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2023)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郚山镇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郚山镇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详细信息
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郚山镇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784000202302000070A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郚山镇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784000202302000070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郚山镇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郚山镇政府驻地
联系方式:13869640986
供应商(乙方):安丘市润硕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兴安街道永安路373号
联系方式:153766992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堤坝工程施工 无 1 70.505008 70.50500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6-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6-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郚山镇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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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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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郚山镇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784000202302000070A_001计划编号:37078400089300020230001采购人: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供应商:安丘市润硕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安丘市郚山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安丘市润硕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郚山镇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衔接资金和自筹资金二、承包范围:招标文件及清单全部内容三、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四、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柒拾万零伍仟零伍拾元零捌分(人民币)¥:705050.08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包括:1、本合同书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3、成交通知书4、投标书及其附件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合同订立地点:,1本合同自双方约定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号)的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国家、山东省、潍坊市有关行政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地方通用做法规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4、图纸,2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该图纸只能用于本工程施工,不得复印、翻录、挪用。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5.5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开工前1天,完成通用条款规定的有关工作内容,以达到现场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的平整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材料的提供时间:各专业管线单位的档案资料由发,3包人协调、由产权单位向中标人提供地下管线资料。(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提供。(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由发包方、监理方、承包方三方现场交点,并作交验记录。(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后3日内。(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工作:a、监督承包人招响应文件的执行情况;b、对承包人在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组织的任何工程施工投标活动;c、对承包人因非客观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中途弃标行为,按合同总价款的20%进行罚款,若承包人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交纳,采购人可采用法律手段进行追缴。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发放中标通知后3天内,提供总施工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应被视为响应文件的完善、细化,而不是响应文件的修改和否定)施工中每月25日前提供进度情况及下月计划,必要时随时服从发包人的调度。(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应严格执行《鲁建标函〔2017〕23号文明确我市建设工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站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东东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4(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需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明,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施工噪音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6)己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发生的损坏,承包人自费修复。(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有关费用。(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垃圾要随时外运,作到文明施工。(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开工后,承包人应具有维护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秩序的能力,若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他人阻挠延误工期,除不可抗力外,工期不得顺延。b、承包人对在施工现场自身的安全负全部责任。c、承包人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同本工程有关的自身工作需要的外协工作。d、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对外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交涉以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如需发包人进行协调,则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1、进度计划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发放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不应对随响应文件提交的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计划做实质性变动,而是对其进一步的细化。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承包人提供后3个工作日予以确认。11.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非承包人原因出现的特殊情况,经合同双方协商后顺延。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四、质量与验收,5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执行通用条款,按有关规定程序验收。19、工程试车19.1试车费用的承担:/五、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工程事故和人身伤亡及给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包括了为施工和完成该细目工程所需的市场价格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投料联合试车费、管理费、保险费、构件及材料的测试费、鉴定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各种费用和价格。并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险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1)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由于市场物价波动产生的所有风险;b、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造成影响工程价款的所有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执行(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6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并达到施工条件付至合同总额的30%,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进度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值的100%。。施工单位缴纳工程结算审定值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且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退还。以上所有款项均无息。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其标准、质量需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方可采购,特殊材料设备需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八、工程变更设计变更须按安政办[2018]74号规定的程序,实施变更手续,图纸内的变更先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须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并签字确认,承包人按变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更要求进行施工。,7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供给发包人。(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承包人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4)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15日内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具备验收条件,达不到要求时,每天处以承包总价2‰的罚款。(5)竣工验收后,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限期整改,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施工,工程费用按实结算,由承包人支付费用。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33、结算方法33.1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含变更)据实结算;现场签证(含变更)需附测量记录,测量记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签字,现场签证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计入工程结算。采用增值税计价,相关文件执行鲁建标字〔2019〕10号文件规定。税金执行鲁建标字〔2019〕10号文计取。33.2结算单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综合单价的执行综合单价;33.3.变更结算单价:由于施工图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清单项增加或减少,其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A、合同中已有适用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B、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综合单价,8组价原则确定;C、出现清单中未列出综合单价又无类似项目参照时,由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确定。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另行约定。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不得延误,在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承包人无能力保证工期或施工质量时,发包人按规定进行指定分包,一旦延误,将按监理工程师出具的工期报告,每天处以合同价款1‰的罚款;当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承包人无能力按期保质完成承包内容时,随时有权终止合同,并对承包人处以合同价款5%的罚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标准,对施工企业给予合同价款5%的处罚。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若发现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或违规操作,经监理单位或质监部门确认后,除返工外,给予施工单位500-10000元罚款。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施工,发包人有权自行组织人员代其实施缺陷补救,费用由发包人单方确定,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足扣除的,欠额自工程款中扣除。,9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安丘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施工单位为:/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当地气象部门核定的五十年一遇的恶劣天气、地震,其他执行通用条款。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执行通用条款(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2)承包人投保内容:执行通用条款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6、合同份数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玖份,发包人、承包人、招标代理机构各,10两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证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47、补充条款/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站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东东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11合同编号:AQZFCG-2023-069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部山镇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山东众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安丘市部山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安丘市润硕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部山镇2023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衔接资金和自筹资金二、承包范围:招标文件及清单全部内容三、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四、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柒拾万零伍仟零伍拾元零捌分(人民币)¥:705050.08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包括:1、本合同书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3、成交通知书4、投标书及其附件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023年月_8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自双方约定签宇盖章之日起生效。工限有限彩T中利建设发包人:(公章)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文:或盖章)37078410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杨授红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云期电话: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号)的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国家、山东省、潍坊市有关行政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地方通用做法规定。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b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该图纸只能用于本工程施工,不得复印、翻录、挪用。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5.5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开工前1天,完成通用条款规定的有关工作内容,以达到现场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的平整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材料的提供时间:各专业管线单位的档案资料由发包人协调、由产权单位向中标人提供地下管线资料。(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提供。(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由发包方、监理方、承包方三方现场交点,并作交验记录。(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后3日内。(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工作:a、监督承包人招响应文件的执行情况;b、对承包人在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组织的任何工程施工投标活动;c、对承包人因非客观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中途弃标行为,按合同总价款的20%进行罚款,若承包人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交纳,采购人可采用法律手段进行追缴。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发放中标通知后3天内,提供总施工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应被视为响应文件的完善、细化,而不是响应文件的修改和否定)施工中每月25日前提供进度情况及下月计划,必要时随时服丛发包人的调度。(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应严格执行《鲁建标函(2017)23号文明确我市建设工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需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明,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施工噪音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发生的损坏,承包人自费修复。(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有关费用。(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垃圾要随时外运,作到文明施工。(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开工后,承包人应具有维护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秩序的能力,若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他人阻挠延误工期,除不可抗力外,工期不得顺延。b、承包人对在施工现场自身的安全负全部责任。c、承包人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同本工程有关的自身工作需要的外协工作。d、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对外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交涉以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如需发包人进行协调,则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1、进度计划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发放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不应对随响应文件提交的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计划做实质性变动,而是对其进一步的细化。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承包人提供后3个工作日予以确认。11.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非承包人原因出现的特殊情况,经合同双方协商后顺延。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执行通用条款,按有关规定程序验收。19、工程试车19.1试车费用的承担:五、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工程事故和人身伤亡及给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_全费用综合单价_方式确定。包括了为施工和完成该细具工程所需的市场价格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投料联合试车费、管理费、保险费、构件及材料的测试费、鉴定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各种费用和价格。并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险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1)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由于市场物价波动产生的所有风险;b、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造成影响工程价款的所有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执行(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并达到施工条件付至合同总额的30%,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进度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值的100%。。施工单位缴纳工程结算审定值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且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退还。以上所有款项均无息。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其标准、质量需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方可采购,特殊材料设备需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八、工程变更设计变更须按安政办[2018]74号规定的程序,实施变更手续,图纸内的变更先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须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并签字确认,承包人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九、凌工验收与结算32、凌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供给发包人。(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承包人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4)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15日内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具备验收条件,达不到要求时,每天处以承包总价2%的罚款。(5)竣工验收后,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限期整改,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施工,工程费用按实结算,由承包人支付费用。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33、结算方法33.1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含变更)据实结算;现场签证(含变更)需附测量记录,测量记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签字,现场签证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计入工程结算。采用增值税计价,相关文件执行鲁建标字(2019)10号文件规定。税金执行鲁建标字(2019)10号文计取。33.2结算单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综合单价的执行综合单价;33.3.变更结算单价:由于施工图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清单项增加或减少,其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A、合同中已有适用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B、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组价原则确定;C、出现清单中未列出综合单价又无类似项目参照时,由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确定。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另行约定。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不得延误,在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承包人无能力保证工期或施工质量时,发包人按规定进行指定分包,一旦延误,将按监理工程师出具的工期报告,每天处以合同价款1%的罚款;当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承包人无能力按期保质完成承包内容时,随时有权终止合同,并对承包人处以合同价款5%的罚款。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标准,对施工企业给予合同价款5%的处罚。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若发现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或违规操作,经监理单位或质监部门确认后,除返工外,给予施工单位500-10000元罚款。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施工,发包人有权自行组织人员代其实施缺陷补救,费用由发包人单方确定,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扣除的,欠额自工程款中扣除。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安丘市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施工单位为: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当地气象部门核定的五十年一遇的恶劣天气、地震,其他执行通用条款。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执行通用条款(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2)承包人投保内容:执行通用条款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6、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玖份,发包人、承包人、招标代理机构各两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证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47、补充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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