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烟台市芝罘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
一、合同编号: 市采招【柏晟】服务2023050
二、合同名称: 烟台市芝罘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市采招【柏晟】服务2023050
四、项目名称: 烟台市芝罘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烟台市芝罘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100号
联系方式:0535-6520235
供应商(乙方):烟台市宁安汽车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洋路1号
联系方式:134555339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一宗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06-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06-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项目合同.pdf
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项目合同.pdf
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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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项目编号:市采招【柏晟】服务2023050项目名称: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项目艺果区甲区消防救援大队车经营关乙方烟台市宁安汽车经营有限公司市签署日期:223年6月6日烟台市芝果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项且由山东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市采招【柏晟】服务2023050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烟台市宁安汽车经营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价格折扣:维修工时费:按照市场平均价的70%计算:其他材料费:按照市场平均价的85%计算。4、付款方式:采用“先维修后结算”的方式进行,按月支付,每月中下旬凭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支付上月的车辆维修费用,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5、(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上日止。(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服务范围:本项目为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项目。6、服务条款: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做服务方案调整。6.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和执行下列国家和地方法规和标准:(1)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2)国家标准局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允许噪声及测量方法和汽、柴油车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等技术标准;(3)交通运输部及省、市交通部门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条件)等:(4)机动车维修在国标、部标、地方标准没有涉及到的维修项目,应参照原车生产厂家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维修技术资料进行维修,同时制定企业标准;(5)对甲方车辆应当优先安排维修、保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保养服务,保障车辆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以便于甲方用车需要。车辆维修、保养随到随修,车辆小修1日内完工,整车修理不超过10天,总成修理不超过5天。若甲方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且经甲方验收合格。需疑难零配件或事故出险车辆维修,应视筹措配件难易程度或车辆损伤程度,由双方协调维修工期。车辆年度检测必须合格;(6)甲方必须建立“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对维修、保养的车辆实行自进厂签订合同、派工作业、过程检验、装配、整车检测到合格出厂等全过程质量负责制。甲方有权对维修、保养的质量跟踪调查。对不按照国家规定或因过失、偷工减料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7)维修车辆更换材料保证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汽车生产厂家的质量和性能要求;(8)乙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或假冒伪劣配件。机油必须提供主流品牌,不得使用低级别劣质机油,不得少修多收、质价不符、擅自提高工时单价、多摊工时,不得擅自提高材料价格。6.2时间优先承诺:乙方须全年每天24小时施救并进行维修服务,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在辖区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响应,做到60分钟内到现场。7、项目管理(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服务工作。由相关负责人负责调度及与甲方沟通等配合事项。项目负责人:刘在峰;性别:男;身份证号:******************;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采区鲁峰街32号内1号;联系电话:13455533952。8、分包与转让(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9、权利和义务(1)车辆维修服务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用乙方进行维修。(2)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所提供的价格、配件材料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检查,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相应的财务资料,对违反规定或拒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定点资格,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3)乙方有义务为定点维修的用户单位提供最优质的服务。(4)乙方对其定点维修的所有行为负责。因维修原因致使车辆发生事故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责任。10、违约条款(1)乙方所提供的配件材料不是合格正品,或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维修,存在价格欺骗行为的视为违约。或者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次维修价款,并要求乙方支付该次维修价款30%的违约金,乙方仍需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者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致使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的,或第1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出现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取消其定点维修资格,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同时交烟台市汽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责任处罚。(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定点单位资格,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11、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12、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3、通知和送达双方以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信息作为双方收发文件的送达渠道。协议一方将物品、文件、发票等邮寄至该地址(含电子邮箱)即视为已送达该方;若出现拒收、代收、退回等情形,亦视为已送达。上述送达地址约定适用于法院邮寄诉讼材料。合同一方在法院起诉另一方,法院可以根据本合同提供的通讯地址作为送达地址。法院将诉讼文书邮寄至该地址(含电子邮箱)即视为已送达该方;若出现拒收、代收、退回等情形,亦视为已送达。14、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山东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份。艺果区将甲方乙方名称:(盖翠名称:(盖章)台市守汽9车经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R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烟台市农商银芝界区世回尧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90602050020100096578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采区通洋路1号电子邮箱:电子邮箱:83428207@QQ.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定点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