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 财政补采购合同公告(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2023)
贺兰县洪广镇农村公益事业2023年(第一批)财政奖补项目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30621HT(YC)000008
二、合同名称:贺兰县洪广镇农村公益事业2023年(第一批)财政奖补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122-20230419162324296
四、项目名称:贺兰县洪广镇农村公益事业2023年(第一批)财政奖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
地址:贺兰县洪广镇运东路1号
联系方式:0951-8991080
供应商(乙方):宁夏华瑞和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盈北家园B区10-1-1002号
联系方式:186095087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路灯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满天星 型号:6M-50W
主要标的数量:271套
主要标的单价:2850元
合同金额:77.235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贺兰县洪广镇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5-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6-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贺兰县洪广镇农村公益事业2023年(第一批)财政奖补项目采购合同.pdf贺兰县洪广镇农村公益事业2023年(第一批)财政奖补项目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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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洪广镇农村公益事业2023年(第一批)财政奖补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采购合同采购方: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供应商:宁夏华瑞和商贸有限公司贺兰县洪广镇农村公益事业2023年(第一批)财政奖补项目采购合同采购方: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宁夏华瑞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2023年5月16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宁夏华瑞和商贸有限公司成为贺兰县洪广镇农村公益事业2023年(第一批)财政奖补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的实施单位。为切实做好太阳能路灯的供应和采购服务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和共同履行以下条款。一、标的、数量、价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太阳能路灯6M-50W套27128507723501(¥:772350.00元)合计:柒拾柒万贰仟叁佰伍拾元整备注:此价格含税费;含运费;含安装费。二、资金来源与合同价格:资金来源:中央及区级专项资金;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本采购服务项目包工包料,包括太阳能路灯货物供应和安装调试等施工内容。三、签订时间:年月日。四、签订地点: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五、供货产品规格参数及要求1.产品品牌:满天星2.产品形态:包装完好,质量合格。3.太阳能路灯的技术指标:各项技术指标完全按投标文件标明的数据执行。4.包装:外包装应保证到达指定交货地点不破损。5.标识:太阳能路灯包装袋上应注明产品通用名称、商标、包装规格、产品质量性状、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品登记证号、执行标准号等,建议标注二维码。其余按照GB18382的规定执行。6.运输及储存:太阳能路灯及一切辅材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晒、防破裂。7.安装:太阳能路灯安装位置及数量具体到甲方指定(或甲方委托各村负责指定)路段地点;基坑规格、基座材料结构符合相关行业规范(乙方提供图纸,以甲方审定结果为准);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所有采购服务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太阳能路灯及其一切辅材安装具体到每一套由本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检查和验收。商8.安全生产:乙方做好采购及施工组织设计,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工期内人员、货物材料与机械车辆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六、付款及交货1、预付合同价款30%(贰拾叁万壹仟柒佰元整),剩余价款按照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拨付。项目竣工后,乙方书面申请验收,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对乙方完成的采购服务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甲方按实际完成太阳能路灯数量计算,拨付剩余价款。其中项目质保金为合同总价款的3%(贰万叁仟壹佰柒拾元整),质保期为一年,质保金在质保期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无息付清。2、合同价款最终结算以财政投资评审确定的结算金额为准。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注:具体供货时间按照甲方确定的时间段及时完成供货及验收,乙方要及时督促监理及甲方进行验收或者抽检)。4、交货方式:合同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乙方、供货地点项目所属监理单位及各村负责人现场确认货物数量及质量。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七、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本合同的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退、包换。八、验收货物送到后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货物必须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无任何缺陷隐患。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袋号与出厂批号一致,所有附件必须齐全。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规范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5%0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或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5%o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二、其他约定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商贸有限(合同签署页):供应前(公章)采购方(公章)华贺兰县洪广镇人民政府宁夏华瑞和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信用代码:11640122010103986x信用代码:91640100MA76LKL75U地址:洪广镇洪运东路1号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盈北家园10-1-1002号电话:0951-8991080电话:15809572907开户银行:贺兰农行暖泉支行开户银行:工行银川国商北路支行账号:29194001040003265账号:29020103090000262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益 财政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