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维修保养采购合同公告(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2023)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公车维修保养服务履约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FWHTHLJGCYC2312039920231322950

二、合同名称: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公车维修保养服务

三、项目编号:beb174e4f2a546619008240041ab45e0

四、项目名称: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公车维修保养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5699653316
供应商(乙方):大庆市让胡路区金帆汽配商店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58号
联系方式:183455102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1
公车维修保养服务
1(份)
28315.00
28315.00

合同金额: 2831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叁佰壹拾伍元整

七、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1
公车维修保养服务
1(份)
28315.00
28315.00

合同金额: 2831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叁佰壹拾伍元整

七、验收日期:2023年06月19日

八、验收组成员:郝文涛 邓兵 郝丽楠

九、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06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车维修保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