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土壤污染调查采购合同公告(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
一、合同编号:JSZC-320682-NTGC-G2023-0009001
二、合同名称:如皋市2023-2025年补充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服务采购如皋市2023-2025年补充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服务采购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682-NTGC-G2023-0009
四、项目名称:如皋市2023-2025年补充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路农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3912216605
供应商(乙方):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700号
联系方式:158518047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如皋市2023-2025年补充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拟采购不超过5家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建立2023年度-2025年耕地土壤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估机构备案库,技术服务内容为: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客土检测、建设占用土壤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本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采用价格优先法确定入围供应商,第二阶段由服务对象在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
联系方式:15851804768
主要标的数量:25
主要标的单价:15368.00元
合同金额:38.4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3.5.4-2025.12.31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5-04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6-08 17:22:57
九、其他补充事宜:
地质调查院协议.pdf
地质调查院协议.pdf
框架协议征集人名称(甲方):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征集人地址:如皋市解放路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征集人联系方式:0513-87532640入围供应商名称(乙方):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入围供应商地址:南南京市珠江路700号供应商联系方式:025-51816337签订时间:2023年5月4日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如皋市2023-2025年补充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服务采购委托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征集供应商。按照评审小组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入围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一)采购项目名称:如皋市2023-2025年补充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服务采购编号:JSZC-320682-NTGC-G2023-0009:(二)框架协议第一阶段的入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1.服务内容如皋市2023年-2025年补充耕地项目涉及到未利用地(主要指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荒草地等)和复垦土地(主要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土地)等拟开垦耕地范围的,在立项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建设占用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和再利用等工作完成土壤质量检测和污染调查报告。各类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时,凡需使用客土(含河道淤泥冲浆)等用于项目区填埋的,必须进行客土土壤污染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进入项目区。2.服务要求(1)在对拟立项补充耕地项目所有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基本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每个项目视具体情况确定采样地块和样品数,土样必测项目为pH值、可溶性总盐、铅、镐、铬、铜、锌、镍、神、汞、六六六、DTT、苯并(a)。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须根据土壤污染调查状况具体情况增加《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必测项(45项)和特征污染因子,并参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2)参照《拟开垦为耕地的复垦土地及未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指南(试行)》(详见苏农建(2023)1号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照土样检测报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对土壤环境进行评价和风险评估,编制调查报告,对是否符合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值作出明确结论。(3)各类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时,凡需使用客土(含河道淤泥冲浆)等用于项目区填埋的,必须对所有客土按批次采样,进行客土土壤污染检测,检测项目为pH值、可溶性总盐、铅、镐、铬、铜、锌、镍、神、汞、六六六、DTT、苯并【a)花。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进入项目区。2(4)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剥离与再利用前需进行耕作层土壤质量评价(土壤污染调查),抽样检测肥力质量项目为pH、全氮、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土壤环境质量基本项目为铅、镐、铬、铜、锌、镍、神、汞含量以及六六六、DTT、苯并(a)等其他项目,还需根据《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2016)要求进行现场调查,根据专家实地勘察意见必要时需增加测定土壤质地和土壤容重。检测调查结束后出具评价报告。3.协议价格:客土检测(13项指标)887.00元/样次、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检测调查费(16项指标)1027元/样次、单项污染调查评价报告编制费13367元/项,单项地块调查费87元/块,服务协议价格仅供项目实施单位参考,也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与入围供应商协商,但是服务价格不得超过该协议建议价。(三)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由项目实施单位在成交供应商备案库中抽取。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新增耕地土壤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估机构入库供应商的入围通知书与供应商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四)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客土检测、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耕作层剥离与再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所需资金由申报实施项目的镇(区、街道)支付。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按财政拨款序时一次性支付项3目经费。根据现行税法对成交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人承担。每次支付前,成交人均应出具正式发票。(五)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JSZC-320682-NTGC-G2023-0009)征集文件;2.征集响应文件;3.乙方在参加征集采购活动时的书面承诺;4.(JSZC-320682-NTGC-G2023-0009)入围通知书;5.协议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六)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后3年(2023年5月4日-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七)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补充征集供应商。2.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征集人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展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采购活动的;(6)入围供应商不遵守保密规定,发生泄漏成果且造成后果的;(7)入围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供货逾期、所供产品或安装质量问题采购人将直接予以清退,取消入围资格。(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服务期间,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并主动接受征集人对服务过程的监督与考核。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5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3.甲方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条件下支付服务费用,并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资料及其技术指导。(九)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应力。甲方(公章):如皋市农业技术推乙方(公章:江苏省地质调查研广中心公究院馆地址:如皋市解放路农业技术推地址:南京市珠江路700号广中心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203年2月4日200年5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土壤污染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