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服务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喀什地区公安局2023)
一、采购人名称:喀什地区公安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泽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公安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31101000002222158
五、合同编号:11N0103731262023124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监理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82000
82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喀什地区公安局
联系人:郑誉
联系电话:18609982458
传真:/
地址:深喀大道经二路喀什地区公安局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喀什地区公安局机场分局项目监理合同.pdf喀什地区公安局机场分局项目监理合同.pdf
关于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73126202312403).pdf关于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73126202312403).pdf
合同合同编号:11N010373126202312403采购单位(甲方):喀什地区公安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泽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水磨沟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监理服务”项目-新疆泽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监理服务”项目-新疆泽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监理服务”项目-新疆泽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ksbj[2023]2884号监理服务--品牌:,是否中小企业制造产品:否1项82000.0082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82000.0082000.0082000.0082000.0082000.0082000.0082000.0082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捌万贰仟元整捌万贰仟元整捌万贰仟元整捌万贰仟元整捌万贰仟元整捌万贰仟元整捌万贰仟元整捌万贰仟元整二、付款方式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ksbj[2023]2884号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182000.00一般公共预算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三、服务条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1/2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安居南路(兵团)支行账号:,账号:30704701040005334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合同编号:11N010373126202312403采购单位(甲方/委托人):喀什地区公安局服务单位(乙方/监理人):新疆泽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水磨沟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监理服务”项目-新疆泽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监理服务”项目-新疆泽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监理服务”项目-新疆泽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ksbj[2023]2884号监理服务--/1项82000.0082000.00合同总价(含税)(元)合同总价(含税)(元)82000.0082000.0082000.0082000.0082000.0082000.0082000.0082000.00合同总价(含税)(大写)捌万贰仟元(以最终结算价格计取为准)合同总价(含税)(大写)捌万贰仟元(以最终结算价格计取为准)合同总价(含税)(大写)捌万贰仟元(以最终结算价格计取为准)合同总价(含税)(大写)捌万贰仟元(以最终结算价格计取为准)合同总价(含税)(大写)捌万贰仟元(以最终结算价格计取为准)合同总价(含税)(大写)捌万贰仟元(以最终结算价格计取为准)合同总价(含税)(大写)捌万贰仟元(以最终结算价格计取为准)合同总价(含税)(大写)捌万贰仟元(以最终结算价格计取为准)(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公安局机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喀什市;3.工程规模:业务技术用房1758.78平方米,食堂165.83平方米。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7346858.75元。(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魏益敬,身份证号码:******************,注册号:37003238。(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8月2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二、付款方式资金来源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ksbj[2023]2884号监理服务182000.00自筹其他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首付款签订合同后7日内30%24600第二次付款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7日内50%41000最后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20%16400,—1—三、服务条款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监理投标文件;4.施工图纸。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部监理工作。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各项文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2.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工程质量验评统一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等;3.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施工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文件;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等。2.3履行职责2.3.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有权向承包人提出建议;组织工程建设方的协调,并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协调事宜,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有对工程上使用的原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工程的检验权;有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及签认权。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3.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必须经委托人同意。2.4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等作为过程资料按委托人要求执行,决算资料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提供齐备的监理资料,份数按委托人要求无偿提供。2.5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现场移交。3.委托人义务3.1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由业主方指派。3.2答复委托人同意在收到相关资料、文件等14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360天5.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5.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6.变更6.1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2—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3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4暂停与解除6.4.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此种情况下,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合同解除日,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作出补偿。7.争议解决7.1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当地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30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4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工程的全部资料。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5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不得出版任何涉及本工程资料的出版物,否则监理人需按合同报酬的15%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实际损失的,监理人需继续赔偿。9.补充条款/。,—3—(本页为签署页)甲方(公章):喀什地区公安局,乙方(公章):新疆泽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川渝大厦24楼B区办公室电话:,电话:0998-255177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喀什西域大道(兵团)支行账号:,账号:30783301040001385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理服务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