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雾炮车道路降尘作业租赁采购合同公告(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00255013720231201 

二、合同名称:2023年南湖区雾炮车道路降尘作业租赁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中惠-2023-29号 
四、项目名称:2023年南湖区雾炮车道路降尘作业租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733号
   联系方式:0573-82163213 
   供应商(乙方):嘉兴市嘉源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泉路950号2幢2楼208室 
   联系方式:0573-8208909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年南湖区雾炮车道路降尘作业租赁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5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2辆雾炮车租赁服务,具体在南湖区指定范围内实施降尘作业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根据甲方实际需求确定服务月数(≤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95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6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2023年南湖区雾炮车道路降尘租赁采购合同.pdf2023年南湖区雾炮车道路降尘租赁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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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湖区雾炮车道路降尘作业租赁项目采购合同通用条款部分、招标编号:中惠-2023-29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临[202311074号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嘉兴市嘉源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3年南湖区雾炮车道路降尘作业租赁项且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2023年南湖区雾炮车道路降尘作业租赁项目。2、乙方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口是口否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玖拾伍万捌仟元整,(小写)¥958000元(按实际服务月数结算)。2、本合同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提供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设备、人员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额=当月承包金额一当月考核扣款。在付款前,双方按照约定对当月考核情况进行确认,并且开具相应的发票。第四条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嘉兴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二份留采购代理单位存档备查。(若执行“政采贷”,另加二份)二、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服务内容供应商提供2辆雾炮车租赁服务,具体在南湖区指定范围内实施降尘作业。第二条、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根据甲方实际需求确定服务月数(≤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2、履行方式:按照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履约。3、履行地点:南湖区指定范围内。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五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第六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乙方:嘉兴市嘉源环境卫生管理甲方: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地址:嘉兴市玉泉路950号地址:33049910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市建行南湖支行账号:33050163804800000365日期:2023年6月13日日期:2023年6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雾炮车道路降尘作业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