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报批 改建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新安县交通运输局2023)



一、合同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76-B

二、合同名称:新安县交通运输局新安县青要山旅游道路改线工程和青要山镇(原曹村乡)环城路改建工程用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二标

三、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76

四、项目名称:新安县交通运输局新安县青要山旅游道路改线工程和青要山镇(原曹村乡)环城路改建工程用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北京路人和路52号

联系人:范留飞

联系方式:67283600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

企业规模:中型

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56号

联系人:李凯

联系方式:132131669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993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提交成果经过专家评审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服务
地灾报告编制
成果通过评审
成果通过评审
符合相关规范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6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6月16日

二标合同.pdf二标合同.pdf

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新安县青要山旅游道路改线工程和青要山镇(原曹村乡)环城路改建工程用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二标段甲方:新安县交通运输局乙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签订时间:2023年6月12日甲方:新安县交通运输局乙方: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新安县青要山旅游道路改线工程和青要山镇(原曹村乡)环城路改建工程用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二标段于2023年6月9日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进行了竞争性碳商采购。现根据中标结果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0000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安县青要山旅游道路改线工程和青要山镇(原曹村乡)环城路改建工程用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二标段2、技术服务的内容:实地调查评估区地质灾害,查清当地的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模。分析评价工程建设和运营对地质环境的影响,预测可能诱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对场地适宜性进行评价,并提出防治措施,为工程建没项目的规范和决策提供依据,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3、技术服务方式:甲方提供服务经费,乙方提供技术人员,并负责全面技术服务,工作范围为项目建设场地及可能涉及的影响范围。第二条技术服务计划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进场工作,40个工作日内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达到上报要求),并通过审批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在此期间,甲方应及时提供项目最终拐点坐标等基础资料,如未按时提供,则将备案时间往后顺延。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认可的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可适当顺延。第三条甲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合同金额为¥99300元(大写:玖万玖仟叁佰元整含资料收集、报告出版、专家评审等费用)。2、支付方式:乙方编制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后并通过专家审查后10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项目工程款,即¥99300元(大写:玖万玖仟叁佰元整)第四条技术服务工作成果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交齐全、可靠的最终合格报告书6套(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随时提供),电子文档1份,提交专家审查意见并对本次评估工作的结论负责。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通过具有审批权限行政审批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达到审批部门批复的技术要求,并提交专家审查意见。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的资料;2、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3、甲方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期支付编制费用。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负责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具有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项目评估工作;2、乙方按合同约定期限实施项目计划;3、乙方负责全部技术工作,并对成果质量负责;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和成果。第七条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的,工期按实际工作日顺延。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其2返工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未进行工作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已进行工作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工作量的全部费用。第八条双方确定,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九条其他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新安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新安县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完成合同约定内容为止。3、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地质广产乙方盖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科技支行银行账号:41001509010050234272签订时间:2022年6月12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用地报批 改建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