要求,如与上级工作要求有冲突,则以上级要求为准。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效力: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资源和甲方: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湖北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1显专用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学12021年1月22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测绘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