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系统驻场维护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002584855202311601 

二、合同名称: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系统驻场维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SXWS20230007 
四、项目名称: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系统驻场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嵊州市剡湖街道剡城路369号
   联系方式:0575-83278073 
   供应商(乙方):浙江天正思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3号 
   联系方式:0571-8720498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就业系统驻场维护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7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4年6月14日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27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维保期限为1年(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6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就业系统驻场维护项目.pdf就业系统驻场维护项目.pdf

https://zcy-gov-open-doc.oss-cn-north-2-gov-1.aliyuncs.com/https://zcy-gov-open-doc.oss-cn-north-2-gov-1.aliyuncs.com/1035IC/330683/10009022177/20236/21b15b66-a8b8-400c-83a1-7e2290607cf3.pdf

合同甲方:峡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浙江天正思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第二条:合同价格2.1本项目合同价为¥273000.00元,大写金额为贰拾柒万叁仟圆整该价格已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加班费、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服装、安全、工具及管理费用、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第三条: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2本项目成果(包括所有图纸、电子文本和文字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在甲方支付完相应阶段的合同款项后,该阶段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即归属甲方所有;甲方未付款项的成果(包括所有图纸、电子文本和文字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4.3甲方拥有本服务成果的版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对外界发布关于本项目的任何信息。项目完成前,乙方不得单独发表或交流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成果。4.4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是不受第三方限制的、免受追索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服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的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尚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乙方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和费用。第五条:转包或分包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全部转让他人供应;5.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5.3如有占总项目较大比例的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六条:付款方式付款方式:2023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第七条:验收由甲方验收,确认验收合格后,发验收合格证明,协议自动解除。第八条:维保期限本项目维保期限为1年(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第九条:甲乙双方的责任9.1甲方责任:9.1.1协助乙方收集相关资料;因甲方提交资料延迟,乙方可相应延迟提交成果。且甲方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9.1.2有权对项目质量、进度进行检查、监督;9.1.3甲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时限支付费用。9.1.4在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或变更合同的(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则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不予退还。如果乙方已开始项目相关工作,实际工作产生的费用超过甲方已支付款项的,甲方应于解除或变更合同书面通知邮寄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9.2乙方责任:9.2.1按有关要求进行维护工作,保证实施方案质量。9.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的工作成果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经甲方退回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成果界定标准或甲方合理的书面修改意见进行修改。9.2.3满足甲方对本项目的其他合理要求。9.2.4合同生效后,乙方如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合同款。9.2.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因非甲方的原因而产生质量事故、工期延误,造成甲方实际损失或虽未发生实际损失但存有风险,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条、安全责任服务期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3.与本合同有关标书及记录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联系地址: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2023年月14日签订日期:2023年月月附件:1、项目概述对已经上线投入运行的应用软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对该范围内发生变更的应用功能需求开发相应应用软件,处理并修复应用软件系统的缺陷,保证应用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2、具体建设内容2.1省集中就业系统主要包括日常系统管理、操作培训、数据处理、需求梳理、统计分析、日常巡检等工作。2.2短信平台主要包括短信零星发送、短信批量发送、短信发送查询、手机号码查询等功能模块。2.3企退平台主要包括退休人员服务、综合查询、社区统计、省部署企退人员服务等功能模块。2.4浙江省“一网通办”系统主要包括“一网通办”系统在2.0收件时遇到的系统问题,需及时解决反馈。2.5电子档案系统主要包括办件管理、库房管理、档案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2.6做好与外系统对接交互主要涉及社保一体化系统、省级劳动监察系统、市级就业系统等。2.7网络、数据安全要求与职责投标人中标后,系统承建方或维护方应和采购人签订《数据及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系统承建方或维护方及其员工应按照协议的要求,做好系统数据及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同时,系统承建方或维护方的驻场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系统承建方需建设安全可靠、质量合格的系统产品,落实系统上线前代码审计、渗透测试;系统承建方或维护方应重视系统信息安全,及时修复系统漏洞,避免因为漏洞弱口令等问题所导致的网络安全事件及数据泄露。3、整体服务及要求(1)要求在服务期间保证现场常驻人员一名,提供现场或远程维护服务支持。工作时间必须遵守用户方的工作时间和纪律,并接受用户的日常管理,如维护人员有变动,必须经用户同意。(2)做好运行维护项目所涉及的日常维护,所有业务需求须经过信息中心审核或授权,不得单独接受业务科室或其他单位的需求,软件修改需做好相应技术文档及修改记录。(3)由于系统漏洞或代码错误造成的错误业务数据,须向信息中心上报错误情况,并提供书面资料,说明错误原因和错误数据情况及整改方案,不得私自修改了事。(4)做好数据安全保密工作,严禁私自调用相关数据做与业务不相干的工作:严禁在正式库上进行数据测试。定期检测数据库服务器与应用服务器运行是否正常,包括各类表空间、磁盘空间等是否5正常,系统运行的各类指标是否正常。(6)对街道乡镇、街道社区更替的操作员做好电话指导、培训工作,有必要时组织定期培训工作。(7受理日常受理业务科室、乡镇街道、社区相关软件咨询、软件运行错误、数据错误、设备故障等问题,及时解决并且跟踪完善。(8)确保该平台下的硬件设备与网络设备的稳定使用及网络安全,定期进行巡检。省就业系统集中维护1、维护内容范围目前峰州就业管理服务处正在使用的省集中就业信息系统软件,该系统要求维护的模块说明如下:2、建设内容2.1日常系统管理2.1.1机构维护省集中就业系统上线后本地有机构新增、变更或注销需求的,用户确认后由本地运维组按省就业项目需求规范进行机构的维护工作。2.1.2账号维护省集中就业系统上线后本地有账号新增、变更或注销,账号密码重置等需求的,根据本地运维组需求规范,由本地运维组进行维护处理。2.1.3事项配置省集中就业系统上线后,对所属辖地事项办理流程和业务环节和业务岗位有变动的,由本地运维组按省就业项目规范进行业务经办流程、岗位流程和监管流程的调整配置。本地对事项办理岗位人员权限有新增和变更的,根据本地需求规范,由运维组本地维护人员进行权限配置维护处理。2.1.4系统配置省集中就业系统上线后,本地有新客户端配置或原有客户端重新配置的,由本地运维人员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客户端安装、高拍仪、读卡器等系统外接设备、各类插件安装调试等。2.1.5运维录入及管理为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远程在线服务与本地运维向结合服务模式,解决存在技术支持响应不及时、业务需求不明确变更较多、问题处理不严谨、处理进度无法跟踪等问题,统一通过辖地运维组管理辖地内各类运维需求,通过运维组搭建平台(或者使用成熟软件运维平台),在平台中统一录入及管理各类运维需求,为更多用户提供精准、高效和迅捷的服务。2.2操作培训2.2.1点对点业务指导省集中就业系统上线后,本地运维组需协调安排人员,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协助信息中心对崃州市各地业务骨干进行深入指导,由信息中心安排对业务骨干进行点对点的操作指导和系统讲解,帮助业务骨干快速掌握省集中系统业务流程和系统操作。指导方式包括现场指导和远程指导,远程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钉钉、QQ、微信、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渠道。2.2.2远程答疑对省集中就业系统上线后,业务人员或者办理事项对象(企业和个人)在业务经办过程中碰到的操作问题进行进行解答,对使用者通过钉钉、QQ、微信、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渠道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响应和反馈。2.3数据处理2.3.1异常数据处理省集中就业系统上线后由于业务办理错误或程序缺陷产生的各类就业系统异常数据,通过系统自身无法进行修复的,需要本地运维人员进行人工处理。异常数据情形可以分为本地所属数据、非本地所属数据、基础数据。①本地所属数据:数据本身属于本地经办的业务数据的,出现数据错误需要人工处理时,在遵循本地运维组需求流程的基础上,得到用户确认后由本地运维人员直接进行人工处理。②非本地所属数据:非本地错误数据导致本地业务冲突无法办理或业务办理出错的,遵循省就业项目组争端处理机制,用户进行沟通确认后,由本地运维人员负责联系错误数据属地运维人员进行数据处理,处理完成后进行结果反馈。③基础数据:当基础数据错误影响业务办理且无法通过系统更正时,需要人工进行数据处理。基础数据分为关键指标和非关键指标,非关键指标由本地运维人员在用户确认后遵循省就业项目规范进行处理,关键指标需要遵循省就业项目组需求规范由省厅项目组人员进行数据处理。2.3.2后台数据批量导入省集中就业系统上线后,本地遗漏的前期未导入的业务手工台账数据、外部们业务校验台账数据和业务需求的其他数据等,按用户需求,在遵循省就业项目组需求规范的基础上,由本地运维人员编写脚本进行后台数据批量导入。2.3.3外部共享数据提供对于本地外部门所需求的就业共享数据,由本地运维人员按外部门需求的数据格式进行数据导出或接口开发。在本地用户确认后进行外部共享数据提供2.4需求梳理省集中就业系统上线后,业务人员在省集中就业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本地业务与省集中业务存在差异的和上线后本地新增的事项都由本地运维人员进行需求调研及整理。2.4.1差异性需求调研及整理在省集中就业系统上线后,业务人员在省集中就业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本地业务与省集中的64个标准化事项存在需求差异的,由本地运维人员按照省就业差异性调研规范进行需求调研,在省就业标准化表单上标出本地业务差异性,并整理峡州市与省就业标准差异性需求文档。差异性需求文档经用户确认后提交省就业项目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省就业进行处理,由本地运维人员进行后续进度跟踪,并对用户进行进展汇报和结果反馈。2.4.2新增需求标准化整理在省集中就业系统上线后,本地新增的业务事项,由本地运维人员按照省就业标准化表单格式要求对业务进行调研,并整理标准化表单,经本地用户确认后,提交新增需求到省就业项目组评审,评审通过后由省就业项目组进行开发处理,由本地运维人员进行后续进度跟踪,并对用户进行进展汇报和结果反馈。2.4统计分析省集中就业系统上线后,有临时性数据统计要求的,且通过系统无法实现数据汇总的,由本地运维人员按照用户要求进行人工数据统计,并负责解释数据来源和最终统计结果,对于偏差数据按要求进行调整,直到用户满意本地运维人员需日常协助用户按要求进行人工数据分析,并负责向用户解释分析的原理和过程,以及结果的含义。2.5日常巡检省集中就业系统上线后,本地运维人员负责对省就业部署在峰州市本地的服务器服务及省集中系统可用性进行巡检,如业务数据下发至当地的数据库服务器等,进行表空间、内存、异常日志检查等操作,形成每日巡检记录,并对巡检记录定期进行汇总,形成巡检报告定期向本地信息中心汇报。巡检报告提交周期不得大于15天电子档案系统维护1、维护内容范围目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使用的电子档案系统,该系统要求维护的模块说明如下:2、维护内容2.1日常系统功能维护2.1.1.文件收集在受理业务时,实现业务系统与档案影像系统数据交互,档案影像系统对业务数据进行档案影像加工并按归档规则自动归档;用资料影像、档案影像支持业务经办,推进无纸化办公进程;前台经办人员受理业务时直接扫描提交的材料,可实现材料收集,材料补扫、重扫,影像删除、下载,档案查询、统计等功能。2.1.2.档案整理档案整理是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核心功能之一,主要实现了文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和移交功能。信息收集部分包含档案扫描、材料移交、收集确认、组卷、装盒、移交档案等功能。2.1.3.档案保管档案保管功能主要是便于对档案室的日常化管理2.1.4.档案利用档案利用的关键是档案可以在人社部门内部复用,避免重复采集,实现无纸化办公。档案利用功能包括档案查询、检索、统计、借阅等。2.1.5.历史档案初始化基于现在的库房结构在档案系统中进行库房初始化,初始化后打印出条形码粘贴在库房对应的柜架上;基于库房中现有的档案清单,导入档案系统进行档案数据的初始化,并将批量生成的条形码依据档案号依次粘贴在档案上完成档案的电子流与纸质档案相关联操作。2.1.6.系统管理系统提供完善的系统管理功能,如: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功能管理、案卷管理、材料管理等。档案平台提供多帐套功能、采用一库一系统多帐套的模式支撑人社多业务系统接入,保证各业务系统经办业务数据的逻辑隔离,又能满足各业务系统关于公共基础材料共享的需求。同时对在库及未移交档案进行科学的数据统计分析,对档案的各类状态进行监控跟踪。提供在库档案电子阅档、出库、盘库等各类电子化的高效管理利用功能。2.2操作培训2.2.1.点对点业务指导本地运维组需协调安排人员,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协助信息中心对州市业务骨干进行深入指导,由信息中心安排对业务骨干进行点对点的操作指导和系统讲解,帮助业务骨干快速掌握电子当心系统业务流程和系统操作。指导方式包括现场指导和远程指导,远程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钉钉、QQ、微信、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渠道2.2.2.远程答疑业务人员在业务经办过程中碰到的操作问题进行进行解答,对使用者通过钉钉、QQ、微信、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渠道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响应和反馈。2.3数据处理系统使用过程中由于业务办理错误或程序缺陷产生的各类异常数据,通过系统自身无法进行修复的,需要本地运维人员进行人工处理。异常数据情形可以分为本地所属数据、基础数据。①本地所属数据:数据本身属于本地经办的业务数据的,出现数据错误需要人工处理时,在遵循本地运维组需求流程的基础上,得到用户确认后由本地运维人员直接进行人工处理。②基础数据:当基础数据错误影响业务办理且无法通过系统更正时,需要人工进行数据处理。由本地运维人员在用户确认后遵循项目规范进行处理。2.4日常巡检电子档案系统上线后,本地运维人员负责对在州市本地的服务器服务及可用性进行巡检,进行表空间、内存、异常日志检查等操作,形成每日巡检记录,并对巡检记录定期进行汇总,形成巡检报告定期向本地信息中心汇报。巡检报告提交周期不得大于15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就业系统驻场维护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