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 生态净化湿地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3)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XCS-CG-TP-2023014A
二、合同名称:2022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夏渡片区新建生态净化湿地工程
三、项目编号:XCS-CG-TP-2023014
四、项目名称:2022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夏渡片区新建生态净化湿地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安徽宣城市宣州区夏渡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址内
联系方式:0563-2020479
供应商(乙方):安徽劳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严店乡工业聚集区解放路与经一路交口综合楼
联系方式:0551-688326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2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夏渡片区新建生态净化湿地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有新建塘口 3 处,建设面积约 20 亩,新增水域面积共计约 7894 ㎡等。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673800元
合同金额:673,8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60日历天 地点:夏渡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06-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06-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7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3-06-16 16:28:12

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不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6-16 16:42:3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5分

交易平台提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3-06-16 17:10:5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9分

中心审核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3-06-16 17:13: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夏渡片区新建生态净化湿地项目施工合同.pdf夏渡片区新建生态净化湿地项目施工合同.pdf

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夏渡片区新建生态净化湿地工程工程地点:宣城市宣州区夏渡片区发包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施工单位:安徽劳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6月15日夏渡片区新建生态净化湿地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乙方:安徽劳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依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将《夏渡片区新建生态净化湿地工程》发包给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夏渡片区新建生态净化湿地工程。2.工程地点: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夏渡片区内。3.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挖新建塘口3处,新建坝体两座(含溢洪系统)。主要实施塘口开挖、塘坝填筑及防护、坝顶道路修建、溢洪道新建、放空管道和溢流管道埋设、岸侧及水生植被栽植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和招标清单为准。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三、合同价款及决算1.工程总价款(含暂列金):陆拾柒万叁仟捌佰元整(?:673800.00)。2.工程总价款包含完成此项工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工程验收费用、人身意外伤害及其它保险费、各类对第三者的赔偿(补偿)、工具费用、利润、税金以及工程发生的其它不可预见费用等。3.本项目招标只要求供应商报总价,未按工程量清单明细报价,工程决算时,按以下方式决算:(1)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结算时,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同比下浮,下浮比例为扣除暂列金额后的中标价除以扣除暂列金额后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价格的计算值为准,下浮比例计算结果如下:(673800-90000)÷(1351912.17-90000)×100%=46.3%。(2)如有发生不可预见的其他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单价套取安徽省2018年工程建设定额计算后,按46.3%比例同比例下浮,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3)乙方编制的工程决算,须经甲方委托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审定。四、合同履约金1.合同履约保证金:叁万叁仟陆佰玖拾元整(¥:33690.00)(中标价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缴纳质量保证金后,合同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2.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3.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未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五、工期、工程质量保证期开工令下达后60个日历天内;工程质量保证期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次日算起)。六、工程质量和验收1.乙方采用的各项工程材料及技术指标须符合招投标报价清单要求及作业设计要求,质量合格。2.技术与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规范和规程等,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成立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七、甲方责任1.根据乙方申请,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2.甲方需要进行工程量、施工方案等方面的变更时,乙方须按要求实施,具体方案等由双方协商确定。3.甲方负责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工程决算书30日内,安排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工程决算进行审核。八、乙方责任1.乙方不能将本工程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承包合同,已经进行的施工将不被甲方承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2.乙方应严格按技术要求组织施工,服从甲方派驻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现场管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须采用甲方指定品牌,经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3.乙方必须强化安全意识,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施工场地内禁止吸烟,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4.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3日内向甲方上报施工方案,为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要求上报调整方案及进度计划。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在1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决算书。九、合同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招标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2)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3)中标或成交公告;(4)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函;(5)合同条款;(6)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十、付款方式与工程质量保证金1.付款方式:(1)工程预付款支付方式: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文件》皖财购(2022)556号文件规定,在乙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双方签订合同并由乙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乙方可以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按照甲方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手续。(2)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当乙方施工项目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总量的60%及以上时,可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但累计申请付款金额不得超过乙方已完成工程量金额的80%;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金额的80%。由乙方提出支付申请,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经甲方审核后支取。(3)工程决算经第三方审核定案后,支付工程决算审核报告审定余款。2.工程质量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工程审定价的3%,工程质量保证金在无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归还(无息)或解除担保责任,无缺陷责任期2年,自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次日算起。3.无缺陷责任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及时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自理,若乙方拒绝维修,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修复,所需的费用在乙方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所支付的维修费用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十一、违约责任(一)乙方施工期限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合同,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施工而未施工项目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单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二)乙方服务期限内未能履约。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甲方终止合同,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甲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违约责任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三)乙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违约责任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四)乙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合同金额百分之五的标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六)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七)甲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八)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已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已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九)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由于乙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国家发票管理等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的赔偿责任不因双方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等情形而免除。乙方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补缴税款、行政罚款、滞纳金以及甲方诉讼费、仲裁费、合理调查费、律师费等有关费用。(十一)关于项目经理的要求:1.乙方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严格按照宣城市建设委员会监管【2009】514号文件《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的通知》到岗,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其他专职管理人员等)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进场,并常驻工程施工现场。现场到岗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人要一致,为本工程专职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各种例会,且每个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其余天数中的离场必须经业主代表书面同意后方可,同时接受甲方和监理人考勤;项目经理在考勤中无故缺勤,每缺勤一天按5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时在工程价款中扣除)。2.乙方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周内,同时将投标文件中配备的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乙方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效证明一并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交,并承担违约金1万元;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补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符合招标、投标要求的项目经理,并承担违约金2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缺勤按5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无故缺席监理例会、业主组织的工程相关会议及主管部门检查等会议的,按500元/次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上述缺勤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回原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等给甲方造成损失及影响由乙方承担,并承担2万元的违约责任,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信用平台,记不良记录限制投标。5.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2万元/人;情节严重的,约谈乙方法定代表人,由行业主管部门对该企业违约行为进行查处,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信用平台;情节特别恶劣的,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直至将该企业清除出场。6.上述违约金甲方可直接在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十二、合同的终止(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三、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争议处理: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203年6月15日22年6月5日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合同项目名称:夏渡片区新建生态净化湿地工程甲方: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乙方:安徽劳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压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目标与要求1、强化乙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严格兑现投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承诺。3、事故控制目标:不发生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2、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明确落实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职有权。4、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特点,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5、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认真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作业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6、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不得挪用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安全生产投入应满足实际需要。7、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项目主管及安全生产监督等机构的检查意见并按时反馈整改结果。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要做到责任到人、明确时限、规范程序,保证及时消事故隐患。8、制定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方案或预案。辩识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组织论证;有度汛要求的工程,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保持与地方安监部门联系畅通。9、严格执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地方安监部门和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项目法人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与乙方各存一份,报送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一份。四、本责任书自签订施工合同起执行,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结束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六7福(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年6月15日2033年6月15日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全称):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乙方(全称):安徽劳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夏渡片区生态净化湿地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合同约定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及施工中变更增项部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交纳工程决算审计完成后,乙方按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支付给甲方;工程骏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无缺陷责任期,责任期满后一次退还(无息)工程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对工程质量上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先分清责任,由乙方维修,由责任方承担费用;如乙方对缺陷质量问题没有及时修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请第三方予以维修,相关费用经乙方确认后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大)203年6月15日203年6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 生态净化湿地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