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服务 宣传板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
一、采购人名称: 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 克拉玛依市博超商贸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461101000002900665
五、合同编号: 11NMB1J02582202312406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宣传服务-背景墙设计制作、宣传栏设计制作、展板制度牌设计制作、装饰装修等
详见附件
项
1.0
45280
4528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李涛
联系电话: 18009901691
传真: /
地址: 克拉玛依区南新路77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J02582202312406).pdf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J02582202312406).pdf
广告设计制作合同广告设计制作合同编号:11NMB1J02582202312406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区迎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市博超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克拉玛依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博超商贸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博超商贸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博超商贸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规格材质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板、宣传画面等-PVCUV、户外背胶高清喷绘等增值服务:安装拆卸,设计类型:门牌设计,生产机器:国内机器,制作时效:3-7天,生产工艺:uv打印,产品材质:PVC1批45280.004528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45280.0045280.0045280.0045280.0045280.0045280.004528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肆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整肆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整肆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整肆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整肆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整肆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整肆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整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转账支票支付。三、服务条款三、服务条款第一条基本要求:1、甲方负责户外广告报批手续,广告稿样审批,验收。2、乙方负责提供广告样件,经确认即作为制作及验收的有效依据,甲方再提出与稿样不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3、广告制作安装期间,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制作安装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制作安装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4、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全面负责广告牌制作、运输和安装的整个过程。5、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双方审定施工图纸的标准制作、安装广告牌所采用的材料与报价一致,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并保证广告牌结构达到设计强度的要求。6、乙方保证广告牌制作、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户内户外广告标准及相关的质量标准。第二条交货期及保质期:1、乙方广告制作项目交货期:3-7天。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广告制作的项目:(室内宣传牌质保一年,户外宣传牌质保三年)。3、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第三条违约责任: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终止合同,否则终止方支付对方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1/22、如因甲方未按期付款的,甲方按照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负责返修或更换至合格,如拒不返修或更换的,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乙方应予赔偿。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验收合格后60日内一次性付清项目款第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协商解决。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可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1830990795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大十字支行账号:,账号:300302200920011163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宣传服务 宣传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