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车辆 公务采购合同公告(浠水县人民检察院2023)



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浠水检察院公务车辆保险合同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浠水检察院公务车辆保险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浠水检察院公务车辆保险合同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浠水县人民检察院
2、地  址:闻一多大道17号
3、联系方式:13597563555
4、供应商(乙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
5、地  址:黄冈黄州大道140号
6、联系方式:071382003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7147.13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4、主要标的单价:7147.1300元
5、合同金额:0.71471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3-0776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1-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6-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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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合同1.jpg阳光保险合同1.jpg

车辆保险合同甲方:浠水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甲方)乙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浠水支公司(以示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车辆保险相关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具体协议如下:合作内容1.甲方及所属单位车辆保险由乙方承保,与乙方签订保险合作协议;在承保期间内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甲方投保车辆的保险理赔工作。2.甲方车辆向乙方投保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车按国产玻璃)、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其他险种如划痕、线路引起的火灾爆炸、涉水损失险等,可自由选。二、合作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内,所有车辆保险到期须在乙方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保险合作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三、保险理赔服务承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险 车辆 公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