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 生态采购合同公告(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大豆、玉米种子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17222023000046-1
二、合同名称:2023年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大豆、玉米种子采购)
三、项目编号:N5117222023000046
四、项目名称:2023年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大豆、玉米种子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石岭大道422号
联系方式:0818-5268730
供应商(乙方):四川华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龙工南路1233号
联系方式:139808235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夏大豆种子(品种一)
150(吨)
¥24,600.00
¥3,690,000.00
南夏豆27,10kg/袋
2
夏大豆种子(品种二)
100(吨)
¥24,600.00
¥2,460,000.00
南夏豆45,10kg/袋
3
夏大豆种子(品种三)
100(吨)
¥24,600.00
¥2,460,000.00
南夏豆30,25kg/袋
4
玉米种子
30(吨)
¥29,600.00
¥888,000.00
博士红9号,1公斤/袋
合同金额: 9,4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大豆种子采购合同.pdf大豆种子采购合同.pdf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06月15日
1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大豆、玉米种子采购)采购合同甲方:宣汉县农业农村局乙方:四川华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05月2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大豆、玉米种子采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17222023000046采购人(甲方):宣汉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四川华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宣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大豆、玉米种子采购)(项目编码:N5117222023000046)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按照相关约定及招标公告内容。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万元)交货期备注南夏豆2710公斤/袋大美吨15024,600.00元/吨3,690,000.005月30日前南夏豆4510公斤/袋蜀丰吨10024,600.00元/吨2,460,000.005月30日前南夏豆3025公斤/袋圣银吨10024,600.00元/吨2,460,000.005月30日前玉米种子1公斤/袋天育吨3029,600.00元/吨888,000.002023年11月30日前合计9,498,000.00具体参数按照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共6页3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佰肆拾玖万捌仟元整,即RMB¥9.498000.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材料、包装、运输、检测、抽样验收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货物按要求包装完成,必须按照甲方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如果存在包装等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乙方提供的货物按照相关标准标准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提供货物在相关农作物上使用,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及建议,如果该货物有特殊技术要求必须以书面格式告知甲方。如果出现种植环节因种植技术出现重大问题,将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责任划分及负债。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将货物大豆种子一次性交货到甲方指定库房,超过交货时间甲方有权拒绝收货,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玉米种子根据甲方需求分次发货,发货数量由甲方具体通,未发种子留存在乙方库房,代为甲方做越夏库存保管(种子质量执行标准不变),甲方不负相关保管费用,待甲方通知送货后一次性交甲方库房。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交货完成后3日内,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对乙方提供货物品种、数量、包装、生产合格证、知识产权等进行初步验收,同时将货物进行抽样、封存并送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检验合格后才能作为合格产品对待,如果检验不合格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共6页.4进行验收;(2)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初步质量验收意见。待该作物2023年生产周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该验收结论自动生效。3.乙方提供相应品种的该批次种子检验报告及相关检疫证明。4.种子小贷包装上印制“项目配送、不得买卖”提示字样。5、乙方必须按照要求将所有货物按照甲方指定品种、数量送到指定的乡镇及点位。逾期未送到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上下车费、搬运费等所有费用。(具体送货地址及数量,由宣汉县农技站通知供货商)。6、乙方在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运输货物、上下车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宜等由乙方全全负责,如果出现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乙方将物资发放收条(项目乡镇政府盖公章)收齐交回宣汉县农技站,采购货物经抽样、检测、验收合格,并签署《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质量无不良反应,乙方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等相关资料后一个月内向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拒收部分百分之伍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壹/天的违约金。(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共6页5定由乙方偿付违约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_壹/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壹拾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2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壹拾的违约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并退还货款的利息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壹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农村月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采购管理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共6页.6乙方:四川华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甲方:宣汉县农业农村局(盖章法定代表人学汉人物银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石岭大道442号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31010400041龙工南路1233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龙泉驿区支行账号:20351011200100000027431签约日期:2023年5月8日签约日期:2023年5月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源 生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