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雪梨优势区创建采购合同公告(灌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11450327M2023401
二、合同名称:灌阳雪梨优势区创建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GLZC2023-C3-270016-GXGZ
四、项目名称:灌阳雪梨优势区创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灌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灌阳县灌江北路44号
联系方式:0773-4212203
供应商(乙方):品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108号大学科技园5#-601房
联系方式:0773-363376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灌阳雪梨优势区创建项目-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数量:1.00 单价(元):48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采购需求服务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采购需求服务标准: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验收标准要求,符合现行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
2.合同金额(元):48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6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标项三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灌阳雪梨优势区创建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3-C3-270016-GXGZ甲方:灌阳县农业农村局乙方:品创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碳商文件(以下简称碳商文件)、竞争性碳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标项服务名称数量单位成交金额(元)1灌阳雪梨优势区创建项目一产品质量追体系1项485000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肆拾捌万伍任元整(¥485000元)人民币。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竞争性碳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服务。2.符合国家现行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满足主管部门要求。第三条权力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第四条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产品质量追潮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灌阳县采购人指定的地点。2.乙方应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所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3.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开始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乙双方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双方合同、响应文件验收。6.甲方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可暂缓向乙方付款,直到乙方及时完善并提交相应的服务成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7.甲方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否则甲方有权不出具服务验收合格单。第五条售后服务及培训1.乙方应按照响应文件承诺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第六条付款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款的30%做好报账手续上报县财政局;成交供应商支付完检测费、提交完绿色认证申报材料并获得认证,采购人按合同进度款项50%做好报账手续上报县财政局服务成果交付达标后,采购人在2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额的20%做好报账手续上报县财政局。第七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如发生理赔情形,甲方将理赔所需资料提供给乙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完成审查,并与甲方提交资料1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不予理赔理由或者完成理赔。逾期未答复或者完成理赔的,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日或逾期未答复、完成理赔次数达1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二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灌阳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灌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灌阳县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灌阳县财政局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竞争性碳商文件;2.乙方的碳商报价表3.乙方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响应表;4.乙方的项目实施方案(如有)5.成交通知书。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贰份。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贰份交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壹份合同原件送灌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壹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合同后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甲方名称(公章):灌阳县农业农村局乙方(公章,自然人除外)品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属自然人的应在法定代表人: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话:6773-4212203电话:电电话:0773-3633769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品创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桂林分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60200500000000012941期:20233年6月5日日日期:2023年5月30日合同附件附件一灌阳县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灌阳县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GLZC2023-C3-270016-GXGZ)品创科技有限公司广西高质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灌阳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灌阳雪梨优势区创建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3-C3-270016-GXGZ)项目采用竞争性碳商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碳商,经碳商小组评审,采购人确认,贵公司成为标项三的成交供应商:其中成交项目主要内容为:灌阳雪梨优势区创建项目一产品质量追潮体系,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碳商文件:成交金额:肆拾捌万伍仟元整(¥485000.0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接到本通知后,于2023年6月1日前按规定到广西高质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请贵公司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按竞争性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灌阳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逾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签订合同详细地点:滏阳县灌江北路44号(签订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送1份合同到广西高质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备案)(联系人:李明祥联系电话:0773-4218766)三、届时请带齐下列证件:(一成交通知书二)竞争性碳商文件上规定的文件材料(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账号及开户名称特此通知。采购单位:灌阳县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高质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号2023年5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灌阳雪梨优势区创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