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服务 清产核资审计采购合同公告(叶城县人民法院2023)
叶城县人民法院的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叶城县人民法院
二、供应商名称: 新疆天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三、采购项目名称: 叶城县人民法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491101000003451499
五、合同编号: 11N01039357320231501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审计服务-清产核资审计
详见附件
1
1.0
100000
10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叶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黄国栋
联系电话: 15209989570
传真: /
地址: 叶城县正义路01院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清产核资审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93573202315011).pdf关于清产核资审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93573202315011).pdf
合同合同编号:11N010393573202315011采购单位(甲方):叶城县人民法院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天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天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天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天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ksbj[2023]6489号审计服务-清产核资审计---11100000.00100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拾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壹拾万元整壹拾万元整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ksbj[2023]6489号审计服务1100000.00一般公共预算直接支付三、服务条款三、服务条款(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叶城县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账务进行梳理,梳理完成后出具审计报告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本期的财务情况发表审计意见。(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的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政府会计制度》,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地反映甲方财务收支情况。(2).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1/3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2、甲方的义务(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收支情况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收支情况的的审计证据。(3).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甲方财务收支情况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2、乙方的义务(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四)、审计收费1、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注册会计师业务收费暂行标准》的确定。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2、甲方应于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审计费。(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1、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叁份。2、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七)、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时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八)、终止条款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2/3(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解决方式: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支行账号:,账号:0000010700578799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 清产核资审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